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_国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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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为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开阔研究生国际化视野,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资格与要求
1.申请者应为已开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品学兼优的博士研究生。
2.申请参加的学术会议一般应为本学科领域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会议主题应与申请者专业领域紧密相关。对人文社科与管理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可支持参加部分高水平国内学术会议。
3.申请者符合以下条件,优先给予资助:
(1)获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以下简称“优博创新基金”)资助;
(2)在会议上作口头报告;
(3)会议论文被国际知名索引机构检索的重要国际会议;
4.申请者提交并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必须是:本人为第一作者,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
5.每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最多获资助一次。获优博创新基金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可适当增加资助次数。
6.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须在参会前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填写好的《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2)会议正式征文通知(Final Call for Paper);
(3)论文录用证明;
(4)主办方的邀请信;
(5)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须提供外语水平证明。
2.本资助项目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共审批四次。由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推荐,各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资助额度及人数
每年资助20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经费由学校与导师共同承担。学校资助额度为:在境内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在港澳台地区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在亚洲其他地区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在欧、美等地区召开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应邀做大会报告的可以适当增加资助额度。
四、经费使用与管理
资助经费可用于参加学术会议的往返旅费、会议注册费、住宿费及其它必需费用,相关费用报销按学校规定执行。
项目批准后,如申请者又获得会议主办方或其它项目资助,学校不再予以资助。
五、经费报销
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参加会议后,须在校内做一次与会议有关的学术报告,并在两个月内(遇寒暑假顺延)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报销手续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会议主办方的邀请信,会议日程安排(Final Program,含有本人发言或报展的日程页原件、复印件),会议论文集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复印件;
2.参加在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者需提供护照(或通行证)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3.导师签名的参加学术会议的会议简报和学术动态综述(纸版和电子版);
4.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签名的《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讲座)考核表》一份。
5.本人参会照片2-3张(电子版);
6.相关票据。
六、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