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城镇化率指标计算方法的规定_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兵团城镇化率指标计算方法的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

兵团城镇化率指标计算方法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统一城镇化率指标计算方法,增强城镇化率数据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 按照兵团党委《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城镇化的若干意见》(新兵党发〔2012〕13号)和《兵团师(市)和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活动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12〕35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兵团城镇化率指标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一、兵团城镇化率统计相关指标的界定

(一)兵团总人口。按《兵团人口界定办法》(兵人普发〔2010〕91号)统计。(二)兵直、师直驻地方城镇人口。按《兵团人口界定办法》第三条规定统计。(三)兵团管理城市建成城区人口。按兵团管理的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北屯市建成城区的常住人口统计。

(四)团(场)部人口。按以下规定统计: 1.团(场)部规划区域内的常住人口;

2.团(场)部和连队均有住房,农忙住连队、农闲住团(场)部的人口; 3.进入中心团场的团(场)部人口。

(五)独立工矿区人口。按兵团管理的独立工矿区常住人口统计。(六)中心连队人口。按兵团城镇化标准建成中心连队的常住人口统计。

二、国家规定的城镇化率计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兵团城镇化率计算方法如下:

兵团城镇化率: 兵直、师直驻地方城镇人口与兵团管理城市建成城区人口、3千人及以上团(场)部人口(不包括进入中心团场的团(场)部人口)、独立工矿区人口之和占兵团总人口的比重。师城镇化率: 师直驻地方城镇人口与市建成城区人口、3千人及以上团(场)部人口(不包括进入中心团场的团(场)部人口)、独立工矿区人口之和占师总人口的比重。

市城镇化率: 市建成城区人口与市规划区内3千人及以上团(场)部人口(不包括进入中心团场的团(场)部人口)之和占市规划区总人口的比重。

团(场)城镇化率: 3千人及以上团(场)部人口(不包括进入中心团场的团(场)部人口)占团(场)总人口的比重。

三、兵团内部使用的城镇化率计算方法

根据兵团党委《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城镇化的若干意见》(新兵党发〔2012〕13号)精神,兵团城镇化的发展布局为构建兵团城市、垦区中心城镇、一般团场城镇、中心连队居住区为发展接点,与地方城镇职能互补的具有兵团特色的城镇体系,对此,提出兵团内部使用的城镇化率计算方法:

(一)兵团城镇化率: 兵直、师直驻地方城镇人口与兵团管理城市建成城区人口、团(场)部人口、独立工矿区人口、中心连队人口之和占兵团总人口的比重。

(二)师城镇化率: 师直驻地方城镇人口与市建成城区人口、团(场)部人口、独立工矿区人口、中心连队人口之和占师总人口的比重。

(三)市城镇化率: 市建成城区人口与市规划区内团(场)部人口、中心连队人口之和占市规划区总人口的比重。

(四)团(场)城镇化率: 团(场)部人口与中心连队人口之和占团(场)总人口的比重。

四、两种城镇化率计算方法的使用

国家规定方法计算的兵团城镇化率,作为统计公报、领导干部手册、兵团统计年鉴等对外使用;兵团内部使用的城镇化率,仅供兵团内部管理使用。

《兵团城镇化率指标计算方法的规定.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兵团城镇化率指标计算方法的规定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 兵团 计算方法 城镇化 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 兵团 计算方法 城镇化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