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现状综述_县管国有企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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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现状综述
摘要:我国现行的市管县体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功不可没,他在强化中央集权、促进政治稳定、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方面都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市管县体制还存在许多弊端,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管县体制上的局限性日渐暴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进一步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省直管县体制成为现今研究的热点,目前理论界对省直管县体制的可行性探讨,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动力和意义,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和权力分配问题进行了多次的相关研究讨论。
关键词:省直管县体制现状古代现在国外
定义:“省直管县”体制是指: 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省——市——县”三级管理转变为“省——市、省——县”二级管理,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领导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省直管县”。实行省直管县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促进我国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进一步发展。
自秦汉以来,县就是中国最重要、最基本的行政单元,古有“郡县治,天下安”之说。,我国的行政区域主要分为省、县、乡三个层级。但自上世纪80年代初起,原先作为省级政府派出机关的“地区”一级政府趋于实体化,通过地改市、地市合并等方式,“市管县”体制在全国迅速普及开来。在此过程中,还形成了县级市、地级市、副省级市、直辖市等不同级别的市建制,衍生出“市管市”这一世所罕见的行政现象。“市管县”体制是适应城市经济发展而逐渐固化起来的,实行之初,在培育壮大中心城市、打破行政分割、推动城乡融合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
随着二元经济现象的突显,两极发展现象的加剧,“市管县”体制的弊端日益凸现。一是,增加了行政层级,提高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各种管理权限集中于市级,县级政区的自主权受到了削弱。二是,一些规模小、实力弱的市非但无力带动辐射所辖的县,还倚仗行政强势从县里“抽血”,从而限制了县域经济发展。三是,由于以“市”为中心,导致各种资源过度向城市集中,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四是,造就了大量有名无实的广域型“城市”,城市化水平虚假繁荣。新时期中共中央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的出台,是其根本背景。根据中共中央对中国今后发展战略的布局,文件要求贯彻三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特别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体现了中央着力解决长期制约中国全村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农业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始于2007年8月的国际金融危机之冲击,是其国际背景。这次金融危机不仅造成了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失业率和经济衰退,而且对中国的经济增长也有明显的影响。中国政府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正如文件指出的那样:“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中国要想保持相对较高的经济增长率,维系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保持国内经济活力,而县域经济发展是其活力的根本,推进省直管县改革正是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的有力手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要求而引发的政府“自我重塑”,是其制度背景。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匹配的是现代化的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这是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改革面临的一场攻坚战。省直管县对于完善管理体制,使地方政府切实拥有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人事权、机构组织权等自主权,真正转变与合理配置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无疑是一次大胆的尝试。
19世纪末,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迅速发展,人口骤增,市政管理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各州城市为适应现代化的管理,纷纷进行市政体制改革,从而在各州以至在一州内同时存在不同的政府组织形式。美国地方区划
从2002年起,浙江、湖北、河南、广东、江西、河北、辽宁等省先后开始了“强县扩权”的改革,把地级市的经济治理权限直接下放到一些重点县,在经济治理方面形成了近似于“省管县”的格局。[1]2005年6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试点。”《中共中心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明确提出“减少行政层级”,“理顺省级以下财政治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治理体制。”由此可见,实行省直管县,是今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2005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2006年,这句话被写进了“十一五”规划纲要。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