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与隐患的分类与区别_隐患分类识别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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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与隐患的分类与区别
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标准、规范、规章、规程、技术要求等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主要特征是无章可循)
违章: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主要特征是有章不循)
违章又可分为作业(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作业(行为)性违章:指在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指公司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性违章的表现
一是,安全规章制度没有制定或不健全、不完善,滞后于生产经营建设的发展需求。
二是,作业工种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不健全、不完善,职工作业无章可循。
三是,轻视生产作业的安全问题,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或措施失效。
四是,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指令不及时,落实不够。五是,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不好。
六是,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认真、不及时,对职工违章制止、纠正不力。
七是,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
八是,指挥生产进度不合理、抢时间、抢产量,违背安全生产规律。九是,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或不履行、不落实、不到位。十是,不能带头遵章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