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监督交底_脚手架操作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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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监督交底
一、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符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1、方案编制依据:(1)三个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2)施工图纸(工程特点)。(3)现场实际情况。
2、需要计算的要进行设计计算。
3、审批程序:项目--公司--监理(甲方)
二、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向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1、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2、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身体健康和年龄要求)。
3、升降脚手架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
三、脚手架搭设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
1、架体材料必须合格。
2、安全网要选用合格产品。
四、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硬化(宜高出自然地坪50MM),做好排水。(挑架一般用型钢外挑,悬挑距离不宜超过1.4M。要有型钢平面布置图,外挑构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牢固;爬升架要有定型的主框架。)
1、有地下室的必须分层回填夯实后做脚手架基础。
五、脚手架杆件:扫地杆、立杆、大小横杆、连墙件、剪刀撑的搭设(升降脚手架要有防坠落、导向防倾覆装置)。
1、立杆应对接传力并事先排版,注意避开突出外墙面的构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固定在离地面或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
2、主接点必须设置横向水平杆,离接点不大于15厘米,操作层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横向水平杆作支撑。
3、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1米,高出檐口1.5米。
4、脚手架高度超过50米,连墙件布置不超过二步三跨且不大于27平方并用双立杆;脚手架高度不超过50米,连墙件布置不超过三步三跨且不大于40平方。脚手架高度超过24米,宜采用刚性连墙件,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厘米。
5、卸料平台、支模架等不得直接搭在外架上。
六、脚手架应做好水平防护和立面防护。
1、水平防护:第一层、操作层和每隔12米的中间防护层(满铺脚手板,挂好安全吊网);施工安全通道、塔吊半径范围内的操作棚(双层硬质防护)。脚手板应满铺,离开建筑130-150毫米,当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15厘米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用脚手板或水平兜网封闭。
2、立面防护:斜道两側和操作层(两道防护栏杆、踢脚板18cm高和挂好安全网);临街过道(斜挑防护)。
3、架体外侧应设置排水沟。
七、重大危险源位置要注意防护并做好警示标志
1、列出危险源清单,做好危险源应急预案措施。
2、对危险源进行分名别类,挂好警示标志。
八、做好脚手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非架子工不得拆除外架部件,架体重要部件严禁拆除。
2、脚手架使用期间,架子工、安全员要进行日常检查,做好检查日记和检查记录。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米;
(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6)、停用超过一个月。
3、监理部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九、文明施工按国家规范、标准执行
十、监理检查重点:
1、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审批是否符合要求,方案与施工是否一致。1
2、架子工证件检查和架体材料检查。
3、脚手架日常安全检查。
4、督促和主持第一步架安全检查验收(高支模第一步架验收)和主体验收前的安全检查。
5、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督促、检查。
十一、检查方式:项目部自查--监理部督查--安监部门巡查。
十二、安全部门必控点:
1、主体第二层(第一步架、临时用电、设备工程)施工现场评估检查(第一控制点)。
2、主体验收前现场评估检查(第二控制点)。未经施工现场评估检查,不得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或主体验收。
安全监督机构交底人:
监理单位总监: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交底时间: 年 月脚手架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2
日 附件1
脚手架拆除安全监督交底
3、脚手架拆除前必须编制拆除方案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4、脚手架拆除前应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准备工作。
5、脚手架拆除前应跟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安全员、施工员等管理人员要跟班作业,加强管理,专人指挥,设立安全警戒区域;监理要及时核查架子工持证上岗、人证相符情况,严格按要求监理、督促到位。
7、脚手架拆除应按规范要求的程序进行拆除,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安全网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安全网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连墙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8、脚手架拆除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铺牢。
9、脚手架拆除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等)。
10、脚手架拆除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附件2
悬挑脚手架安全监督交底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标准,就悬挑脚手架的搭设提出如下安全技术要点。
1、悬挑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架体结构图,安装搭设、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和工艺流程,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脚手架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4米,专项方案必须经过公司审批,监理总监签认。
2、悬挑件
2.1悬挑件应采用钢构件承重梁(工字钢、槽钢等),禁止使用钢管悬挑。2.2钢构件承重梁应采取预埋件或螺栓连接。预埋件采用Ⅰ级钢,不准使用冷拉加工钢筋,预埋锚固长度大于3d,抗拉强度小于50N/mm,其强度应满足剪力和水平力的要求,预埋件在预埋前应经项目部、监理部的相关人员组织验收。2.3悬挑钢构件承重梁上应焊有长度不小于150mm的立柱,脚手架立杆套在立柱上或焊接立杆座内,每根立杆必须有一道承重梁,若采用槽钢则应在槽钢内每隔300mm加设加劲肋。立杆下部设1—2道扫地杆,以确保架子的稳定。2.4悬挑件
3、悬挑端处理
3.1悬挑端采取钢丝绳斜拉方式,预埋圆钢环直径应不小于16mm,采用几字形预埋,禁止采用焊接。
3.2钢丝绳张紧后每端用三个強夹夹紧,绳夹之间相距6×钢丝绳直径距离,绳夹的鞍座安装在受力侧。斜拉钢丝绳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并不得接长使用,并不得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位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的剪切破坏。3.3花篮螺栓的质量应有出厂合格证并有防脱措施。
4、施工要点
4.1连墙杆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在水平方向应每隔三跨设置一个,在垂直方向应每隔两步(3—4米)设置一个,并要求各点互相错开,形成梅花状布置。连墙杆一律采用预埋件刚性连接。
4.2垂直控制。搭设时,要严格控制分段脚手架的垂直度,垂直偏差:第一段不得超过1/400;第二、三段不得超过1/200。脚手架的垂直度要随搭随检查。4.3脚手架板铺设。脚手架的底板应满铺厚木脚手板并封闭严密,其上各层可按水平防护铺设脚手板。
4.4脚手架中各层均应设置防护栏杆、踢脚板。脚手架外侧用细安全网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