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_铜陵市民生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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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5〕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38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8项民生工程具体内容

(一)省民生工程项目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2015年人均补差水平较上年增长10%。

2.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以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五保对象生活保障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较上年提高10%。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津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

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特别扶助,兑现扩面提标政策,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5.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015年,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继续覆盖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补尽补;新增公共租赁住房42套(教师周转房),已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尽快配租到户。

6.棚户区改造。2015年,实施棚户区改造4188户,基本建成不低于4341套,分配入住1500套。

7.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继续对贫困残疾人进行生活救助。对聋儿、肢体残疾等贫困残疾儿童开展免费康复训练和医疗救助,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对特困精神病患者提供药费补助。2015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5858名一级、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870元,790名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400元,实现应助尽助;完成白

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不少于110例;对不少于864名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服药救助(药费补助);为不少于113名0-10周岁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解决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问题。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为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2015年,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参(续)保缴费基数13.69万人,养老金发放6.27万人,参(续)缴费率达80%以上,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9.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继续向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城市学校农村户口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向农村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对城乡低保家庭免除作业本费;继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基本标准,将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年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小学585元、初中785元,提高到小学625元、初中825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年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

10.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2015年,将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由1500元/人·年提高到2000元/人·年,并将符合国家免学费条件的民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纳入到免学费范畴,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5年,参合率不低于95%,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人·年;住院率控制在11%以内,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不低于55%,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

1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2015年,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6%以上,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兜底报销)比例不低于35%。

13.城乡医疗救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含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对重病家庭的救助力度,合理确定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实现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

14.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符合医疗救治条件的对象实行医疗费用部分补助。2015年,救治艾滋病病人8人,贫困结核病病人70人,晚期血吸虫病人205人。

15.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201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免费婚检人数不少于8000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不少于2000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做好已建成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养护工作。

16.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引导、组织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积极筹措保费补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加快基层服务机构的改建升级,切实发挥保险经办机构经营主体职责,做到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兑现率。

1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集中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2015年,解决0.79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

18.农村危房改造。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优先解决住房最困难、经济最贫困的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2015年,完成1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9.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县级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并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管护资金,建立管护机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行政村原则上达到行政村总数70%以上,参与筹资筹劳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70%。

20.广播电视村村通。2015年,完成318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问题。

21.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2015年,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建设目标,重点培育建设16个中心村。

22.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以满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基本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

2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015年,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800元、13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2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5年,根据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25.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及时拨付医院;县级财政将财政补助零差率项目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医院招标目录内药品实行集中网上采购,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社会满意度达当年民生工程群众综合满意度平均值以上。

26.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015年,免费开放4个公共图书馆,5个文化馆,14个文化站,1个美术馆,1个博物馆。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27.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2015年,对140个行政村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进一步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28.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2015年,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70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60%以上。

29.就业扶持工程。2015年,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2500个;开发420个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450个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实践锻炼。

3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大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31.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以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八小水利工程”为重点,推进小型水利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增强农业防汛抗旱能力。2015年,上年结转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5座、小型泵站更新改造1330千瓦、小型水闸加固新建16座、中小型灌区改造2处2万亩、塘坝清淤扩挖426口、农村河沟清淤整治43条、末级灌排系统改造3.2万亩新建任务。

32.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固。开展农村公路危桥重建、加固、维修,增强农村公路通行能力。2015年,上年结转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完成1座农村公路危桥新建任务。

2015年,我市实施32项省民生工程(省未下达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民生工程任务),项目具体目标任务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二)市民生工程项目

33.环境(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015年,对七大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开展深度治理;建设县区空气质量监测点5个;对2家重点企业治污设施进行深度改造,对1家企业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

34.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2015年,通过挖潜改造社区资源,利用沿街空地、广场、道路施划等措施,新增停车泊位800个以上。

35.农贸市场改造工程。2015年,完成3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改善城乡居民购物环境。

36.民生保险。坚持个人自愿和政府购买相结合原则,按照5元/人·年标准,为城乡居民购买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交通肇事逃逸、溺水伤亡5类事故以及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服务。

37.食品安全工程。2015年,建设20户豆制品加工示范小作坊;在全市学校和大型餐馆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完成44户“明厨亮灶”工程;建成1个规范的中央主食厨房、1个配送中心和5个标准化直营店。

38.妇幼疾病筛查工程。通过对新生儿35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唐氏综合症、先天性心脏病和特困人群适龄妇女两癌进行筛查,早发现,早干预,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要求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主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变化,落实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作出贡献。

(一)聚焦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区分普惠和特惠,多关注低收入等特殊群体的群众生活,立足实际聚焦重点,把雪中送炭、济人之困的工作做实做好,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兜住兜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把有限财力用到群众最期盼、最急迫的事情上。

(二)严明责任,加强过程管控。严格民生工程目标导向,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改进民生工程管理方式,强化绩效管理,注重问题导向,严格问责机制。按照设定的内容、目标,强化过程管控和结果考核,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创新机制,扩大有效供给。在民生工程内容确定、实施方式和效果评估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公开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更多地鼓励引导群众参与,把群众工作做好做实,推动民生事项有力有序实施。积极探索市场导向、多元投入模式,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引导社会资本等参与民生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多渠道增加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四)统筹资源,发挥联动效应。及时发现、分析、解决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把实施民生工程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事业、建设美好乡村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按要求、按时限、有成果地落实到位。

(五)科学谋划,提升保障水平。与中央、省保障和改善民生部署相衔接,努力做到改善民生与铜陵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相互协调,提前储备,科学论证,做好后续项目和工作的跟进完善。紧紧围绕“五有”、“三农”等重要方面,持续谋划、滚动实施一批民生工程项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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