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通知)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教育先进单位和山东省教育先进工作者通知(版)_教育创新先进单位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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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和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预备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迈进。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全面加快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拟于今年教师节期间以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数量

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30个左右。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200名左右。

二、评选范围

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县(市、区)和高等学校等。其中,17个市每市评选表彰1个县(市、区),高等学校及其他学校13个。

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高等学校、成人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的优秀教职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1.县(市、区):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新的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积极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全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高等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理念,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引领社会,服务社会。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技创新、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全省高校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或重要影响,堪称楷模。

三、表彰和奖励方式

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的表彰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由省人民政府发布表彰通报。向获奖单位授予“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获奖个人授予“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励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从县(市、区)和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产生。各市推荐1个县(市、区),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后参加等额评选;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和技师学院,经学校主管部门或相应市人民政府审查后,参加差额评选。

(二)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各市按分配指标推荐参评人选,高等学校和技师学院每校限报1名参评人选。

(三)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育教学和管理第一线。严格控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处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高等学校和技师学院中担任厅局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参评比例。

(四)市属高校按照属地原则,由市人民政府审查推荐;部门、行业属和省属学校由主管部门审查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推荐参评。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七)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群众民主推荐、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八)实行公示制度,拟表彰对象要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省教育厅也将同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一)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分别填报《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附件3)和《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4)一式3份。填报《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1份。

(二)详细事迹材料,5000字以内,一式3份。

(三)推荐评选工作总结报告1份。

(四)上述材料均需提交书面打印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邮箱地址:rsc711@126.com。

(五)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7日

(六)评选事宜及材料报送联系人:省教育厅人事处蒋文莉、任翔。联系电话:0531-81916661,81916652。

附件:

1、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4、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山东省教育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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