工程部夜间值班管理规定_工程部值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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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1.0目的严格管理通海物业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当班客户求助事项和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确保值班期间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2.0 适用范围
通海物业公司工程部值班人员。3.0 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夜间值班的管理工作,包括值班人员排班、事项交接及管理控制等; 3.2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客户求助事项和发生紧急事件时的协调处理; 3.3值班人员按要求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4.0 管理程序 4.1 值班时间
工作日:18:00——次日8:00 4.2 人员要求
4.2.1 晚上22:00之前不能睡觉;
4.2.2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留宿外人等。4.3 工作流程
4.3.1每日18:00前,应完整、准确地提供需要值班人员晚上交接完成工作的相关事项,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中的“当日值班交接工作事项”等; 4.3.2值班人员需要认真记录相关重点工作事项,并认真检查和落实;
4.3.3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按要求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4.4值班要求
4.4.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要配带总值班胸牌、对讲机,做好值班记录; 4.4.2值期间能处理的事情要及时记录解决结果和改进措施,对不能及时解决的事件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在 4.4.5夜间作业做好安全保护。4.5值班监督管理
4.5.1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对工作失职,记录不及时下传、丢失相关规定者,每次据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人/次;
4.5.2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业主和公司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并追究其相应责任。4.6 相关记录
4.6.1 《工程部夜间值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