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申报_兵团职称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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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申报
办理条件
一、进兵团备案为年度备案,有效期至备案后一年。有效期结束后,企业应将经相关部门签署监督意见的《备案册》交至兵团建设局行业发展处。
二、连续年度办理进兵团备案手续,且近三年未发生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的企业,只需提供第一条资料,以及社会保险证明、收入纳税证明材料。备案人员同上一年度发生变化的,需按第一条补充新增人员资料。工作人员核准企业提供的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备案册》,现场办理。
三、备案的各类人员的专业、数量应满足进疆承揽工程任务需要。
申报材料
外省(市)勘察设计企业持以下材料到兵团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进兵团备案手续:
1、《外省(市)勘察设计企业进兵团备案册》(勘察设计企业)(原件2份,以下简称《备案册》,在进入新疆建设生产建设兵团网上大厅http://222.82.219.27/ 申报成功后打印)
2、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驻疆办事机构出具的跨省经营的介绍信,国家各部、委所属单位须持主管部、委的介绍信;(原件1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上述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注:
1、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出具单位:企业 份)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备案,办事地点: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大厦2楼,办事单位:兵团建设局
详情:
1、企业通过登录” http://222.82.219.199/注册用户名并登录,选择建设(环保)局外勘察设计企业备案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2、材料上传:在备案管理系统里上传相应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为相关原件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格式,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400KB,图片要求放大观看清晰,务必是正面,不能颠倒上传,否则将做退回处理);
3、企业完成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后,点击上报;
4、主管部门初审上报材料,并作出“预审通过”或“预审不通过(退回)”处理;
5、预审通过的企业携带第一条所列材料至兵团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进兵团备案手续。
6、办理时限:资料齐全5日内完成,办结后在兵团建设(环保)网进行公告。
进疆备案: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勘察设计企业)(原件2份,以下简称《备案册》,2、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驻疆办事机构出具的跨省经营的介绍信,国家各部、委所属单位须持主管部、委的介绍信;(原件1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疆设立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勘察设计进疆负责人、进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未标明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所从事专业的材料),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在该企业为备案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进疆负责人、进疆技术负责人的收入纳税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上述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企业在疆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仅针对在疆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注:
1、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申报时请将《备案册》(2本)单独装订;
3、人员材料按备案册“进疆技术人员情况”中的人员顺序排列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