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四项社会保险_北京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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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社会保险业务流程简介

单位如需办理人员日常增减业务,请于每月5-25日办理。该流程仅简要说明日常业务办理流程,本简介以外的业务说明,请您随时与社保中心联系咨询。政策咨询电话:1233

3增员:

在北京市范围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人员,只需填报“增加表”表十一即可。失业人员须另附转移单原件。

未在北京市范围内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要填报“增加表”表

十一、“个人信息登记表”、“报盘”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全部新参统人员均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只限外埠城镇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及报盘文件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打印并导出。报盘文件是人员信息录入完毕后,通过“数据导出”栏目实现的。该软件可以从开发区社保网站中下载。网址:KFQSB.BDA.GOV.CN如使用该软件过程中出现问题,请您拨打51331988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有该软件开发人员为您服务。减员:

请您携带上一个月度的托收单及“减少表”(表十二)办理人员减少业务。23-25日如果贵单位未发生欠费,不需携带托收单,即可办理。如单位欠费,社保中心为其办理减少业务过程中,只能进行“中断”操作,该状态人员不能到其它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办理农民工清算或退保业务,请您携带清算申请,必须由本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用A4纸填写)

补缴:

由于调转延时的原因,单位未给员工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自然月往前推三个月的时间为其补缴。单位只需要填写两份“表四”、三份“表五”,业务办理完成后,单位可各留存一份。

如果补缴的时间段超出了邻近三个月的时间,那么请到劳动局审批补缴。行政部门审批过程中,需要用人单位出示该人员相应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收入证明。审批通过后,请携带劳动局审批表一份、两份“表四”、三份“表五”办理补缴业务。

个人信息变更:

如有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错误内容,请用人单位填写“个人信息变更表”表二-1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身分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如遇户口性质错误,请附户口本复印件两联,本人壹联、户主壹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号同时错误,单位办理变更过程中必须提供公安局的相关证明。单位信息变更:

如需更改单位信息,例如单位法人和单位名称的变更,需要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信息变更表”表一-1。如单位账户信息变更等情况,只需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变更表”即可,但表中必须标注正确的银行名称和开户银行的交换号。(如无法获悉此号,请与开户银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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