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思考论文_农村信用社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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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思考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当前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以及其存在的缺陷以及通过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好处的阐述,提出了几点意见和看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三农 ;创新 ;
农村金融体制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事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今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就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从2004年开始的,至今已4年有余。就在这几年中,国家又先后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等政策,农村信用社改革如何适应这种新形势,如何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成了理论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下面是本人就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问题讨论几点意见和看法.一、当前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据8月22日召开的通辽市农村信用社联席会议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信用社资金整体运行平稳,各项存款增长较快,整体支付能力增强。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增量较大,信贷支农力度增强,到6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199261万元,比年初增长48.51%,余额达到609974万元。各项存款余额703318万元,比年初增加116142万元,增长19.78%,占全市金融系统各项存款余额的27.50%.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理事长程万和认为,国家对农村金融政策的调整,可以使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优势互补,使竞争更加充分,弥补农村信用社服务不到位的缺陷,缓解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孤军奋战的压力。自2000年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深入以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效是非常显著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贷款规模迅速扩大,不良贷款比例大幅下降。
(二)、增资扩股工作取得成效,开始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三)、支农力度加大,小额信用贷款增加。
(四)、管理体制与产权制度改革取得进展。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产权改革办主任于学忠表示,总体看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明显增强,支农信贷服务工作得到加强。这些可喜的成绩为下一步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改革还面临许多困难,进展依然缓慢。究其原因,在于农村信用社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产权不明晰,管理体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等。农村信用社改革目前所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应对和参与。这就要求我们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科技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第一,产权制度不科学,产权约束薄弱。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在表面上是明确的,但法人产权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究竟谁是所有者不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不明确,出了问题究竟由谁来承担经营管理的责任不明确,从而使得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金融风险化解、经营管理改善以及相应扶持政策等,缺乏坚实的制度基础。由于农村信用社缺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所有人,其经营过程也缺少来自于财产所有者的监督,相当多的经营者把农村信用社看作自己的企业,随意经营,甚至假公济私。即使有一些外部管理者的监督,也由于农村信用社缺乏内在机制,达不到预期效果,有些管理者甚至与经营者“合谋”损害农村信用社的利益。
第二,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上有“缺位”、“越位”现象。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多由国家金融机构管理。然而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而且极为分散,国家金融机构人力、手段都有限,难以真正管理好。实际上,多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落在社主任、联社经营班子的身上。很明显,这些人既是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体制上的管理者农行、央行却成了观众,真正的管理者“缺位”,经营者却“越位”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多年来不断出现的农村信用社贪污、挪用等腐败现象,不完善的管理体制难辞其咎。
第三,内控意识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信贷内部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需要一定的“沉没成本”,如设置相应工作人员等。为降低经营成本,部分农村信用社不去建立规范的内控制度,而选择对下级“一把手”实行信贷控制。
这种“人对人”的内控模式,导致许多坏帐、呆帐。因此,内控观念的转变是建立合理内控制度的前提条件。目前,多数农村信用社尚未建立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审机构,内部稽核、监察力量配备不足。有些农村信用社虽然设立了稽核部门,但内控制度并不健全:稽核部门对会计、信贷等基层工作人员监督较多,而对联社、信用社领导干部制约很少;对具体业务经办人员的违规行为处理较多,而对领导干部违规或管理决策失误追究责任极少。很容易出现一些违规违法问题,从而增加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
第四,员工素质普遍较低,缺乏真正胜任的各类专业人才。就全国农村信用社而言,大部分基层农村信用社员工的综合素质偏低,部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心不强,认识不到自己所在岗位的重要性和所负责任的重大性。在试点8省市的农村信用社,这类问题也大量存在。另外,试点地区的多数农村信用社缺乏金融、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基层乡镇信用社,更缺乏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基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区应该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要在信贷投放、金融品种等方面健全为“三农”服务的体系,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同时要加强与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骨干金融组织的合作,健全农牧业保险、农牧业担保等金融组织,并与其他金融组织形成合力,优势互补,共同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以服务 “三农”为导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农村信用社作为由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入股组成的金融组织,根在农村,在农民。解决好“三农”问题,既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是党和国家赋予农村信用社的重要社会职责。50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而今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力量,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必须把自身发展同做好支农工作、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居民非农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新情况结合起来,依托政府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找准支农着力点,创造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二)、正确把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功能和制度特征。
农村信用社的存在是以能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前提的。有利于农户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的金融需求的满足,是应当赋予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功能。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的主力军,无论怎么进行改革,都应当有利于实现上述功能。只要是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都是信用社发展的可行方向。例如,实现产权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甚至其它战略投资者愿意进入农村信用社,如商业银行的入股、收购兼并等,只要能改善信用社的经营绩效,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形式。
(三)、适当调整农村信用社的宏观政策定位,加快其行业管理体制建设。
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具有服务“三农”的比较优势和组织基础,包括同农户的密切联系。因此,农村信用社以坚持为“三农”服务为宗旨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从行业管理来看,农村信用社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入股、自上而下层层服务的方式,组建金字塔式的组织体系,不仅有利于建立覆盖全国的资金清算系统和通存通兑系统,增加其行业竞争力和拓展业务的能力,也有利于信用社更好地在系统内部调剂资金头寸、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而增加农村资金供给,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和适应现代金融业务发展的能力。
(四)、做大作强农村信用社必须依靠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明确发展思路,加快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应从区域优势、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着眼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绿色农业,支持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拉长农村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经济。二是要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做好增资扩股和壮大资金实力工作。地方政府应加强协调和指导,出台相应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城镇居民、工商企业、民营资本等民间资本投资农村信用社,以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为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提供资金保障。三是要大力整治信用秩序,培育和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要把信用环境纳入打造诚信政府这一系统工程,像抓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程那样,积极推动创安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活动。把防止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悬空金融债权。要抓住源头治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地方政府及村、组贷款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的逾期拖欠贷款,对蓄意不还的“钉子户”进行惩戒,以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县域金融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