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南山学院教师职务评定条件暂行规定_烟台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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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烟台南山学院
教师职务评定条件暂行规定(试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促进南山教育事业发展。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山东省普通本科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南山教育事业,思想和行动上与南山精神保持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近三年无责任事故;
(六)身体健康。
二、业务条件
(一)确认助教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或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提高,经考试或考查,确认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表明能胜任或履行助教职责,完成规定的标准工作量,且考核为合格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完成规定的标准工作量,且考核为合格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教师可确认为助教职称。
(二)晋升讲师的业务条件
1.学历、学位与资历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在助教职务上承担教学工作四年(含)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已承担三年(含)以上教学工作;
(3)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确定为讲师。
2.能承担本专业的教学工作并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按对应年限统计总工作量与年平均工作量),且任职期内年度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
3.有教学科研成果或获奖者优先。
(三)晋升副教授的业务条件 1.学历、学位与资历条件:
(1)承担五年(含)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含)以上的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2)申请晋升副教授,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科研成果:
(1)出版过学术著作,或独立完成并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的-2-
学术论文;或参加编写国家及全省高校通用教材;或结合教学工作实践,撰写发表两篇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经验方面的论文;
(2)科研成果获得过部、省三等以上奖励(前三位);或主持过本学科的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通过省级鉴定;或主持科技开发工作并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教学、实验工作:
(1)认真从事教学,能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年平均不少于学校规定的年标准学时数的90%;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校内主讲过观摩教学课;教学成绩优秀;
(2)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中级教师的能力;
(3)任期内教学工作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晋升教授的业务条件 1.学历、学位与资历条件:
(1)承担五年(含)以上副教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授职责;
(2)年龄不满40岁的人员,申请晋升教授,须取得博士以上学位。
2.科研成果:
(1)任职以来,出版过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含高校统编教材);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十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或以本人为主获得过国家级四等以上奖、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2)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从事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取得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或主持、指导完成重要的科研、攻关项目;或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教学、实验工作:
(1)能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年平均不少于学校规定的年标准学时数的80%;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造诣;获得过校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或教学考核成绩优秀;
(2)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门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任期内教学工作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相关资格准入条件说明
(一)年龄条件:
1.南山在职人员:男56周岁以内,女52周岁以内; 2.学院聘用人员:男65周岁以内,女60周岁以内。
(二)申报人员需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岗前培训证。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问题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讲师)者,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05)》(以下简称《类别表》)(见附件)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和副教授)者,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14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不参加考试或只考部分科目(模块):(1)50岁以上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暂不参加考试;
(2)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证书的;
(3)参加国家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可根据其所考内容和级别,确定考试“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字处理、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和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5类科目(模块)中1至2类(至少应考1类)。
(四)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问题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讲师)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外语考试(B级),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达到合格线;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和副教授)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A级),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达到合格线。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人员;(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3)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
(4)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5)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4.下列条件的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低于全省有效使用标准10分以内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
5.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使用办法或有效期说明:(1)自2005年起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60分)的,有效
期可以一直到评上相应职务为止;
(2)2004年(含)以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已过期,在评审职称中将不能使用。
(五)代表性成果问题
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必须进行国内学术查新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定性评价。申报教授人员,提交代表性文章,均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提交著作均须为本人著或编著。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均须注明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
(六)关于转系列问题
从2009年开始,人社厅已明确规定,不再允许转系列晋升。通过人事部门以考代评或评审取得的非教师系列职称,不能直接申报晋升相应系列高一级的职称,需取得同级任职资格后,再申报高一级职称,前后两个岗位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任职年限,其间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也可一并作为申报评审依据。
(七)关于管理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职称评审问题 我校管理岗位人员可参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要求如下:
1.按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填写《管理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说明书》,报人事处审批;
2.对于来校三年(含)以上管理岗位人员,要求在专业技术岗位期间工作一年(含)以上,每学期课时量达到32学时;对于
来校两年管理岗位人员,要求在专业技术岗位期间工作两年(含)以上,且每学期课时量需达到32学时;对于来校一年(含)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参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执行,每学期工作量达到32学时。
3.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期间所有课程必须安排在周末或假期,正常上班期间(周一——周五)管理岗位人员一律不能上课;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资格准入条件执行。
(八)关于破格晋升
1.中青年骨干教师在讲师职务任职满四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高级职称:
(1)在学院发展、人才培养、教学、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2)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
(3)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三位者;(4)获国家二等及以上科技竞赛指导奖;(5)获学院特别奖;
(6)有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对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者。2.破格评审人员可对于计算机模块、外语合格证、科研论文、学历进行破格,但要经过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
3.工勤技能岗位在高级工岗位工作满三年,并考取技师资格
可按技师聘任;在技师岗位工作满四年,并考取高级技师资格可按高级技师聘任;教师系列人员不按此规定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