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土地整理规划_城乡土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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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一、总则
(一)规划目的土地开发整理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为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加强我市土地开发整理的宏观调控,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保持全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合理、持续利用,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的任务
制订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方针;调查分析全市土地开发整理潜力;选定土地开发整理方案,划定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确定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土地开发整理指标;明确异地补充耕地,实现区域平衡的方向和途径;制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湖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湖南省市州、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技术要点》;
《郴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及附件、《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十五”规划报告(2001--2005)》等。
(四)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2000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2001~2005年为规划近期,2006~2010年为规划远期。
本市行政区域为规划范围,总面积19300平方公里。
二、概况
(一)自然条件
本市位于湖南省的东南部,南岭与罗霄山脉南段的交汇带,湘江上游。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度13分至114度14分,北纬24度53分至26度50分。市内地貌分区明显:东南部为南岭穹隆构造的剥蚀中、低山,包括汝城、桂东全部,资兴、宜章、临武大部;西北部为轻微切割的丘岗平原,包括嘉禾的全部,苏仙、北湖、桂阳、安仁、永兴的大部。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略呈箕形。全市山地占54.4%;其中,海拔500m以上的占40.9%;桂东境内的齐云仙为全市最高点,海拔2061.3m。丘陵、岗地和平原分别占20.5%、10.6%和12.15%。
本市东部地层以寒武系的变质碎屑岩为主,伴随大量的板页岩;中西部桂阳、嘉禾、宜章、临武、北湖、苏仙等主要是泥盆、石炭、二迭系的灰岩和白云质灰岩;宜章、临武、永兴、安仁、资兴和桂阳县的部分山间盆地出露三迭、侏罗系的砂岩、砂页岩,白垩、第三系的紫红色砂页岩;桂东、资兴、宜章、汝城、北湖和苏仙分布着各种花岗岩。此外,北部低丘和河谷区有少量的第四系红色粘土和冲积物。本市山地分布着山地黄壤、黄棕壤和黑色石灰土,丘岗是红壤、红色石灰土和紫色土,河谷、盆地为水稻土。
本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平均日照1574.4小时;年均气温15.4(桂东)~18.3℃(宜章),年降水量1332.9~1663.1mm。
本市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已发现矿产110种,探明70多种,储量占湖南省的1/3。其中,金属储量占全省的1/2,钼、锡居全省首位,钨、铋居全国第一,煤炭占全省的1/3,石墨储量占全国的1/2。矿点多达 3000处。
(二)社会经济状况
全市拥有167个乡、84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辖2968个行政村和451个居委会,人口452.96万人,人口密度233.63人/平方公里。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2316594万元(当年价),农轻重比例为30.1:20.5:49.4。农业总产值中,农林牧鱼的比例为49.8:6.3:39.4:4.5。农作物播种面积514560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337120 公顷,单产5721公斤/公顷(381公斤/亩);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87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30元。
本市临近港澳市场,交通方便。全市有8个县(市、区)通火车,共5条铁路,15个火车站;公路总里程7589公里,密度为39公里/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显示出较大的交通区位优势。
(三)土地利用状况
本市土地总面积1931732.53公顷。其中,耕地282958.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65%;园地22932.91公顷,占总面积的1.19%;林地1266930.20公顷,占65.59%;牧草地59839.27公顷,占3.10%;居民点及工矿用地61170.24公顷,占3.17%;交通用地12206.29公顷,占0.63%;水域66456.66公顷,占3.44 %;未利用土地159238.23公顷,占8.24%;其中,难利用地37400公顷,占未利用地的23.49%。土地利用类型中以林地面积最大,依次为耕地、未利用土地、水域、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牧草地、园地、交通用地面积。
