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及预防_青少年犯罪成因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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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李腾开
(建昌县职业中专,辽宁建昌12530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 不断显现,其中之一便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明显上升。青少年 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犯罪学领域研究的一个重点,如何有效 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现笔者就此 问题进行探讨。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目前,青少年犯罪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手段 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新的特点。从犯罪行为 来看,具有贪利性、罪行严重、团伙性、智能化的特点。青少年 正处于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易受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价值观的影响。此时的犯罪绝大多 数为满足物质欲望的犯罪,犯罪动机具有很大的贪利性。在进 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会不计后果,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 性。一些青少年犯罪团伙往往是由在校的双差生、辍学生、流 失生所组成,这些人是学校的落后群体,他们结识于游戏房、录像厅等游戏场所,共同的失落感、消极的心理和志趣,使他 们聚集在一起,团伙犯罪行为开始由低级、简单、随意,向高 级、高智能发展,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进行的青少 年违法犯罪行为开始显现,并具备一定的反侦察和逃避打击 的能力。他们作案前策划周密、多次踩点,作案时分工明确、注 意配合,犯罪手段趋于成熟化、智能化。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在不断融入社会的过程中滋长出来的,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就有什么样的违法犯罪形 式。探究青少年违法犯罪,要从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中去寻找 原因。
1.家庭原因
家庭是青少年初次社会化的重要场所,父母与子女的天
伦关系保证了父母通过教养子女来塑造其行为规范,引导其 融入社会。而随着社会的日益工商化,传统的家庭结构、家庭 观念和家教模式悄然发生了嬗变,产生诸多的矛盾和冲突。一 是家庭教育弱化。一些家庭为了生计,父母双双奔波在外,无 暇管教子女,难以发挥教育的角色,父母作为担负青少年初次 社会化的作用不断被削弱,出现家中子女自理生活、无人管教
现象,学校(教师)、家庭(父母)、学生(子女)之间的交流减少,青少年陷入孤独的情形加剧,使得社会不良风气对青少年施 加影响的机会和效果增强。二是父辈权威弱化。一些父母仍拘 泥于传统管教方式,或者以过于溺爱或过于严厉的态度来管 教子女,这样不仅不能发挥家庭教育的功能,而且使子女失去 家庭归属感和温馨感,间接增加其反社会行为。当今青少年的父辈权威认同感趋于淡薄,他们敢于反抗上级、师长及父母,增强了独立、自主意识,但也滋生了桀傲不羁、自我本位、自我 放纵等不良品行,往往不自觉地走入歧途。三是家庭稳定性的 弱化。今天的家庭不仅经历着结构性变迁,而且经受着西方文 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冲击。家庭生活已不再像传统社会 那样简单纯朴,各种婚外情、离异单亲家庭、破碎家庭、犯罪家 庭相伴而生。“问题家庭”的增多,不仅破坏了家庭的稳定性,而且造成家庭成员,特别是青少年产生恐惧、焦虑和缺乏归属 感,给家庭成员的学习、工作、生活留下许多后遗症。
2.学校原因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
犯罪上负有重大的责任。目前,学校管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 视的问题。一是教育导向问题。最近几年,虽然提出了素质教 育的口号,但真正落实谈何容易?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没有真正 改变的情况下,从教师、家长到学生,素质教育的认同感大大 弱化。因此,在素质教育或整个教育理念中,事实上存在着自 我矛盾与自我否定的东西,它必然异化了素质教育而使它的 作用大打折扣。二是教育方式不当。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爱 心,降低了教育的效果;有的教师对学生遇到的问题不善于教 育引导,未能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作用;更有一些教师 师德不彰,不注重品行修养,陋习不避学生耳目,污染了学生 的视听。在这种缺位教育的环境下,青少年未能得到良好的身 心辅导,其生理、心理健康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旦处于诱 发的环境中,极易酿成违法犯罪行为。这在城市非重点学校和 农村学校表现尤甚。目前,许多城市和农村的情况是,重点学 校和一些升学率较高的学校教学环境良好,差一点的学校则 生源不足、资金缺乏,教师难以安心从教,整个学校管理松松 垮垮、毫无生气。一些校外恶势力趁机渗入校园,拉拢或胁迫 敲诈学生,加剧校园暴力活动和治安环境的复杂化,诱发青少 年的偏差行为。
3.社会原因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结构正在不断变化,这 种变化给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的社会化带来许多不利的 影响。一是人、财、物的大量流动造成大范围的社会供求失衡。随着改革开放层次和程度的深入,大量青少年劳动力盲目无 序流动,造成大范围的失业现象,一些人因此陷入生计困难的 境地,也就容易滋长各种违法犯罪心理。二是社会文化的污浊 和媒介的误导,造成青少年道德滑坡。青少年由于受不良影视 和网络文化的影响,长期浸润于这种不良文化气氛中,过多摄 入其中传递的错误信息,引起社会化的偏向,使他们的行为失 去准则,从而导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三是社会控制体系 的虚弱,加重加快社会环境恶化。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导致社 会自力约束和自发发展现象的蔓延,助长青少年大胆涉足一 些对他们不宜的领域,一些青少年因此迈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
青少年正确认识和承担法律责任有相当的难度,预防青 少年违法犯罪是全社会都必须共同思考的问题。笔者从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应注意的三个方面提出一些看法。
1.科学预防
在对青少年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长、学校了解掌握 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教育,既不能采取“不打不成才”的粗暴教育方法,也不能溺爱成灾。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介绍良好 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 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2.积极挽救
对有前科的重点对象要重点帮教;对那些大错未犯、小错 不断的青少年,要针对每个人的特点,逐一制订帮教计划,进 行积极的挽救。例如,这类青少年中的相当一部分属于“顽童 型”、学习上不去,调皮花样百出。对这样的青少年,要通过认 真分析,发现他们在其他方面的特长,适当给他们树立信心,使他们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3.依法综合治理
违法犯罪,尤其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
会现象。犯罪的发生和变化,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后果,均有社 会性、综合性,是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不良影响、恶劣环境等 在青少年身上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 定,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 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首先,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石,而家长是家庭 教育的主体,因此,要提高家长的各种修养和素质,以自身的 模范行为影响和感召子女。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在重 视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要讲 究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管理方式,对子女的教育是平等、民主而 不是专横、权威、独断,也不应是放纵、溺爱、百依百顺。其次,学校要充分发挥育人作用,加强对理想、道德、爱国 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要教育青少年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 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让青少年在学校就树立正 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增强其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学 校的法制教育要长期化、制度化、科学化,把教书和育人结合 起来。法制课要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不仅要 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 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 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 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 法。
最后,政法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社 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保障青
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 等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打击制毒、贩黄的谋利之徒;坚决取 缔那些有色情内容的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发廊和网吧等,净化社会及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 所,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秽;要加大惩腐力度,优化社会 风气,为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创造条件。在打击的同时,要 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给青少年提供更多健康活泼的活动 场所和适宜青少年,受其青睐的优秀文化产品,陶冶青少年的 情操,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满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需要,以积极向上的文化作品来占领文化市场,净化青少年健 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 要集合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 好的外部环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 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在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同时,不能 像掐掉一朵被病虫侵害了的花朵一样,抛弃有违法犯罪行为 的青少年,而应从爱护花朵的角度出发,进行积极的教育、引 导和挽救。
(责任编辑:韩宁)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