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必须知道的事[1]_毕业生必须知道的事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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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必须知道的事

毕业生必须知道的事

一. 毕业基本流程

(一)选择就业,自愿参加单位应聘和双向选择的毕业生:

1.在5月初前落实单位且其档案和户口被单位正式接受的学生,须到系里领取协议书

并办理签证,向各系上报就业方案,由学校审核后,省里开具报到证,再办理离校手续;

2.在5月初仍未落实单位且打算户口和档案暂留在学校的学生,可申请暂缓就业,签

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出具暂缓条形码后再办理离校手续;

(二)自愿不参加就业及选择考研或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

将本人具体去向上报系里后即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 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基本情况

(一)毕业生求职应聘签订协议流程

1.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由各系和学院做好相关鉴定;

2.落实就业单位(属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必须签订一式三份的“普

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持“就业协议书”回各系登记备案后,交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4.学校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省批准后统一派遣和打印报到证。

(二)暂缓就业的申请

1.各系毕业班辅导员上网登记申报,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审核并上报省就业中心。省高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打印条形码,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

2.向毕业生发放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与省就业中心签订《暂

缓就业协议书》,并将条形码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上,一份由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由各系存档,一份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3.各系按规定时间收回《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回学院毕业生就业

指导中心,由中心整理后连同毕业生档案一并交省就业中心。

(三)暂缓就业的取消

1.暂缓就业期间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好的就业协议

书、人事局的接收函,到各系登记备案并签署意见;

在暂缓就业期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各系登记备案并签署意见;

2.毕业生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表》;

3.每周二、五(可以)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解除手续,领取报到证并转递档案;

4.毕业生凭报到证回校保卫处迁移户口。

温馨提示:

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毕业生尚未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将其档案转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则寄放在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处。毕业生须凭报到证到学院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 6

(四)改派手续的办理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2.携带原先派发的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原派遣单位的有效退函,交由各系就业领导

小组审核批准,并办理与拟接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

3.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向省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有关改派资

料;

4.毕业生的调整改派从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且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周的星期五。

(五)户口迁移证的办理

1.落实就业单位且被正式接受的,凡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必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

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认真核实后交到接收单位;

2.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其在校的户口是临时户口,如果毕业时没有落实接收单

位,可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或将户口迁回原籍。不办理暂缓就业又不将户口迁回原籍者,如果公安局注销其户口,责任由毕业生自负;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限内落实接收单位的,凭“就业报到

证”到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暂缓期满,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按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的规定处理。

(六)档案的管理

1.档案去向:

已有正式就业单位或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学生处按“报到证”的去向填写档案投递地址,经机要局同意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转送到省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保管。

2.档案转递

学校派遣日前,学生的档案由学生处负责老师根据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的就业方

案统一办理转递手续。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密件由机要通信方式转送到就业单位。

3.常见问题

学校一般在7月中下旬用一周时间将档案通过有关部门转递出去,用人单位也

可以开具证明,派人到学校取。毕业生报到后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还找不到档案的,可以通过学校学生处查询。

三.熟知暂缓就业政策,办好档案手续

(一)什么是暂缓就业?

毕业生离校时暂未落实单位的,可向所在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广东省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暂缓两年。期间户口暂存学校保卫处(或生源地

所在公安机关),档案移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特别重要)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1日前仍未拿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

批(接收函)的毕业生(签约的同学情确认自己的三方协议中是否盖了具有人事

接收权的主管单位的章);

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但由于国家英语四级未通过,不能落户,须在7月份后才能拿到国家英语四级证书的毕业生;或者是拿到毕业证后人事局

才开出接收函的毕业生;

3.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1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4.落实了就业单位,单位不能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如私营企业,某些中小型

企业不具备人事接收权或不接受档案);

5.考研究生、公务员等待正式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6.自主创业还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毕业生;

7.已有就业单位,但要一年见习期满后才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三)哪些学生不需要办理暂缓就业?

1.广州市生源的毕业生不需要办理暂缓就业;

2.办理出国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3.已经与用人单位签三方协议,且这些单位是具有人事接收权,并同意解决档案和

户口的,如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南方电网人事部;

4.已经与用人单位签好协议,且持有以下有效接收证明的(下称“接收函”):

1)各地市(县、区)人事局、教育局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在生源地级市落

实就业单位除外);

2)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

3)省外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外省学生在生源地级市落

实单位除外);

4)有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四)暂缓就业的申请流程

1.填写并提交申请暂缓就业表,并交到会计系办公室1501;

2.提交材料到招就处,经审批后提交省教育厅(由各系辅导员统一办理);

3.毕业生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教育厅、学校、毕业生各持一份)。注:考虑到很多毕业生在实习期间请假不方便,故此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必须把相关资料详细准确填好,到填写正式协议书时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依据此信息,请其他同学代办。

(五)办理暂缓就业有什么利弊?

1.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学生,可享受应届生待遇,毕业时不签发报到证。

2.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可以免费留在广州两年,对没有找到工作或单

位暂时不接收户口和档案的同学留有一个缓冲期。

3.暂缓就业的学生不计工龄。

(六)落实就业的毕业生如何解除暂缓?