全市耕地毛面积375204.91公顷。其中,净耕地282958.78公顷,农村耕作道4907.10公顷,沟渠9433.27公顷,田坎77905.77公顷。
净耕地中,灌溉水田157547.4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5.68%;望天田45493.9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6.08%;旱地68914.58公顷,占24.35%;菜地10966.49公顷,占3.88%。
由于农业结构的调整、土地开发、建设用地、灾毁等原因,近年来我市耕地增减变化较大。据200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我市耕地面积由年初的282472.82公顷变为年末的282958.78公顷。其中林、草地开发为耕地610.21公顷,滩涂开发为耕地147.07公顷,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244.02公顷,使当年耕地增加了1015.91公顷;但由于居民点和工矿占用耕地190.13公顷,交通建设占用耕地46.49公顷,耕地改园地48.09公顷,灾毁耕地235.51公顷等,使耕地减少529.95公顷;年末净增耕地 866.67公顷。
近年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我市先后开展了一批面积较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如,桂阳欧阳海灌区开发项目,汝城文明乡废弃园地开发项目,永兴鲤鱼塘开发项目,资兴半垅灌区万亩土地开发项目,宜章梅麻浆矿区土地复垦项目(已立项),桂阳衡枣高速公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等。其中,半垅灌区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1750万元,开发耕地573.33公顷。桂阳的衡枣高速公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仅在共和农场、荷叶镇开发面积111.57公顷,新增耕地73.7公顷,总投资285.67万元,该项目完成质量好,耕地开垦后,及时种上了水稻、西瓜、大豆、花生等作物,三年后预计年产值可达360万元。此外,各县(市、区)还组织实施了一批质量好、见效快、规模适中的耕地补充项目。如,北湖区的华塘、鲁塘、同和、保和,资兴的坪石、香花、蓼江,临武的武水、土地等乡镇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虽然建设用地、灾毁等使耕地每年减少,但我市在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把建设用地关,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不仅使耕地总量保持平衡有余,还为国家和全省耕地动态平衡做出了贡献,起了典型示范作用,同时积累了大规模土地开发的经验。
(四)土地利用特点
首先,土地利用区域性差异明显。东部汝城、桂东、资兴等县(市)以山地丘陵为主,林业用地占优势,是木材、药材、茶叶等主产区;中部的北湖和苏仙区,以丘岗为主,建设用地比重较大,是本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西部桂阳、临武、嘉禾、永兴、宜章、安仁等县山丘、岗地、平原兼有,矿产资源丰富,耕地、园地、工矿用地比例较大,是本市粮食、烟草、水果、油茶、有色金属、煤炭、建材等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
其次,未利用荒地较多,后备土地资源充足。全市有159238.23公顷未利用土地。其中,宜农荒地49467公顷,宜牧草地47200公顷,宜林荒地100333公顷。此外,还有10000公顷的未利用可养殖水面,72051.27公顷的疏林地及少量的废弃园地。加上优越的气候、水资源和便利的交通条件,有利于开发利用。
再次,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森林覆盖率较高,城乡建设用地较少。全市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7.96%,林地和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0.24%,分别比全省高4.3和6.1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已达60.5%,高于全省6个百分点以上。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57%,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09.85平方米。
第四,土地利用率高达91.76%;人均耕地0.062公顷(0.94亩),复种指数达221.3%。
(五)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自然灾害频繁,土地质量不高。除冷害、热害和旱灾外,我市水患严重,洪涝灾害频繁,洪水不仅冲毁村庄,压埋农田,还造成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面积达431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36%。农林用地面积虽大,但土地质量和产出率偏低。如,耕地中低产田较多,为263900公顷;其中,低产田有7337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1.55%;这些田地下水位高,冷浸、酸化、次生潜育化严重,养分贫乏,普遍缺磷、钾,单产水平不高;此外,还有3380公顷的矿毒田。林地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6.3%,每公顷产值只有457元。32370公顷的淡水养殖面积,占水域面积的48.7%,产值仅13139元/公顷。
