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_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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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又一保障模式,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它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的一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校学生指的是哪些人?
答: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在校学生是指在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在校学生,不含在短训班、进修班、函授等学校上学的学生。
三、假如某人户籍在大金镇张塝村,但长期在梅川镇居住,应在哪里参保?
答:应在户籍所在地大金镇张塝村参保。
四、假如某人没有工作,户口是城镇户口,随家属落在企业,没有落在当地居委会,应在哪里参保?
答:看企业在哪个居委会的管辖区域,就在哪个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五、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为适应不同层次城乡居民的缴费需求,给参保人更大的选择空间,我市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等12个档次。由参保人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多缴多得。举例:假设某人今年选择了10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缴费,明年由于经济条件所限,他可以选择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续保,后年如果经济条件允许,那么他也可以选择最高2000元的缴费档次续保;缴费方式非常灵活。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对农村居民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组织或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六、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是否有补贴?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给予参保人补贴。一是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二是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三是对重度残疾人(持一、二级残疾证者)参保,由市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现行每人每年100元);四是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60周岁以后,月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
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以2012年7月1日为界),距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应按年缴费(即距60周岁差多少年,按年缴费多少年),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八、对年满46-59周岁城乡居民参保有哪些照顾?
答:凡2012年7月1日之后已满46周岁未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因其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允许其在参保时向前补缴,使其累计缴费年限能达到15年。凡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2年7月1日之后),已年满46周岁未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超出此期限补缴的则不享受政府补贴。
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样建立个人账户?
答: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参保人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十、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有什么条件规定?
答:
1、2012年7月1日之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符合条件的子女是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当地户籍的包括儿子、儿媳、未婚女儿、招婿上门的女儿和入赘的女婿,不包括已嫁的女儿。
2、2012年7月1日之后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其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十一、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如何计发? 答: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55元由中央财政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139”是指我国公民年满60周岁后平均寿命测算的计发系数,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系数相同。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月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加发部分由市财政负担。国家今后还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水平。举例:假设某参保人选择100元的缴费档次,连续缴费15年,15年共缴费1500元。到他60周岁时,他个人账户上的钱,就是1500元加上地方财政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提供的补贴(30元×15年=450元),总共有1950元。享受养老金待遇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1950元除以139等于14元,每月领取养老金额度为14元+55元=69元,一年是69元×12个月=828元,两年为1656元。他60周岁后不到两年就将自己缴纳的1500元钱全部领回去了。而且,上述计算未考虑个人账户利息、基础养老金调整、集体补助、财政补贴标准提高等因素,如果计算在内,领取的养老金会更多。如果此人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他将会获得更多的利益。
十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样处理?
答: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中属于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的资金不能继承,继续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以体现社会互济原则。由此可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包赚不折,没有任何风险。
十三、参加老农保的农民如何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每月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55元;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十四、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答:
1、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加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此前其个人缴纳和省财政补助缴纳(含历年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划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从2011年7月1日起,在任村主职干部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2000元的任职缴费补贴,直接进入个人账户。个人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参保缴费;
3、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年满60周岁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在统一计发的标准上,根据其1996年后的实际任村主职干部年限,按每满1年加发10元的补贴,发放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
十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答:城乡居民在用人单位就业,如随用人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原则上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又在用人单位就业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城乡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各种社会养老保险的,国家将制定有关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时按规定办理衔接手续。
十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参保缴费?
答:
1、参保人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简称《参保登记表》)、《武穴市城乡居民信息采集表》(简称《信息采集》)等。
2、村(居)委会负责检查参保人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登记表》、《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一并上报镇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社服务中心)。
3、镇处人社服务中心负责对参保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武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在每月18日前将《参保登记表》、《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以下简称城乡社保局)。市城乡社保局应及时对参保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在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归档备案。
十七、填写《参保登记表》、《武穴市城乡居民信息采集表》应注意些什么?
答:
1、填写前仔细阅读表格下部或背面的填表说明。
2、参保人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字迹清晰、工整,填写完整,并签名、签章或留指纹确认,以示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无法填写的空格项要打上斜杠。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在异地无法签章或留指纹的,可由其指定委托人代签。因参保人所提供的信息不清晰、不完整或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保人承担。
3、姓名按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填写,不写简体字、错字、别字、同音字。
4、村(居)委会、镇处人社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后必须签字确认。
5、《参保登记表》、《信息采集表》填写一式一份,《参保登记表》、《信息采集表》要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主页、本人页都要复印)、一份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在参保表的背面。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要在表格的指定位置贴好,并在背面写上村(居)和姓名。
6、不清楚的事项,可咨询所在村(居)委会协办员或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十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应于达到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户口簿》、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登记手续。
十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否跨地转移?
答:参保人从我市转移到外地的,如当地已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将其社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移到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接续手续,以后按迁入地的规定继续缴费。如当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将社保关系留在我市,个人账户仍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待迁入地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再转移。
二十、城乡居民养老金在哪里领取?
答:为方便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市城乡社保局与市农行合作,在全市各个村(社区)设置转账电话领取点,参保人使用社会保障卡就能在家门口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障卡全国通用,具有银联卡功能,无论您身在何方,都可通过社会保障卡在不同银行实现养老金领取和养老保险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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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三月
6572361
***(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