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调查(推荐)_青少年犯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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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查报告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的一个普遍存在的并且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为了更好的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相关因素,以期更好的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由于能力的问题,仅期望有一点了解足已),我在所居住的店头镇店头中学对青少年进行了为期3天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相关问题的社会调查。本此社会调查主要是以问卷调查和谈话、交流等方式进行的。现将本次社会调查的情况及对策报告如下。(由于现实情况的决定性作用,我们的调查多是一些受调查者的个人看法,而关于青少年犯罪事实的一些数据则为引用其他权威机构的。)
店头地处矿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社会、学校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但仍然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就我店头镇而言:2007年至2008年4月,共查获各类刑事作案人员791名,其中35岁(包括35岁)以下青少年共计704名,占全部刑事作案人员的89%。在校生70名,占全部青少年作案人员总数的9.94%,其中小学生23名占在校生的48.57%,高中生13名,占在校生的18.57%。由此看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了社会问题中的重中之重,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1.从犯罪的类型来看,以侵占财产案件为主。
据调查,店头镇青少年违法罪类型主要以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类为主,犯罪呈多元化特征,暴力程度加剧。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另外,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据调查统计:2007年至2008年4月店头镇704名青少年作案成员中,盗窃430名,占61.8%,抢劫86名,占12.22%,敲诈勒索62名,占8.81%,毒品犯罪32名,占
4.55%,伤害案件29名,占12%。2007年 14岁到18岁实行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的青少年达到了11人,占到在校生比例的 28.57%。2008 年已经上升到了20人,占到在校生比例的 35.00%(数据店头镇公安分局提供)。据分析,之所以这些青少年会有如此行为,一定原因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人物为了讲兄弟义气、为了显大侠风度、为了逞“英雄”而无所顾忌,不顾后果的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2.从犯罪身份来看,大部分是文化程度较低的人。不知道法焉不犯法!
据统计:青少年犯罪人员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到34%,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到59%,高中文化程度的占到34%(数据由店头镇派出所提供)。另外,单亲家庭和父母不在身边的青少年也占了一定的比例。据问卷调查显示:其中有10.68%的青少年父母离异,有2.9%的青少年父母不在身边。
二、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我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突发性暴力犯罪。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2、文化程度较底(不知法焉不犯法)。而且多有恶习(犯法也是一种习惯了)。犯罪的青少年多是没有读书的无业青年,多在社会上“混”,由于文化底,而且他们多比较懒惰,还有许多的坏习惯,所以找工作就是问题,为了生活较好的社会,他们就很容易以犯罪为业了。在校的也多为成绩差且不愿意学习者,他们是准备去混的,他们也常也社会中的“大哥”为榜样-----犯罪的榜样。
3、财产犯罪突出。侵占财产----是因为没有。没有钱岂非不是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主要特征表现在流氓犯罪,而当前,财产犯罪已经上升到了首位,由于青少年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但又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从而使物质欲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犯罪形式。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类型上。据调查:在我市贡井区中小学2007年到2008年的青少年犯罪统计中,主要案由都是以财产为主的抢劫、盗窃和寻衅滋事。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他们大多人的心理还不成熟,在情急下一个人也许不敢犯罪----还有害怕心理,然而如果人多了一起哄就容易犯罪了,所以青少年犯罪多为多人的共同犯罪。
5、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6、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
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7、连续性。
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是一种坏习惯的养成,是习惯犯了,在刑法上属于常习犯。
三、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有什么比现实的利益更具有诱惑力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学的好的难,学坏的容易呀。
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在我看来,我们的个人--普通的个人是没有思想的,我们的知识、观念都是来自社会,社会中文化的强势,我们几乎完全在他们的思想的统治
3下,正如有人说,不是我们用语言,而是语言用我们一样;所以社会中的文化强势要提供一个好的文化环境呀。
(三)、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爱其子则计其长远。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影响着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甚至可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家庭经济上的贫困使孩子失去了学习的机会和信心;以孩子为中心的宠爱加溺爱使小孩从小就养成以自己成为核心、随心所欲、骄横任性、我行我素的性格;望子成龙的心态。迫使孩子从小就承受日趋激烈的竞争压力,使心灵受到撞击和伤害;家庭暴力的影响,在孩子幼小的心里埋下了逆反的种子和实施暴力犯罪的祸根;现在家庭的不稳定,导致孩子从小失去家庭温暖,缺少亲情的呵护,极易误入歧途。小孩,不,我们普通人都这样---从众,我们的行为大多是模仿别人的,成人有分辨是非,有预见后果的能力,而我们的青少年则没有呀--至少不完全,而且他们的习性是模仿家人的,如果家庭环境不好,那么一些坏的习性就染上了。
(四)、法制道德教育滞后。
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在力度上还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还是那句老话-----不知法焉不犯法!
(五)、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
以上四方面对于青少年反而言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由于青少年犯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的 意志还不健全呀,无论是求生意志还是强力意志,这些什么的本质意志在他们那里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难免不能够控制自己哟。
(六)、教育方面或者说社会风气、习俗方面的原因。
举个例子,自由主义思潮的泛滥也许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我看来我们社会的自由要求得太高了,以至造成了只有的过度---权利过度----犯罪。在我看来,自由,不是谁都可以享有完全的只有的,要享有自由就得首先保证你要有享有自由的资格,如果让一个没有享有自由资格的人享有了自由,其实就是一种最大的不自由。在我看来享有
4自由的资格的人首先是这样的一些人,他们至少要这样一些能力----能够完全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思想,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够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只有才有可能,而我们的现实中我们的学生他们享有了过度的自由,享有了超出他们应该享有的只有的范围,这是极度容易导致犯罪的----少了约束,少了管制呀!都是自由过了火......四、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预防
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
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5、本原性预防。
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之关键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6、学校教育方面的作用。
在校园教育方面,除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学校还应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总而言之,预防青少年犯罪使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实行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同时家长也应该注意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有关部门应该有重点的和学校定期联系,帮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并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把青少年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我们不得不关注呀,因为社会终究是他们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