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论文_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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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结课论文
姓名:李庆磊
学号:
专业:2009489046 09统计学
我国农村发展养老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摘要:目前,我国农村由于人口老龄化、家庭的小型化等因素使农村传统的依赖土地和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大大弱化,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面临极大挑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土地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是保证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养老保障农村老年人口老龄化
(一)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传统的农村养老体系正面临着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冲击,削弱和瓦解,而现代养老体制并没有在农村确立。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生儿养老,天经地义。但是,在市场化和城市化过程中,这种天经地义的事已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生活成本在不断上升,人口在流动,土地在流失,个体自主性在不断增强,老人权威在不断下降,寿命在延长,家庭小型化在加快等等,使得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早在1982年的人口普查数据表明,65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占了总农村人口比重的5%,高于城市的4.54%,2000年农村65岁以上的老人比重已经上升到7.35%。而且因为我国并未建立一套有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尽管目前农村8%-10%的人口加入了社会养老保险,但目前能从中收益的老年人口比例极低。
与此同时,农村大批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甚至携家带口外出,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年人和一些小孩。虽然外出务工可以赚钱,可以增强农名家庭的养老能力,但是由于大部分农名非农业就业并不是很稳定,生活成本比较高,因此,对增强农村养老能力的作用不是很大,相反由于很多青壮年外出,老年人更多的是依靠自己养老,“务农和尽量延迟劳动年限是大多数农村老人维持自己生活的主要方式。
而且农村养老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严峻性和严酷性:不少老人过着凄惨的生活,行动不便,没人照顾,生病没钱,得不到资助,孤独寂寞,由此也引发了老年人自杀率的上升。如果说农名是个弱势阶层,那么老年农民则是这个弱势阶层里的最弱势群体。
(二)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50多年的发展,历经多次改革。目前,我国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但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相同。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试点,此后一段时期,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迅速开展,截止到2005 年底,全国有近2 000个县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基金300多亿元,已有200万名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尽管如此,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存在着覆盖面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少、保障水平低的特点。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缺乏保障,这不仅会加剧城乡差距,也会酿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用以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从2009年至今,新型农村社会养保险试点工作正在逐步进展和扩大。
(三)在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及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正逐渐弱化 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农村社会和家庭的生产生活完全是围绕着土地来运作,土地对农村家庭的养老起着关键的作用。而迅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土地养老的模式在很多地方难以为继。
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满足了农民祖祖辈辈想要拥有土地的夙愿,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在充当农业家庭经营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同时,也成为农民最基本的养老保障依托,形成了以土地为基础、以家庭保障为核心的农村保障体系。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一时难以建立的条件下,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实际上是由土地来承担的,土地具有极重要的生活保障功能。但现行的土地政策客观上也构建了城乡二元的保障格局:农民有土地保障,工人有企业保障。城乡二元的保障格局使得农民的身份长期以来难以改变,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其向城镇的流动。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农村逐步向农业规模化、非农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的方向发展,相当一部分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而成为非农劳动力,原有的土地保障逐渐弱化。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正在弱化,这种弱化首先表现在土地保障的“虚化,问题,土地保障的“虚化”即土地收益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降低,从而对农民生活保障的实际能力逐步下降的现象。土地保
障的“虚化,’现象在一家一户耕种小块土地、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的条件下表现得较为突出。对于农民来说,要使土地具有养老保障功能,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人均占有土地比较多,二是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比较好。然而,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都不具备这两个条件。我国人均耕地本来就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印度。而且随着城镇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人均占有耕地将越来越少,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不仅如此,在市场化和加入WTO后的大环境下,我国农业早已成为薄利行业。在一些地区,农民种粮得不偿失,由此而引发严重的抛荒现象。直到近几年农民享受到种粮补贴以后,情况才有所好转。农业对于绝大多数农民而言,仅仅能维持基本生活,农民的收入大部分来自非农产业。因此,有限的土地越来越难以担负起农民养老的重任。
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也正在弱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1994年的4.54人,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含本人)也由2.26人减少到1.57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冲击。对于我国如此众多的农村老人依赖自己不稳定的老年劳动收入来养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它不仅可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对农民的必要补偿和促进社会公平的需要
工业化的进程中,农民支援国家的各项建设,被征用了大量的农村土地,得到的补偿很低;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农产品统一定价、统购统销,国家始终通过剪刀差控制农产品价格为工业化建设提供保障;在很多关键时期,农民的竭尽全力保障了全国农产品的需要,为全国上下渡过难关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大量的劳动力价格便宜的农民工涌入城市,继续为我国的建设做贡献。然而,失去土地保障、水平低、大量劳动力的流失,都给农村的养老保障带来更深一层的考验。相比于国家对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视和,农村养老保险却显得微不足道,在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领域,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是有失公平的。为了城乡和谐发展,农村居民的安居乐业,应该加紧健全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制体系。一直以来农民做出的巨大牺牲,国家是时候做出补偿了。
(3)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需要
国际上,一般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的社会、或者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社会叫做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而且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严重的是老龄化速度在未来的30年间将持续加速,根据预测,2030年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率将上升到17.93%,比城镇的比率高出4.8个百分点,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解决好迅速增加、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不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一致,绝大部分地区处于“先老未富”,甚至是“先老还穷”状态,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人口总量较少,人口老龄化的负担相对较小,而中国农村基数大,老年人口数量很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了整个欧洲各国老年人口之总和。因此,为了迎接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使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老有所养,就有必要适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4)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在不断扩大。1964年中国城乡居民收人比为2.2∶1,1978年为2.4∶1,到了1994年就达到2.87∶1,2001进一步上升到2.9∶1,2004年则为3.45∶1。目前仍有扩大的趋势,而我国二元化格局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差别也很大,以国家近年来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为例,2001年,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保障费总支出的11%,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人均占有方面,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455元,农民仅人均15元,相差近30倍;从覆盖面看,城市已达90%以上,而农村只有2.4%。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羁绊。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和谐,就必须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不公平,使社会稳定发展,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
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也正在弱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1994年的4.54人,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含本人)也由2.26人减少到1.57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冲击。对于我国如此众多的农村老人依赖自己不稳定的老年劳动收入来养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它不仅可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5)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保证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变革,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农村已经初步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体制框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是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群体。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农民不论亦工、亦农、亦商都必然要承担市场风险。逐步在农村建立发展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
参考文献
1郭秀亮、范作雄:《浅探构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东南学术》1997年第1期。
2林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安然.: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对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