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有关问题的说明_高考网上报名指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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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有关问题的说明
1、考生号与初始密码管理办法:
(1)县(市、区)招办须于2013年11月25日前完成报名单位代码维护工作。
(2)县(市、区)招办根据各报名单位预报名人数生成考生号与初始密码,可累加生成,或适当增量。
(3)报名点必须将考生号和相应的登录初始密码分别发给考生本人。未发出的考生号和相应的登录初始密码须妥善保管,不得泄露,可发给新增考生使用。
(4)已下发但未正式报名使用的考生号和相应的登录初始密码不再回收,也不得发给新增考生使用。
2、考生登录管理和每次登录进行网报操作的时间规定:
(1)考生首次登录必须使用由所在报名单位发给的考生号和登录初始密码,且必须对初始密码根据规定进行修改。
(2)考生再次登录须使用修改后的登录密码,考生必须牢记和慎重保管自己修改后的登录密码,由此造成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3)考生每次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时限为30分钟。
3、考生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的要求:
(1)考生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2)考生必须认真纠正系统逻辑校验所提示的信息项,必填项不得为空。
4、照顾对象信息采集与信息管理办法:
(1)考生从“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网上管理与服务平台”的“政策公告”栏中下载有关照顾对象登记表,如实填写后上交至报名单位。
(2)现场确认结束时,各报名单位向县(市、区)招办上报考生的照顾对象材料(含登记表、有关证件或证明),由县(市、区)招办初审通过后在管理系统中录入照顾对象类型。
(3)县(市、区)招办、市招办逐级汇总当地照顾对象考生的材料(含登记表、有关证件或证明),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高考处审定。(4)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计统处根据高考处的审定与公示结果,确定或删除有关考生报名信息中的照顾对象类型。
5、贫困地区“专项生”资格信息采集与管理办法:
贫困地区“专项生”考生资格信息由有关贫困县招办通过招办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贫困县招办对确认录入的“专项生”考生资格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6、考生政审信息采集与管理办法:
考生政审信息采集,除各市、县(市、区)招办确认政审不合格考生外,系统都默认为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7、修改考生报名单位的管理办法:考生申请修改报名单位的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审定,由此导致的问题由县(市、区)招办主任负完全责任。
8、考生报名资格与确认点不相符,转移考生报名信息至所在确认点的管理办法:
县(市、区)招办在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在本确认点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当场告知考生到其应在的确认点去确认,并立即以书面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计统处和市招办,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计统处计算机信息管理人员迅速将该考生信息转移到正确的确认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应在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9、网上已报名但未现场确认的考生信息管理办法:
在规定时间未确认的考生信息须暂时留存,待各报考科类补报名确认工作规定时间结束后仍未到场确认者,可按放弃报名处理。
10、准考证打印发放管理办法:
(1)编排考场结束后,省招办下发打印准考证程序,各市招办打印考生准考证发各县(市、区)招办。
(2)各县(市、区)招办下发准考证到各报名单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报名单位领取准考证。
11、考生网报信息修改管理办法:
(1)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修改网报信息,由考生本人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每个考生有两次修改机会。考生两次修改机会用完后的信息修改,由考生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申请,在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期间由县(市、区)招办在现场确认系统中给予修改。(2)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后,若考生申请修改网报信息,由所在市、县(市、区)招办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省招考中心统一修改。
12、网上补报名管理办法:
(1)在规定报名时间网报成功但未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县(市、区)招办在补报名时可给予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未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在省招考中心补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申请补报名。其中艺术类考生补报名工作须在相应艺术类省统考或省联考编排考场前完成;体育类考生补报名工作须在体育类专业测试省统考编排考场前完成;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非省统考或联考考生的补报名工作须在全国统一考试编排考场前完成。逾期不予补报。
13、市、县(市、区)招办上报报名确认数据(含照片)的管理办法:(1)市、县(市、区)招办必须按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现场确认系统上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数据(含照片)至省招办服务器。(2)市招办必须从省招办服务器下载所属县(市、区)招办上报的报名数据(含照片),逐项进行认真审核。
14、考生本人手机电话信息采集的管理办法:
考生本人手机电话号码是报名信息的必填项目,该号码用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向考生发送高考有关重要信息,如军检通知、高考成绩、征集志愿、录取情况等,以及院校联系已录取考生。考生真实准确地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意义很重要,各市、县(市、区)招办必须告诫考生高度重视,认真填写。
15、考生网报信息确认单的管理办法
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县(市、区)招办将打印的“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一份发给考生确认签字后,由县(市、区)招办按规定保存,不发考生留存。
16、考生填写网报信息遇生僻字的处理办法:
(1)网上报名系统提供了生僻字查询功能,点击“姓名”填写框右侧的“生僻字查询”,选中相应的汉字后,点击鼠标右键复制,粘贴到填写位臵即可。
(2)若在“生僻字查询”中未找到相应汉字,请在半角状态下输入两个“?”代替该汉字。
17、“一码到底”与考生修改、重臵登录密码的管理办法:(1)考生登录密码管理实行“一码到底”的办法。“一码到底”即由县(市、区)招办在考生网上报名前发给考生本人的登录初始密码,从高考网上报名开始到当年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县(市、区)招办不再向考生发放登录“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网上管理与服务平台”各系统的新密码。考生首次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修改县(市、区)招办下发的初始密码,考生之后凡登录“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网上管理与服务平台”均须使用修改后的密码。考生必须牢记和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2)考生修改密码,须重新登录平台,将鼠标移动至“网上报名”导航栏上,点击下方的“考生登录密码修改”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旧密码,并输入两次新密码,点击“保存修改”按钮即可。(3)如考生密码丢失或遗忘,须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申请密码重臵。
18、开通“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网上管理与服务平台”的时间和培训要求等事项
(1)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于11月22日开通“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网上管理与服务平台”。县(市、区)招办务必于11月22日至25日18时完成维护本地报名单位代码及备注。
(2)市、县(市、区)招办务必于11月26日18时完成所属各报名单位和考生网上报名的业务培训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届时将清空平台中记录的各地培训数据。
(3)县(市、区)招办于11月27日8时正式开始考生号与初始密码生成工作。
(4)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于12月3日下发市、县(市、区)招办现场确认系统。
(5)市、县(市、区)招办于12月6日8时下载本地考生网上报名数据。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完成,并及时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确认数据。艺术类考生报名确认数据最晚必须于艺术类专业统考编排考场前上报,体育类考生报名确认数据最晚必须于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编排考场前上报。
19、报考特殊类型招生方式考生的报名办法
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招收残疾考生院校、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方式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在我省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
20、体检信息的采集与管理办法
1、各市招办于2014年1月6日从省招办FTP服务器上下载体检信息录入程序。
2、各市招办务于2014年6月15日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当地考生体检信息光盘。
21、考生身份证识别仪使用问题
“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网上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供了型号为华视CVR-100U身份证识别仪的接口,各市、县(市、区)招办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使用。
22、登录卡下发管理
1、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于11月20日下发各市、县(市、区)招办“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网上管理与服务平台”登录卡。
2、各市、县(市、区)招办“登陆卡”务必专人管理,不可泄露或丢失,若丢失,须及时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