2.土地开发利用规划落实不到位;重开发,轻整理和复垦;重数量,轻质量;重用轻养;经营管理粗放等现象还普遍存在,经营效益也不高。在土地开发利用中,缺乏前期论证和规划指导;在开发整理的实施过程中,缺少科学、具体的操作方案;使土地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如,村庄建设缺乏全面科学的规划,乱建滥用现象严重;村民在所承包的责任田上建房,使农村住房由群居向独屋单户转化,老房闲置形成空心村;结果一方面建设用地盲目外延扩张,导致耕地不断减少,另一方面闲置荒芜面积不断增加。矿藏开采缺少规划,乱采滥挖,不仅破坏和污染了耕地,而且造成水土流失;我市矿区直接占用耕地已达4300公顷,破坏和污染耕地分别达1346.67公顷和16660公顷。目前,矿山土地复垦水平较低,复垦面积仅173公顷。同时由于重用轻养,土壤肥力逐年下降。而且对上述问题的认识,往往只停留在定性认识,少有定量研究,因而缺乏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对策。
3.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反映在种植业结构上,粮食比重过大,特色产品少;特色农产品形不成规 3 模,产品的商品率低。
4.基础设施老化,投入不足,使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旱涝保收率仅59.48%。
三、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一)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级别
全市11个县(市、区)待开发整理土地总面积为330639.64公顷,通过整理、复垦和开发,可新增耕地35808.04公顷。其中,桂阳、汝城、宜章和嘉禾潜力为Ⅰ级,新增耕地均超过3333.33公顷,桂阳最多达7049.40公顷。其余7个县(市、区)(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永兴县、临武县、安仁县、桂东县)潜力少于3333.33公顷,为Ⅱ级;其中,永兴最少,新增耕地为1378.07公顷。
(二)耕地整理潜力
全市耕地经过多次整理,农田基本建设已初具规模。但仍可通过田、水、林、路的综合治理和整理,沟渠修整改造,林路网格化,地块归整,河道截弯取直等,适当降低沟、渠、埂、坎、路在耕地中的比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全市待整理耕地276954.7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9151.57公顷。
全市无Ⅰ级潜力区;Ⅱ级潜力有9个县(市、区),分别是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和桂东县;Ⅲ级潜力有2个县,分别是宜章和嘉禾县。
从各县(市、区)耕地整理潜力分布来看,桂阳、汝城和安仁耕地整理潜力较大,待整理耕地面积分别是77171.50公顷、26122.04公顷和36620.21公顷,新增耕地潜力分别为2924.80公顷、1120.76公顷和1245.97公顷;北湖、永兴和嘉禾耕地整理潜力较小,待整理耕地面积分别为8182.40公顷、9363.37公顷和21444.1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分别为323.28公顷、365.51公顷和173.14公顷。
(三)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全市村庄用地面积439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7%。各县(市、区)村庄用地数量极不平衡,总体上人均用地不多,整理难度较大。全市待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 23645.82公顷,经整理可增加耕地3709.41公顷。
全市潜力等级只有永兴和苏仙分别为Ⅰ级和Ⅱ级,其余9个县(市、区)均在Ⅲ级以下。宜章、汝城和桂东农村居民点整理的新增耕地潜力较大,待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分别是5095.97公顷、3340.84公顷和2180.93公顷,新增耕地潜力分别为807.68公顷、869.52公顷和475.99公顷;北湖、资兴和永兴整理潜力较小,待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分别为656.58公顷、418.99公顷和146.6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分别为87.37公顷、125.02公顷和75.83公顷。
(四)土地复垦潜力
我市待复垦土地主要为矿区废弃土地、灾毁耕地、破瓦场及耒宜高速公路弃土区。全市待复垦面积3447.37公顷,整治后可新增耕地2732.94公顷,增地系数为79.28%,潜力等级为Ⅰ。
全市有9个县(市、区)潜力等级为Ⅰ,分别是北湖、苏仙、资兴、桂阳、永兴、宜章、临武、安仁和桂东。其中,北湖、苏仙和宜章复垦潜力最大,待复垦面积分别为570.21公顷、469.77公顷和767.00公顷,新增耕地潜力分别为477.61公顷、377.55公顷和703.80公顷;只有嘉禾和汝城潜力等级为Ⅱ,待复垦面积分别为130.79公顷和149.03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73.19公顷和83.95公顷,增加耕地系数为55.96%和 56.33%。
(五)土地开发潜力
全市未利用荒山荒地较多,还拥有大量疏林地及低效、废弃园地,因而开发潜力较大。规划期内,可开发土地26591.75公顷,开垦后可新增耕地20214.12公顷。
全市除汝城县的潜力等级为Ⅱ级外,其它10个县(市、区)均为Ⅰ。
全市土地开发潜力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其中,桂阳、宜章和嘉禾开发潜力较大,待开发土地面积分别是4990.60公顷、3205.97公顷和3386.97公顷,经开发可增加耕地面积分别为3601.40公顷、2719.07公顷和2982.30公顷,增加耕地系数分别为72.16%、84.81%和88.05%。
汝城县六十至九十年代曾开发了“万亩茶园”和“万亩小水果园”,后因缺乏养护,老化等,目前已大部分退化,基本不能发挥土地效益。这部分土地(3000 公顷)较平整,开发难度小,通过开发可增加耕地,充分发挥这些土地的经济效益,提高利用率。
四、土地开发整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原则
