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_青少年犯罪成因及预防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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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一个极其复杂而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阐述了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探讨了其预防对策,对当今社会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预防措施

青少年犯罪是指 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据统计,在全国 2.2 亿青少年学生中,平均每分钟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 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 70%;同时,青少年犯罪年龄正不断下降,现在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只有 15.7岁。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世界上每个国家都不愿意面对却又无法回避的话题。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有利于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不仅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给青少年自身以及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因此,我们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新时期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探索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必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从犯罪形式看,犯罪呈现多样化

一是盗窃犯罪增多,许多青少年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在受到父母或家庭、学校的约束时就开始小偷小摸,从而走向盗窃犯罪。二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增多。有很多学生是单亲家庭,孩子从小就在家庭暴力或家庭冷战中成长,造成孩子冷漠、内向、残酷的性格。还有的孩子娇生惯养,受不得一点委屈,少许的言差语错就要采取残忍的报复手段。三是网络犯罪迅速兴起,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快,针对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兴起,成为新的犯罪形式。

(二)从犯罪主体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且年龄逐渐趋向低龄化 据新华社消息:近六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 1

年人当中已满 14 岁不满 16 岁的人数逐渐增多,占 57%左右。在这个年龄阶段,法律对他们无可奈何,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对他们是个误区。这类人群,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度,有的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就没上过学,初中以下文盲、半文盲占 90%以上。由于社会经济的空前发展,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多样,青少年的发育年龄提前,因此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导致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的趋势。

(三)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并且手段残忍 两人以上共同犯罪增多且犯罪后果严重,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由过去的盗窃型逐步向抢劫人等极端化发展,由简单的冲动冒险向预谋性的团伙犯罪、集团犯罪方向发展,更为严重 的是由非暴力犯罪向暴力犯罪甚至严重暴力犯罪方向发展。经对比分析发现,青少年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在作案手段上有所不同。一是预谋较少,偶发性较大;二是胆大妄为,无所顾忌; 三是手段怪诞,令人费解。在校学生犯罪和智能化犯罪结合很紧密,近几年呈不断上升的态势,具体表现在伪造证件、信用卡,利用高科技手段破译和盗用他人密码窃取钱财等犯罪案件日益增多。

(四)犯罪后重新犯罪率增加

一般而言,青少年犯罪恶习不深,易于教育和改造。但事实上,一些青少年在劳改、劳教和其他场所不仅未得到充分的改造,反而因为他们之间的交叉感染变得更坏。据有关部门调查,初次违法犯罪的年龄低于 11 岁者,以后约有 65% 的人员重新犯罪,12-15 岁初次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再犯罪率为 54%,初次违法犯罪年龄在 16-21 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再犯罪率约为 40%。在成年男犯中,在青少年时期,有过违法犯罪者比没有违法犯罪经历的人员要多 7 倍。还有一些人刑满释放后,感到自卑、悔恨,心理上处于彷徨、徘徊的矛盾状态,亟须科学的、正确的、合理的教育。然而现实生活中,他们却遭到社会的歧视、指责、辱骂、讽刺挖苦,从而心灰意冷,甚至离家出走。他们一无经济基础,二无专业技能,加上社会的偏见和歧视,很可能使他们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形成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它不仅与该年龄段某些不稳定的心理特征有关,也与其所处的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

(一)青少年所处年龄段的心理特征

心理特征包括认识特征、情感特征、意志特征和行为特征四个方面。青少年处在由童年向成年过渡的青春期。在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他们的心理特征相对活跃,某些不健康的诱因容易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1.认识特征

青少年的认识能力有所提高,思维已有一定的独立性、抽象性和逻辑性。他们向往独立

思考,但由于认识水平的限制,他们看问题往往容易偏激,有着明显的表面性和片面性,是非界限不清。

2.情感特征

青少年的情感趋向稳定成熟。他们办事积极、热情,但情感控制能力较低,容易激动,以至失去理性,常为一点小事而过分冲动,做出许多不应该做的事情来;有的甚至为了一点不同的看法而争论不休、怄气、打架。此外,随着电影和电视的日益大众化,一些不良的现象深深地影响了他们,使得他们重“哥们情感”,讲“哥们义气”,藐视法律和权威。

3.意志特征

青少年阶段的自觉性、独立性、果断性、自制力都有显著提高,但仍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不平衡性。青少年的自我意识、独立倾向极为突出,希望自己能做命运的主人,不愿意别人来干涉自己的言行;同时不愿意遵守传统的规范秩序,喜欢标新立异,来显示自己的独立性。突出的表现就是青少年的逆反心理和行为。他们有些时候非常自负,在“团伙”中表现天不怕地不怕,易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行为特征

