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家庭婚姻官司化解在基层_婚姻家庭法任务二答案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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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家庭婚姻官司化解在基层

吴琼花于1991年与我乡大山村4组颜向阳结婚,同年迁移到大山村4组定居,婚后分别在92年、94年育有两个女儿。夫妇于1996年外出务工,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4年2月20日到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并领取了离婚登记证书,协议上两个子女由丈夫颜向阳抚养,妻子吴琼芳一次性付给其3000元的抚养费。在2007年12月11日吴琼花与成都市的付寿君再婚并领取了结婚登记证。2011年2月20日吴琼花到大山村办理户口迁移。颜向阳的父亲颜文彬阻止不让吴琼花办理手续。吴琼花向颜文彬说明离婚协议的内容,颜文彬仍然不听,坚决阻止。吴琼花提出要到法院起诉颜文彬破坏婚姻自由定居政策。颜文彬就到我乡司法所反映了这一情况,并说明了他阻止吴琼花办理迁移手续的理由是儿媳以前外出务工八年期间,都是自己抚养两个孙女,吴琼花没有付给过抚养费。乡司法所接到此案后,立即组织人员调查,了解双方的情况和诉求。通过反复的劝导做工作,双方达成了协议,吴琼花付给颜文彬自己在外务工期间抚养子女的生活费误工费2000元。付清后随时都可以办理迁移手续,履行协议后,吴琼花打消了去法院起诉的念头。双方矛盾化解。

玉龙乡司法所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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