1.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与村镇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水利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旅游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
2.坚持因地制宜,分段实施,先易后难,讲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3.坚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开发、利用、整治与保护相结合。4.坚持增地数量和质量相结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公众参与相结合。
5.力求将集中、连片的耕地优先列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围,使土地开发整理区与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紧密结合,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整体水平。
(二)土地开发整理的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84个,待开发整理面积29767.82公顷,新增耕地11000.00公顷。其中,开发面积10834.48公顷,新增耕地8149.37公顷;复垦面积1983.3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28.67公顷;耕地整理面积16403.79公顷,新增耕地1146.14公顷;村庄整理面积546.2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75.82公顷;而同期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生态退耕和预计灾毁为7960公顷,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了在质量上更好地完成上述指标,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1.平整土地,改善农田排灌条件,增强田、水、路、林、村的协调能力,提高耕地质量和水利用率。规划期内,水利设施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0.53%提高到0.55%,粮食单产由目前的5721公斤/公顷提高到6579公斤/公顷。
2.调整农业和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不仅要增加经济作物、特色作物,如烟草、优质茶叶、小水果的比重,而且要加快发展饲养畜牧业和渔业,大力发展加工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规划期内,园地由占土地总面积的1.19%提高到1.45%,林地由65.59%提高到66.76%。3.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建立速生丰产用材林、竹林和药材基地,抓好库区防护林、山区特种经济林和生态林的建设,使森林覆盖率达到62%。与此同时,改良利用天然草场,搞好自然保护区和旅游区建设,按省生态环境工程规划要求,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态环境。
(三)近期目标
2001~2005年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93个,总面积13132.84公顷,新增耕地6907.29公顷,占规划期新增耕地面积的62.79%。其中,土地开发规模6903.9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177.63公顷;土地复垦1616.02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248.72公顷;耕地整理4483.2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48.85 5 公顷;村庄整理129.6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2.09公顷。
(四)远期目标
2006~2010年完成开发整理土地项目191个,总面积16634.98公顷,新增耕地4092.71公顷,占规划期间新增耕地面积的37.21%。其中,土地开发3930.53公顷,新增耕地2971.74公顷;土地复垦367.28公顷,新增耕地279.95公顷;耕地整理11920.59公顷,新增耕地697.29公顷;村庄整理416.58公顷,新增耕地143.73公顷。
五、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总体安排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方向
根据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我市土地开发整理总的方向是:东保护,北整理,中西部开发复垦。
东部包括桂东、汝城全部,资兴大部及永兴、安仁小部,占土地总面积的36.2%,以山地为主,林、水资源丰富,但新增耕地潜力不大,今后应以保护现有耕地为主,适度开发整理。同时搞好自然保护,建设用材林、竹林、药材和小水果(如柰李、密桔等),发展旅游。
