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教育 培养跨世纪人才_加强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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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教育 培养跨世纪人才
如皋市教育局
2000年5月29日
我们如皋市是一个有着140多万人口,近20万在校青少年学生的县级大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法制教育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校工作的落实,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大为减少,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如皋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被市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红旗单位,如师附小、磨头小学、林梓初中等10所学校被市政府命名为红旗学校,市教育局以及如皋中学、白蒲中学、如城一中等78所学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回顾几年来的工作,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是关键。为使青少年普法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我们着重抓了三个“到位”。
一是强化学习,抓认识到位。针对有些同志认为法制教育与学校正常的教育活动相比,并不是硬性任务,甚至认为可有可无等的情况,我们组织各级教育行政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法制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的有关指示,学习党的十五大依法治国方略,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到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市委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育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和教育局党组联合发文,对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共识。
二是健全组织,抓责任到位。为了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我们成立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由市领导亲自挂帅,市政法委、司法局、团市委领导分别任讲师团正、副团长,政法各部门中层以上负责人任讲师;政法各部门及其所属庭、所负责人还担任所在地学校校外法制教育辅导员;各学校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以团队组织为依托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市教育局、乡镇原教委办还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并列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一票否决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而在全市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二、规范管理,稳步推进。
首先,明确教学内容,有一套教材讲义。近年来,我们在全市普通中小学除了普及《法律常识》高中、初中、小学读本,在大中专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开设了《法律》以及相关专业的法律课程外,针对青少年易发违法犯罪问题,编印了适合我市中小学青少年的法制宣传讲稿,组织讲师团深入中小学校轮流宣讲。去年上半年,我们又与司法局联合编写了《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和《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造就“四有”新人》两份近2万字的讲义,作为学校普法教材。今年年初,我们根据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题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次,明确工作目标,有多个示范单位。在抓在校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注意抓试点,摸索路子,尔后向全市各校推广。近几年,我们总结提出了“143”工作目标,即:抓
住一个主渠道,“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坚持四个有,“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做到三个性,“现实性、多样性、渗透性。”努力使法制教育贴近生活,密切联系师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1997年12月21日,我们曾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第一职业高中召开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如城一中的经验被司法部《当代司法》登载。
第三,明确管理规程,有一套规章制度。我们一是建立了议教评教制度,定期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情况;二是建立了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碰头例会制度,定期商讨和组织开展有关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三是建立了学校学生管理规范制度,制订和完善了学校《德育手册》、《班主任手册》、《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学生管理规程,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有章可循”。
三、科学施教,注重实效。
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主要立足于各级各类学校,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抓好四个结合,取得较好效果。
1、坚持理性教育和感性教育相结合。
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其理性思维能力比较弱,我们注意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小记者招待会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来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制观念。通过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校会、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式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聘请校外法制教育辅导员来校做报告,或组织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听课,旁听司法公审大会等等。这些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他们在不自不觉中接受法律潜移默化的熏陶。
2、坚持学校教育与部门工作相结合。
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我们坚持做到学校与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同唱一台戏,切实开展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一是学校主动邀请政法干警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二是争取执法机关的配合,对侵犯学校利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进行及时查处;三是争取当地政府或村组干部的支持,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尤其是注重宣传《义务教育法》,保证适龄儿童的学习权利,防止在校生流失•(据统计,我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学生流失率仅为0.33%);四是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法规,宣传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办学宗旨,激发人民群众的办学热情,争取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更大支持。目前,我市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省级重点完、职中6所,省实验小学1所,南通市重点高中2所。
3、坚持法律启蒙与行为教育相结合。
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坚持法律启蒙与行为教育相结合是对青少年进行普法的最有效方法。我们结合学习宣传税法和交通法规,组织在城小学生走上街头,做“小小税务宣传员”和站好“小小民警值勤岗”,不仅向社会宣传了法律法规,而且还使青少年从小接受了法律启蒙和行为教育。结合学习《国旗法》,各学校都严格制定了升降旗制度;结合学习《国防法》、《兵役法》,每年都组织高一新生参加军训活动。近年来,我市连年被南京军区评为“招飞先进单位”,如皋预备役学校(如皋市职教中心)连年被南通市人民政府评为“国防教育先进集体”。
4、坚持按章管理与依法治校相结合。
首先,学校领导和老师带头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典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首先必须做到。其次,要求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教育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收费热点问题,各学校能严
格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和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增加透明度,自觉自觉接受监督;再次,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重点和突破口,及时把学生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在处理违纪违法事件上,保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制度的规范性。依法教育,按章论处,有错必纠,不徇私情。不夸大缩小或捏造事实,不带感情色彩,不主观臆断,重在教育转化。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