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_预防青少年犯罪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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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渑池函授学员 董波
[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席卷全球、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被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的“社会痼疾”。本文在对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六条预防对策,以期对我国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有所裨益。
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有人将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同样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如何针对性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已是一个十分关键且棘手的问题。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一)从犯罪性质看,首先表现为盗窃犯罪最为突出,部分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英雄”,无所顾忌,不顾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青少年因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不能自拔,为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的案件呈上升的趋势。调查中发现结伙犯罪的比率合计约为60.0%,从总的趋势上看,结伙犯罪呈明显上升趋势。
(三)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据报道,某市有一名少年杀人犯,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再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青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严重。
(四)从性别结构看,男性犯罪人数远远高于女性犯罪人数,但女性犯罪形式与以往相比呈多样化发展趋势。调查结果显示,女性案犯只占犯罪总人数的20%,男性案犯占犯罪总人数的80%。女性犯罪案件虽然数量少,但初犯的罪名包括杀人、抢劫、绑架、勒索等多种,且犯罪手段接近男性,性质多为暴力犯罪,并且在中学生,特别是辍学和失去家庭温暖的中学生中占较大比例,现状堪忧。
(五)从文化程度看,青少年罪犯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数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辍学少年人数居多。从调查数据看,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青少年罪犯 1
占全部犯罪青少年的比例合计为90.9%。
(六)从犯罪类型上看,侵财性犯罪所占比率最大,其次是侵犯他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犯罪,再次是性侵害害犯罪。调查发现侵财性犯罪(包括杀人、故意伤害等)占11.5%;性犯罪名种类上有较大的扩展,涉及绑架、勒索等三十多种罪名。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社会因素:
1、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
(二)家庭因素:
下列类型的家庭,多容易造成青少年子女走向违法犯罪。
一是过分宠溺的家庭。其子女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有这种性格的青少年,一旦步入社会生活,很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如下面案例中的胡某就是如此:在押少年犯胡某,男,21岁,5年前正在一所市属重点中学读书。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大款”,常年在外经商,胡某从小就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爷爷、奶奶对他言听计从,是真正意义上的“小皇帝”。学习上不思进取不说,还经常拿家里的钱物在外面结交朋友,打架斗殴,替别人“摆平”所谓不平事,赢得“小兄弟”们的“尊敬”。老师出于挽救、教育他,经常找其谈心,而他却认为是故意与他过不去。终于有一天,胡犯带一帮“小兄弟”在老师回家途中,先把老师打倒在地,然后用刀子将老师腿部动脉血管刺破。他自己也同时被“刺”进了监狱。胡犯的结果也是家庭溺爱的结果。
二是简单粗暴的家庭;其子女最容易形成粗暴冷酷的性格。这类青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因此导致违法犯罪。最近,南京市浦口区警方破获的两起流氓团伙斗殴案中,其成员不满18岁的占80.5%.他们常为一件小事拳脚相加,大动干戈,甚至用猎枪对射,用刀斧乱砍,其状血迹斑斑,惨不忍睹。这些人大多是处在父母文化低、工作不稳定,且性情暴烈的家庭里。
三是气氛异常的家庭;家庭气氛异常主要是由于夫妻不和,争吵或离异,以及一方早逝所引起。由于夫妻的关系冲突或异常,他们很少关心子女;同时,这种家庭中的儿童由于家庭的不安定,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的性格。2000年7月,南京铁路警方破获了一起青少年团伙盗窃案,其成员有10多名青少年组成。他们经常在铁路沿线盗窃过往列车上的物质。这些青少年大多数属于“无家可归”类,他们或者不满家庭的冷漠而出走,或者被离异的父或母抛弃,流浪街头,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其中不乏女性青少年。
另外,由于父母行为不庄重、不检点以及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等原因,其子女也容易走向违法犯罪。
(三)学校因素:
部分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导致部分学生心理畸形,又缺乏关心、疏导,最后走上犯罪道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而且,目前农村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条件还有欠缺,有的学校把考试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优秀教师的首要条件。这样也导致后进生经常遭歧视,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2、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有些学校把升学率作为硬任务,思想教育当成软任务,因而,在工作中不能做到教书与育人并重;
4、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未能注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心理疏导的措施和方法。最终,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
㈣自身因素:
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以上三方面对于青少年而言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
1、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分辨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实施犯罪。
2、盲目攀比和嫉妒心理。“嫉妒是人之天敌”,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
一点嫉妒心理,有的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但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脱僵的野马,势必带来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也为数不少。某市林运二车队的张会东(男,23岁),因开歌舞厅不景气,看着别人生意红火产生嫉妒,而实施犯罪,连续三次用炸药爆炸了三家歌舞厅,当第四次伺机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问其作案动机时,回答说:“看到别人家的生意比我好,我就非常气愤,就想去炸掉这家人。”由此可见嫉妒心危害之大。
3、逞强好胜心理。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未成年人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逞强好胜心强是头脑简单,分辩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偏离正道,被坏人利用,其犯罪动机盲目、模糊,只为显示自己,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如何。
4、从众结伙心理。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聚群性,也是人的一种社会性需要。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的特点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5、报仇心理和反社会心理。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也是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更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怀疑,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书本教育、教师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由于以上原因,也直接造成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贪婪性、疯狂性、团伙性、多样性、反复性等特点。预防和惩治犯罪的任务更加紧迫繁重。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基于对青少年犯罪现状、原因及特点的分析,可以看出,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其中,家庭环境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青少年的成长历程。我国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时期,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保护性预防。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⑴完善立法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
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⑵要让家庭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家长们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
⑶学校要为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提供良好的环境。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的渗透;三要教育青少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作为教师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能最有号召力地使学生醒悟。
2、堵塞性预防。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3、控制性预防。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
家庭方面应注重收集信息,及时矫治不良心理。一旦发现有不良心理、症状苗头的时候,及时教育挽救。决不能掉以轻心。
学校方面应采取成立帮教小组等措施进行帮助、教育、挽救工作。决不能对已表现出来的不良心理症状掉以轻心,教师应对学生的异常行为有所警觉,因势利导,及早矫治,把不良心理遏制在萌芽初期。
4、改造性预防。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5、加强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青年阵地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经常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到有关学校、居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
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6、在学校和社区中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辅导、治疗体系,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掌握其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防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对青少年心理教育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
总之,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将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通过全面加强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多种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就一定会达到预防、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康惠农、王汉林:《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1999年第11—12期;
[2]康树华主编:《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答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