中西部包括北湖、苏仙区、桂阳、临武、嘉禾、宜章县,占土地总面积的45.99%。区内丘岗、平原相间,人口密度较高,经济相对发达,疏林、未利用地、矿区废弃地、灾毁耕地相对较多,开发复垦潜力较大。如,北湖、苏仙和宜章,通过复垦分别可增加耕地477.61公顷、377.55公顷和703.80公顷,是全市最高的三个县区;桂阳、宜章和嘉禾,经开发可增加耕地面积分别为3601.40公顷、2719.07公顷和2982.30公顷,也是全市开发耕地较多的三个县;这些县区今后应以开发为主,兼顾复垦。但中、西部应有区别:中部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重点要搞好城镇、交通建设,扩大畜产品、蔬菜、花果生产基地,发展加工业,提高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西部气候、水、矿藏资源丰富,交通发达,应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发展粮食、特种经济作物,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加强矿区土地复垦,通过复垦,恢复被破坏、废弃的土地和生态条件,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北部包括安仁和永兴县大部分,地势平坦,土地垦殖率较高,待开发土地相对较少,土地整理比重较大。如,安仁,通过整理新增耕地潜力达1385.34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的51.83%。今后应以整理为主,改善耕地质量和农业生产条件,在增加绿色农产品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和土地生产率。
(二)耕地整理方向
通过田、水、林、路、埂的综合治理,使全市耕地平整,地块规范,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和林网建设达标;与此同时,通过整理,既增加耕地面积,又改善耕地质量和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三)农村居民地整理方向
农村居民点整理,要根据村镇规划,因地制宜,通过迁村并点,腾宅还耕和城镇化建设,使分散居住的居民逐渐向集镇、交通方便的地方转移,统一规划,节约用地,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改善农村生活和居住条件,美化环境,同时增加耕地面积。
(四)土地复垦方向
通过工程和生物措施,对挖损、塌陷、压占、污染、自然灾害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复 6 垦整治,使其恢复到可使用和经营的状态,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耕地抗灾毁的能力,增加有效耕地的数量,提高质量,建设标准农田,改善生产和环境条件。
(五)土地开发方向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条件下,依照适度开发的原则,通过对荒草地、滩涂地、疏林地、废弃园地及其它未利用地的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建成高质量的耕地。
(六)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指标分解
全市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共增加耕地11000.00公顷。其中,通过耕地整理增加耕地1146.14公顷;通过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175.82公顷;通过复垦增加耕地1528.67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8148.37公顷。根据规划区的社会经济和自然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潜力分析结果,将规划期内的规划指标分解到县(市、区)(详见表5):
北湖区增加耕地1225.60公顷;其中,通过复垦增加耕地400.00公顷;通过开发增加耕地750.00公顷。
苏仙区增加耕地958.86公顷;其中,通过复垦增加耕地147.35公顷,通过开发增加耕地800.00公顷。
资兴市增加耕地1227.09公顷;其中,通过开发增加耕地1129.64公顷。桂阳县增加耕地1162.50公顷;其中,通过开发增加耕地999.40公顷。永兴县增加耕地884.77公顷;其中,通过开发增加耕地700.00公顷。宜章县增加耕地1299.74公顷;其中,通过复垦增加耕地442.46公顷,通过开发增加耕地848.00公顷。
临武县增加耕地869.10公顷;其中,通过耕地整理增加耕地427.40公顷,通过复垦增加耕地105.55公顷,通过开发增加耕地311.85公顷。
嘉禾县增加耕地858.01公顷;其中,通过开发增加耕地850.00公顷。汝城县增加耕地999.83公顷;其中,通过开发增加耕地980.00公顷。
安仁县增加耕地860.78公顷;其中,通过耕地整理增加耕地309.21公顷,通过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66.69公顷,通过开发增加耕地430.48公顷。
桂东县增加耕地626.72公顷;其中,通过复垦增加耕地148.10公顷;通过开发增加耕地350.00公顷。
(七)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划分
以新增耕地面积的主要来源类型为项目区类型划分的依据。根据郴州市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特点等因素,将郴州市划定7个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其中,3个重点开发区,2个重点复垦区,1个重点综合区,1个耕地重点整理区。这7个重点区域涵盖39个重点项目,总规模10937.26公顷,可净增耕地5743.58公顷。各重点区概况如下:
中部土地开发区:包括永兴、苏仙、资兴,规划重点项目9个,规模2205.74公顷,净增耕地面积1544.43公顷。其中,开发项目7个,规模1871.94公顷,净增耕地1450.51 公顷,分别占本区总规模和净增耕地面积的84.87%和99.66%。
安永耕地整理区:包括安仁和永兴,规划重点项目4个,规模1903.72公顷,净增耕地面积290.18公顷。其中,耕地整理项目2个,规模1690.10公顷,净增耕地178.88公顷,分别占本区总规模和净增耕地面积的88.78%和61.64%。
桂阳土地开发区:规划重点项目5个,规模1261.16公顷,净增耕地面积534.05公顷。其中,开发项目4个,规模546.4公顷,净增耕地463.6公顷,分别占本区总规模和净增耕地面积的43.33% 7 和86.81%。
桂嘉土地开发区:包括嘉禾、桂阳和北湖,规划重点开发项目7个,规模1245.91公顷,净增耕地面积994.62公顷。
临宜土地开发整理综合区:包括临武和宜章,规划重点项目6个,规模2696.04公顷,净增耕地面积735.34公顷。
北宜土地复垦区:包括北湖、苏仙、宜章和汝城,规划重点项目6个,规模941.79公顷,净增耕地面积741.31公顷。其中,复垦项目4个,规模548.16公顷,净增耕地456.23公顷,分别占本区总规模和净增耕地面积的58.2%和61.54%。
