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规划_六五普法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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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区顺利实施和完成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宪法和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得到较为广泛的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得到弘扬,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区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顺利实现富民强区、科学跨越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法治保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11]6号)要求,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一区三中心”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我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北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全民尊法守法相结合,更加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更加着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北湖加快“一区三中心”建设,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新局面,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全社会和广大公民对加快法治建设的期待和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大力宣传宪法,传播法律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党和国家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1 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努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法治化目标。
我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北湖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服务“一区三中心”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从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普治并举,力行法治。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更加突出依法治理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制定相应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克服形式主义,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需求,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创新方式方法,体现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以及民主法治观念,加强以权利与义务为核心的公民意识教育,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一区三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为重点,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管理、环境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北湖建设;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学习宣传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按照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改善民生的要求,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交通、公共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婚姻家庭和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诉讼、申诉、投诉、信访、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基层民主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促进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增强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法律公信力。
(六)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七)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六进”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继续通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社区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
(八)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继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的实践形式,扎实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区域法治建设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大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活动,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重点推进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加强法治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大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三、社会责任和对象要求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有党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其他组织都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按照全区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基本要求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公共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更要学法守法用法,确保公正司法和严格文明执法。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正确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全面开展“法律六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深化“法律进机关”,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得少于2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述法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务员法制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完善公务员岗位学法制度,加强专业法的学习、宣传、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加强考前学习培训;将考试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并作为任职、晋升的参考依据。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
2、深化“法律进学校”,突出加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 有关部门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各级各类学校要发挥主渠道作用,通过学科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活动和个别辅导等途径,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融合,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大力开展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全面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整合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立一个以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对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传媒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每一所中小学都配备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失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3、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全区干部年度学法考试考核。定期开展“法律进企业”宣讲活动,成立法律宣讲团,深入到各类企业,为企业负责人及经营管理人员举办专题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争取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内部管理,防范市场风险,推动企业依法经营,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4、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强化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和责任。重点加强“村支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积极组织村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各村委员都应当明确一名素质较高的村干部担任法制宣传员。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发展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基本设施建设。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法律服务队深入乡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每年五月集中开展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5、深化“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活动,加强城镇居民及其他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参照农民法制宣传的基本措施做法做好城镇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增强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其他各类单位、组织都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统一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区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广泛发动机关干部、社区居民、高校学生、企业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进社区、进单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
(二)坚持普治并举,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1、加强区域依法治理
全区和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法治建设的总要求,切实制定区域依法治理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实现区域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和要求。一是要以法治北湖建设总揽区域依法治理。认真宣传贯彻区委《关于开展“法治北湖”创建活动的意见》,并作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指导纲领;组织开展“法治北湖”及乡镇(街道)依法治理课题研究,为法治实践提供指导和参考。二是大力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要目标。三是建立推行全区地方法治环境评估体系,用以综合体现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任务和内容,检验和反映各乡镇(街道)法治化进展,引导和促进各乡镇(街道)推进依法治理,提高地方法治化水平,优化地区法治环境。
2、加强行业依法治理
各部门、各行业要继续围绕“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目标,进一步采取措施,依法规范执法、管理和服务行为。不断建立健全和落实旨在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长效措施机制,特别是要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全面推行和完善政务、审务、检务、警务以及其他重要事务的公开制度,切实推进部门、行业的法制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各部门、行业领导班子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3、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依法建立和规范城乡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促进基层自治组织和基层干部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事务公开的能力,提高城乡居民法律素质,构建和谐人居环境。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区乡村三级联创活动,在各乡镇(街道)中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使基层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三)不断开拓创新,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1、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重大问题的解决放在更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促进各类问题的妥善处置。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调解工作的过程中,在普法中调解,在调解中普法;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加强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的法律顾问和代理工作,把法律服务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信访工作相结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
2、改革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探索推广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统一部署和分类实施相结合、平时自学和年度考试相结合的新方法,严格考试纪律,提高学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8 探索开展网络学法和网上考试的试点,并实现教、学、考、管等多功能的信息化管理。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和设施建设。一是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区级电视媒体积极打造“法治北湖频道”节目。二是积极推进各乡镇(街道)在公共场所建设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制作固定的法制宣传牌、电子屏。三是抓好新闻媒体在大众普法宣传中的应用和推广,推广法制手机报(短信)和法制宣传媒体机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一步办好北湖法治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广辐射的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召开全区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部门、单位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1、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进行考核。加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建设,加强人员配备,理顺工作体制,日常工作继续由区司法局承担。区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认真制定和实施本系统、本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方案,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加强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和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等重要考核中。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性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各级党委政府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区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每年按全区总人口人均0.5元的标准及时拔付到位。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建设好五支队伍:一是各部门、各单位的专业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每年定期集中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二是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以高校法学专家、学者为主体,吸纳一批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水平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三是各级依法治理督查团队伍,调整充实人员力量,积极开展座谈、调研、检查、巡视等活动;四是法制新闻宣传队伍,加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和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五是加强基层义务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加入,提高立足本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水平。
5、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用该条例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更有效的法制保障,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