行为动机表现上的成年型。他们要求摆脱成年人干预,独立行事,并要求社会承认他们行为的价值。但是由于自身的不成熟,所以行为控制往往像童年人。一方面他们要求像成年人一样地参与社会生活,另一方面又往往不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特别是在情感受到触动的时候,容易冲动。这种强烈的矛盾一旦失调,很多青少年就会仇恨成年人、仇恨社会,走上与社会为敌的道路。

(二)青少年所处的社会大环境

青少年所处的社会大环境涉及到三个领域:家庭、学校、社会。由于这三个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某些不健全的因素,从而容易使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

1.家庭教育失误与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家庭, 社会影响、学校影响都是通过家庭发生的, 因而家庭因素在青少年犯罪诸客观因素中起着第一位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因素主要有:(1)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或放纵不管, 任其发展;(2)父母对子女要求过严, 教育方法简单粗暴;(3)父母自身有劣迹, 行为不轨;(4)单亲家庭使子女的教育出现缺陷。马克思说过:“法官的行业是法律, 传教士的行业是宗教, 家长的行业是教育子女”。尽管孩子在入学后学校教育起着主导作用, 但家庭教育仍然是经常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学校教育的影响

现行的学校教育也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现行的教育体制中存在着某些不合理的环节。部分学校提素质教育之号,却行应试教育之策,片面地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教书与育人相脱节,严重忽视了对青少年的理想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于有逃学、厌情绪的“问题学生”,惩罚往往取代了教导,很多被开除出校的“问题学生”流向社会后成了犯罪预备军。另一方面是学校的法制教育不力。有的学校法制教育课形

同虚设,做做样子应付上级检查。很多学生对法律认识模糊,以为玩玩女孩(强奸),抢了几个钱算不了什么,认识不到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3.社会失范与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 描写色情、暴力等内容的音像、书刊充斥文化市场, 这些文化垃圾对好奇心强、分析能力差的青少年来说, 无疑是精神鸦片。一些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此外, 由于种种原因, 社会对青少年弱势群体关心不够、保护不力, 导致他们之中的不少人在社会上游荡, 很容易交上坏友和沾染上恶习, 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措施

2004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其三者之间有机统一,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设专章规定了有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法律依据。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教育,有利于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深入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公民道德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有效的预防工作必须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家庭气氛;必须加强社会保障,为青少年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青少年无序流动;必须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作用,加强法制教育,完善“法律进课堂”;必须加强对青少年心理素质的教育和提升,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切实的帮助,真正有效地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即《利雅得准则》)达成了这样的共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并提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政策的重点应通过家庭、学校、社区、同龄人、职业培训、工作环境及各种自愿组织起来的个人和组织,帮助所有青少年成功走向社会。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防治青少年犯罪可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完善我国青少年的立法工作,对青少年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的权益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并在司法实践中给予切实的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立法技术,对青少年网民进行法律意识的教育,对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中树立法制权威,增强其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同时,大力整治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特别是对毒害青少年严重的“黄、赌、毒”要实行长期的专项斗争,逐步清除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舆论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树立新的社会风气,形成一股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强大社会心理力量。

(二)教育预防

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及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质。学校有着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及经验,要采取良好的教育方式,充分尊重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全面培养学

生的专业知识及开展道德法律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要采取平衡的教育方针,避免只重成绩不重德育的片面教育思想,清除校园内的次社会化现象,与家庭预防相结合,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有效屏蔽不良导向及诱导。

(三)家庭预防

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青少年犯罪的产生与家庭教育不当密切相关,进行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必不可少的途径之一。一是要全面教育孩子。二是要有适当的教育方法,把握好教育孩子的尺度,不能一味溺爱,也不能一味高压压制,要采取尺度合适、关系和谐的教育方法。三是家庭教育要从青少年具有特殊心理这一点出发,要采取平等沟通的方式,以良师益友的身份进行青少年的思想行为教育。四是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的成长发育阶段要密切注意孩子的心理及行为走向,要以适当的方法对孩子的心理及行为进行良性的导向,把握教育孩子的最佳时机,从而有效预防青少年走上邪途。

(四)社区预防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社区资源,社区介入主要体现在对家庭的介入方面,其中显著的功能是亲情教育指导、家庭咨询和家庭救济等方面,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产生也说明社会正常功能的缺失和不足,然而社区工作的介入正可以弥补这一缺失和不足。社会工作具有治疗功效,具备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和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对青少年的思想具有一定的良性导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同时社区是认识社会的窗口,具有地缘关系及归属关系,易于发动群众的力量。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矫正需要国家、社会及家庭的共同努力,使被矫正青少年能够像正常人一样融入社会。研究表明,人的发展是靠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起来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社区为依托的平台,构建一个和谐、健康、良性的社区环境对预防及矫正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五)自我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参考文献:

[1]梅传强:《犯罪心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高歌:《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分折》,《跨世纪》2008年第8期。

[3]刘兰:《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法制与经济》200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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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阎嘉陵等编:《当代青年心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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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旭著:《犯罪学要论》,法律出版社2003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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