桂东土地复垦区:规划重点项目2个,规模682.90公顷,净增耕地面积215.28公顷。其中,复垦项目1个,净增耕地148.10公顷,占本区净增耕地面积的68.79%。
(八)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以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各地自然条件,按照东保护,北整理,中、西开发复垦的思路,选择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具备良好开发整理条件的区域来确定重点项目。全市共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43个。其中,耕地整理6个,居民点整理1个,土地复垦项目9个,土地开发项目27个(重点项目规划具体情况见附表7)。
(九)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
我市后备耕地资源较丰富,新增耕地潜力35808.04公顷。为保障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补充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灾毁等引起的耕地减少(7960公顷),经过充分论证,我市不仅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11000.00公顷,以满足规划期内补充耕地平衡的需要,而且为国家、省和外市(地)耕地补充规划了一定数量的新增耕地指标和项目(5140公顷),同时为规划期以后留足了后备耕地资源(新增耕地潜力22698.29公顷)。
六、预期投资和效益评价
(一)预期投资
在规划期内,全市待开发整理土地总面积29767.82公顷,净增耕地面积11000.00公顷,项目总投资44760.57万元。其中:
待开发土地面积10834.4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8149.37公顷,预计投资29337.73万元。待复垦土地面积1983.3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28.67公顷,预计投资6879.02万元。待耕地整理面积16403.7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146.14公顷,预计投资5730.70万元。待村庄整理面积546.2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75.82公顷,预计投资2813.12万元。
(二)筹资渠道
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导,集体和农民个人投入为主体,积极吸引外资的多元投资模式。主要资金来源有:
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依法征收的耕地开垦费60%用于耕地开垦,投入18000万元; 规划期内依法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市、县分成部分,投入15200万元; 争取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开发、复垦、整理项目,资金投入12000万元。
(三)经济效益评价
通过村庄整理,可新增耕地175.82公顷,每年收益105.49万元。通过耕地整理,可新增耕地1146.14公顷,每年收益为687.68万元。另外,原有16403.79公顷耕地,经整理后扣除新增耕地部分,尚有15257.65公顷,通过耕地整理,可以提高这些土地的质量和效益,年总增加收益为1832.01万元/年。
通过土地复垦,可新增耕地1528.67公顷。前3年收益为458.60万元/年,第4年起收益为687.90万元/年。
通过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8149.37公顷。前3年收益为2444.81万元/年;第4年起收益为3667.22万元/年。
此外,经过土地开发整理还可新增其他农用地(园地、经济林地等)3459.7公顷。前3年收益为259.48万元/年;第4年起收益为518.96万元/年。
根据上述分析,全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成后,前3年每年纯收益增加5100.39万元,第4年后上升为6811.58万元/年。若项目的平均建设年限为2年,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32年
(四)社会效益评价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程度,既满足经济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又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可缓解人地紧张矛盾,吸纳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进一步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最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
通过对田、路、林、渠、埂、坎等的综合治理,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灾能力。
通过土地复垦,吸引农民和职工从事种养业,可解决当地矿山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拓展再就业渠道。
通过对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可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有利于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目标,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保持社会稳定。
(五)生态效益评价
通过耕地整理、村庄整理、路网改善、林网兴建,使村庄集中,有利于改善人文和自然景观生态。
