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委托人事代理须知_单位人事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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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委托人事代理须知
一、服务对象:界首企、事业单位。
二、需要材料:人员人事档案及花名册。
三、办理程序:
1、单位领取《人事代理协议书(单位委托)》一式三份。
2、单位填写《人事代理协议书(单位委托)》乙方内容,代理人员填写《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
3、单位在合同书和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后送我中心;
4、我中心根据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的人员名单发函调档(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也可由单位调阅档案后转交我中心);
5、到档后,我中心在《人事代理协议书(单位委托)》上签字盖章,留存一份《人事代理协议书(单位委托)》,另两份合同书由单位(乙方)和存档个人(丙方)各执一份。
四、办理流程图:
《人事代理合同书》 代理单代理费
务大厅
人社局窗 口 合格 不合格
五、注意事项:
1、单位和存档人员必须及时跟踪到档情况,以确认档案是否转到我中心;
2、若有离职人员,请单位在本人离职一个月之内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人事代理合同书》(乙、丙方)交我中心备案登记;
3、离职后,本人需提供离职证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3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0558-4888390 受理地点:界首市中原东路101号人社局4楼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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