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银行个案分析_海南发展银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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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展银行个案分析
——从信用角度看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
关键词:海南 银行 信用 债务 金融
摘要:海南发展银行是中国迄今为止唯一一家倒闭的银行,它的倒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海发行从建立之初就存在种种问题,本文将从海发行的建立背景、发展过程、以及海发行的倒闭来探讨海发行能否重建。海南发展银行在背负巨额负债的情况下,本身不良资产比例过大,又违法违规经营,信用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最终导致其不得不被央行关闭。海发行能否重建,关键在于海发行能否重建信用体系,重拾百姓对其的信心。这些都还要依靠政府出台政策来给予支持。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刚刚成立2年零10个月的海南省唯一一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海发行”),因不能支付到期债款被关闭。由此成为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银行。海发行为什么会倒闭,首先从海发行成立的背景看起。
一.背景资料
在1992年的海南泡沫经济中,大批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海南,促使海南省金融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不仅存款贷款余额大幅度增长,资金市场上的国库券、金融债券、投资基金等各种金融工具也吸收了相当巨额的资金。曾有人这样形容当时海南的金融状况:以寻求暴力为突出特征的游资充斥着整个海南。
与此同时,海南的金融机构数量也猛增到近乎失控的地步。截止1993年年底,海南金融机构共2068家,其中信托投资类公司20家,城市信用社32家,而且均集中在海口、三亚等少数地区,形成了“银行多于米铺”的景观。在这样过热的经济氛围中,大批游资纷纷投向高回报、高风险的证券业和房地产业。由于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大量的金融机构也将资金投向高风险产业,金融违规现象频频出现。当时房地产业异常混乱混乱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盲目投资,疏于管理的问题,直接导致了许都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坏账和畸形的资产负债比例关系。
二.成立伊始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成立时的总股本为16.77亿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关闭前有员工2800余人,资产规模达160多亿元。事实上,早在海发行成立之时就已经埋下了隐患。成立海发行的初衷之一是为了挽救一些有问题的金融机构。1993年海南的众多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面而出现经营困难。在这个背景下,海南省决定成立海南发展银行,将原海南省五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合并,并吸收了40多家新股东后成立为海南发展银行。这5家信托机构,有4家都没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并且大多背负着极大的债务包袱。据统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的坏账总额已达26亿元。有关部门认为可以靠公司合并后的规模经济和制度化管理使其经营好转,信誉度上升,从而摆脱困境。1997年底,遵循同样的思路,有关部门又将海南省内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了海发行,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资产的比例。因此,海发行发展的根基从一开始就是有缺陷的。
在我看来,金融机构的立足根本就是信用。正所谓摧毁良好的信用很容易而建立起信用却很难,组成海发行的5家金融机构自身都存在非常严重的信用问题,信誉低下,不被百姓所认可,这样组成的海发行,自然也不容易得到老百姓的认可。97年底再并入的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无疑是对本来就信用不佳的海发行雪上加霜。有关部门过于简单和乐观的想法为海发行以后的倒闭买下了伏笔。
三、发展路线
由于合并后成立的海发行背负着原有5家机构的巨额债务,于是“存款立行”变成了其发展思路。而在当时的海南,经济的泡沫已经基本破裂,资金来源不足已是摆在众多金融机构面前的难题。各家金融机构都把高息作为揽存的主要手段。一些信托投资公司开出的利率竟然高达25%。海发行迫于巨大的债务压力也不得不采取类似的办法。举统计,海发行字成立一来近三年的时间里吸取的5万元以上的存款,其平均利率均约超过15%。用如此高的利息来吸存,一旦出现资金运用上的问题,银行面领的只能是破产的危险。
与此同时,海发行还大量进行违法违规经营,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股东贷款实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有关资料显示,海南发展银行成立时的16.77亿股本在建行之初,甚至在筹建阶段,就已经以股东贷款的名义流回股东手里。海南发展银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并于1995年8月18日正式开业,但仅在1995年5月至9月间,就已发放贷款10.60亿元,其中股东贷款9.2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6.71%。绝大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许多贷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入股的临时拆借资金;许多股东的贷款发生在其资本金到账后1个月内,入股单位实际上是“刚拿来,又带走;拿来多少,带走多少”。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显然无法使海南发展银行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我认为,在金融机构纷纷以高息揽存的环境下,海发行迫于压力跟风推出高息吸存直接导致了它后来的倒闭。海发行只有16.77亿元的股本,却身负至少26亿元的负债,信誉又不高,本应想办法如何重建信誉。但是以高息吸存,又和市面上信誉低下的那些金融机构有什么分别呢?!并且与此同时海发行还违法经营,贷给股东大量资金,使得海发行的资金运作更加困难,无法兑现对客户高息的承诺,在原本就不高的信用之上又添不良记录。
四.最终倒闭
由于上述原因,海发行从开业之日就步履维艰,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支付困难,信誉差。1997年12月22日,海发行开始对原来28家诚实信用社的储蓄存款恢复兑付,并对机构存款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在有关部门将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海发行之后,公众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出现了挤兑行为。截止1997年12月31日,海发行10天共兑付原信用社存款9.87亿元,其中92.5%都是居民储蓄存款。在兑付过程中,海发行对以往信用社高息承诺引来的存款一律按照国家规定只兑付本金和合法利息,并对自己类似高息吸存的做法予以坚决纠正:不仅停止支付储户高息,而且开始追扣原已支付的部分高息。持续几个月的挤兑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拨了34亿人民币抵御这场危机,但只是杯水车薪。为控制局面,化解金融风险,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宣布1998年6月21日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海发行本身信用不良导致人们心理不安,大部分人开始要求兑现加剧了整个社会的恐慌,恐慌的心理反过来又加剧了储户的取款。而大量储户挤兑使得海发行因为无力偿还之前所承诺的高息而不得不食言,停止对多余部分利息的兑换,甚至追扣已支付的部分高息。这种行为不仅使原本就差的海发行的信用被彻底破坏,也更加加剧了储户们的恐惧心理,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要求要兑现。这样的恶性循环直接让海发行不得不关门大吉。
综上所述,海发行自成立之初就负债累累并且有大量不良资产,发展途中不顾信用危机,反而违法违规经营,给储户造成心理恐慌,使原本就不高的信用被彻底毁掉,最终关门大吉。
那么,海发行是否能够重新来过呢?
重建海发行必定困难重重,但最重要的还是如何才能重塑海发行的信用,改变公众对海发行的看法。当央行宣布关闭海发行后,由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这对工行也无疑是一大负担。但是,由于公众对工行的信任,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工行,现金提取量不多。这便说明,储户挤兑海发行只是因为不信任海发行。所以,如果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扶持海发行助其重塑其信用形象,海发行坚持信用大于利益的原则,建立起健康的经营模式,重建海发行也不是不可能的。
参考文献:《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原因》
作者:崔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