通过土地复垦,减少复垦区塌陷、滑坡、污染、水土流失等灾害,明显改善复垦区生态环境。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整理和综合开发,有利于改善农作物的生长环境,促进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使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整体优化。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对未利用地的适度开发,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可保持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农用地,减少废弃地,增加森林覆盖率(达62 %),既涵养水源,又提高了水土保持能力,可减轻洪涝对湘江、珠江和赣江流域的威胁,改善 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对促进湖南、江西和广州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七、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法律措施
1.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树立规划的权威作用。2.把土地开发整理目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3.依法执行规划,强化执法监察,对违反规划者予以严肃查处。
(二)政策措施
1.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对村庄规划建设、土地平整程度、排灌条件、交通状况、生态环境等作出具体的规定。2.制订土地权属管理办法,对土地开发整理涉及到的田块归并、权属界线变更、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等问题,按有关法规政策确认和调整。3.制定信贷、承包、使用等优惠政策,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切实保护土地开发整理者的合法权益,允许开发整理者优先承包经营,并可以依法转让其承包经营权。
4.制定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严格检查、监督和审计。
(三)行政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由各级政府有关领导为首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2.落实目标、规范管理: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把规划目标和项目落实到县(市、区),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各负其责。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3.深入检查、监督考核: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和部门要跟踪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考查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把执行本规划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情况作为对下级政府和部门保护耕地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考评下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工作政绩的依据。
(四)经济措施
坚持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导向,集体、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融资渠道,鼓励农民投工、投劳,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额收取耕地开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通过项目招标、合作、合资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
实行资金专项管理,坚持贯彻“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新增耕地可归土地开发整理者经营,经营期一般不少于30年。在土地经营期内,允许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有偿流转。对土地开发整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上年度未完成土地开发整理任务或质量要求的,不再安排下年度项目。
(五)技术措施
严格执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成立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咨询小组,研究有关技术问题,并对具体项目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与此同时,作好以下工作: 1.加强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排灌配套工程建设,并辅之以田间沟、渠、路网和机械建设。
2.重视农田生态建设,防止土壤污染,营造农田防护林,改善农业生态环境。3.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居住环境质量。
4.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遥感技术动态监控土地利用情况,及时了解各类土地利用和水土流失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