1.凭《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单位的有效证明,到学校就业中心开具

证明;

2.再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凭《报到证》回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团员到学院团委,党员到学

院党办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4.带齐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报到上班。

注:暂缓就业协议书必须妥善保管,如遗失将无法提取档案和户口!

(一)毕业生离校报到程序:

1.参加毕业典礼,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典礼次日起退宿离校,宿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领取报到证等相关事宜;

3.开始办理离校手续,包括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照,办理党员组织关系

转出,退还医疗证等手续;

4.带齐相关证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二)关于报到证

报到证:

•报到证也称“派遣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

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联和副联),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

用;副联为白色(也叫通知书),一般由学校学生档案室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

案里。

报到证的作用:

•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

•是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学生的重要证明(成人教育的学生没有报到证);

•凭报到证方可办理户口和档案的接收手续;

•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注意事项:

•须按规定时间及时到单位报到。如果已派遣的毕业生不按时到单位办理报到入

户手续,造成经济损失、单位辞退、公安局注销其户口等后果的,责任由毕业

生自负。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温馨提示:

•《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入户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若遗失原则上不

再补发!

(三)关于户口迁移的手续的办理

•毕业前:我校根据毕业生上交的就业协议书上报就业方案,根据就业方案向天

河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证,由各系辅导员前往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后于学

生离校时发放;最后由毕业生本人拿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函前往单

位报到;

•毕业后:必须由毕业生本人拿报到证、身份证前往保卫科开具证明,前往天河

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毕业生本人拿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函

前往单位报到;

注意事项:

•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同学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

•户口迁移证落户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希望每位毕业生尽快办理入户手续(避免

成为黑户)。

1.毕业生档案手续的办理由学校统一办理,不经个人办理。

2.毕业生档案原则上转递到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单位部门(即报到证左上角的抬头单位,如:报到证抬头单位是梅州市人事局,则该生的档案转给梅州市人事局)。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生处档案室按报到通知书的去向填写档

案投递地址,经机要局投寄或集中移交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2)读研毕业生,按学生读研所在学校地址投递档案;

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转由省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就业

指导中心统一保管;

4)已办理出国的毕业生,按其生源地地址将其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5)既没落实就业单位,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学校原则上将其档案转回生源地就

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地级市人事局或其直属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广州市生源一般转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注意事项:

•档案毕业:档案一般在7月底8月初交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证左上方的单位名称),毕业生在离校三个月内要跟踪本人的档案,询问单位是否收到。

如要查询最好是在8月下旬:

查询方式一:“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查询;

方式二:电话查询(020—37216135,林老师)

•毕业生的户口不能直接落到亲戚家里。

(五)如何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中共党员毕业生必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由毕业生在办理离校后续当天在系办办

理手续,由党支部开具党员关系转移介绍信;

2.接收单位有党组织关系的,请提前用一张纸条写好接受组织关系的党委名称,在办

理手续时交给工作人员以便开介绍信,如果不清楚的,请提前向单位问清楚;

3.接收单位没有党组织关系的或是毕业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可将党组织关系挂

在当地人才市场的党组织;或将党组织关系迁回户口所在居住地的居委会街道党组织;或找自己挂靠组织关系的父母单位;

4.党籍均由党支部密封后由本人交到党组织接收单位,期间如有遗失损坏,后果自负;

5.党员必须在介绍信开具的指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落实到接收单位。由于个人原因导

致接收过期而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6.共青团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由毕业班团支部负责人将《团员证》收齐,集中到学

院团委办理。

(六)关于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

我校每年都会开展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毕业典礼在运动场进行,学位授予仪式在大礼堂进行。

五.会计系宿舍验收标准

(一)按学校要求,毕业班学生需在离校前接受宿舍验收。届时,我系验收人员将对毕业

生宿舍进行检查。宿舍检查合格者,将发予宿舍验收合格单,毕业生凭此单方可领取毕业证。

(二)请毕业生们在领取毕业证前,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做好宿舍卫生,维护好宿舍公

共物品。完成清理工作后自行联系本宿舍的验收人员,对宿舍进行验收,合格后在验收人员处领取验收合格单。

(三)验收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无损坏,玻璃窗干净、无损坏

2)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垃圾

3)房门口不得有垃圾、积水

2.公共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子、书架和行李架上的物品要清理干净

3)床上物品要清理干净

3.阳台整洁,无杂物。卫生间整洁,垃圾清理干净

4.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

1)门和墙上没有涂写刻画

2)室内没有张贴海报和图片等

5.退还宿舍钥匙(每人一条,钥匙上必须注明宿舍的栋别和房间号码)

注意事项:

1.《失业证》《未婚证》的办理在学院工会、龙洞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先后办理。

2.请同学们务必保留这份宣传册,以便在毕业后有问题时可以查阅,避免不必要的询问和麻烦。

3.宿舍验收标准请同学们毕业时按其要求办理好各种手续,否则宿舍未经验收合格,不予以办理毕业离校的其他手续!

4.今年协议书改为一式四份(用人单位、学校、系、学生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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