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官良好社会形象_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树立法官良好社会形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树立法官良好社会形象

法院采取6条措施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为了切实加大基层法院建设力度,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法院不断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近日,又出台了6条措施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审判流程,防止挑选案件。在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的基础上,实行“审判工作流程管理机制”。由立案庭从事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由微机确定办案人,微机跟踪审限。防止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案人挑选案件的问题。

实行领导跟踪,防止暗箱操作。对铁路职工犯罪案件、团伙犯罪案件、可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个案,标的20万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标的20万元以上的执行案件,由院长、副院长跟踪监督。需要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要提前下发审理报告,吸收与办案人有不同意见的合议庭成员列席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成员必须经过阅读审理报告、翻阅主要证据、听取各方意见等必经程序,方可表明自己的意见。防止个别人的暗箱操作。

实行明码实价,防止私下收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实际执行费、保全费等费用,严格要求业务庭按政策足额征收,逐月考核。不给以案谋私者留取捞个人好处的空间。

实行集体决定,防止个人“交易”。符合上级关于减收、缓收、免收各项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办案人提出“减缓免”申请,按照合议庭、本庭庭长、主管副院长的顺序,逐级提出,最后由副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任何个人无权做出“减缓免”的决定。院长办公会议请办案人、相关庭长列席。

实行监督机制,防止以案谋私。立案庭在向当事人发出风险告知的同时,向当事人下发本院印发的《监督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本院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五不准”。即不准办案人员单独会见当事人;不准接受当事人安排的任何名义的宴请,或者接受当事人安排的洗浴、按摩、旅游、垂钓等休闲活动;不准向当事人要钱、要物或者

接受当事人馈赠的农副土特产品和各类礼品;不准因私事使用当事人的交通工具或在当事人处报销属于个人消费的各种收据;不准干警通知当事人参加本人及亲属婚丧嫁娶、当兵入学、生日寿诞等需要馈赠的活动。如发现本院干警有以上行为,当事人、知情人可即时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和院领导举报。

实行多种教育,防止违法违纪。一是每月召开一次全院干警大会,学习党规党法,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经常性的正面教育;二是院领导个别谈话,对重点庭、重点人进行重点教育;三是用本单位违法违纪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罚的实例进行现实教育;四是对有不良反映的干警进行戒免谈话。

这个院领导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公开表示:对干警在办案中出现的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案谋私案件;不袒护,不说情,不手软,不管有多大的压力,都要一查到底。

《树立法官良好社会形象.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树立法官良好社会形象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法官 形象 社会 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法官 形象 社会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