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完胜银行理财产品_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对比
“三招”完胜银行理财产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对比”。
“三招”完胜银行理财产品
时下,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红红火火,但很多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知还停留在字面阶段。每逢过节、放假,很多市民都会收到银行群发的产品推介短信,类似“专享理财产品发售、同期最实惠,预购从速”等宣传语。一部分人被字面的意思吸引,却对产品了解的并不透彻。大有“斩获”的客户就更少了。理财专家特此支招,运用“三步走”战略,制胜理财产品!
第一招,要分清理财产品的种类,普通老百姓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主要有5种方式。
一、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管理、收益归受益人而非委托人的,应将其认定为信托合同;
二、约定委托人自己开立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委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的,应认定为委托合同;
三、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应认定为合伙合同;
四、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管理、收益归委托人享有的,应认定为行纪合同;
五、双方约定本息保底,超额归受托人所有的,与民间借贷无异,因此应将其认定为借贷合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第五类理财产品,也称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属于银行的自营业务。直白地说,就是银行借客户的钱投资,赚赔都归银行,银行到期还本付息给客户。因此该类产品的法律性质属于债权债务关系。银行借钱投资,投资有风险,当出现理财产品争议时,分析其到底属于哪种合同是很关键的。
第二招,要详细了解理财产品的同期业绩及产品说明书。当投资理财出现亏损时,部分人会认为自身投资太投机、专业能力差,甚至会以“破财消灾、花钱买教训”宽慰自己。
实际上,部分理财经理向客户介绍产品时,往往有意“过滤”预期收益率无法达到的潜在风险,而不少投资人往往只在意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对产品了解不够详细,也不关注产品的投资方向,那么,损失也就不可避免了。因此,投资者有必要详细了解理财产品的往期业绩及产品说明书,减少投资的盲目性。
第三招,要正确判断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是否充分披露,作为普通投资者,需要掌握以下4个标准:
一、真实性。披露的信息要与客观情况相符。
二、完整性。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均应得到全面的披露。
三、准确性。所披露的信息精确而不含糊,而且在内容与表达方式上不会使人产生误解。
四、及时性。公开披露的信息保证为最新状态,投资者可以根据最新信息以及行情变化做出选择,信息公布及时准确。
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掌握了这些基本技能,就能选出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并且尽可能规避一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