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_什么是中国式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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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昨日,一条关于过马路的微博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在央视等媒体报道后,再次引爆网络发酵。
新华网长春10月17日电(记者 何悦)“中国式过马路”火了,国人集体闯红灯的陋习被前所未有地狠狠地调侃了一把,有关“中国式陋习”的讨论仍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能形成新闻效应,关键就在“中国式”三个字,虽然读来诙谐,但如此的“中国式”多少有些以偏概全。
不得不承认的是,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确实是现实存在的顽疾,暴露了国人在遵守规则方面的不足。可国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有时也是一种无奈。通行区域规划不科学、绿灯时间过短、人车关系处理失衡等现实问题,往往也使行人按照规则划定的时空难以顺利过马路,甚至还可能面临危险。
给闯红灯现象贴上“中国式”的标签,可以引起国人的重视和思考,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近10年间,国内的公众情绪力量悄然兴起,并且难以遏制地呈喷涌趋势发展,成为社会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中国的确需要越来越多的声音,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判。中国也需要越来越多的柏杨,对国民素质的“丑陋面”进行批判。但这并不意味着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就是中国人所独有,“乌合之众”也并非“中国特色”。
我们不能借着插科打诨的口吻,将所有“中国式陋习”简单归咎为国民劣根性上。如果仅仅热衷于讨论“中国式”的噱头,以道德与法律高地自居,指责国人“素质差”,而忽视了对“中国式过马路”背后的反思,那就本末倒置,哗众取宠了。
事实上,破解“中国式过马路”,不只是公民素质问题,还是一道社会管理难题。“中国式”讨论的最大价值,莫过于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推动文明意识的觉醒,来促进社会管理的不断完备,让“中国式”的标签不再沦为中国问题的代名词,而是越来越彰显一个大国风范和魅力。
连日来,“凑足一撮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引起社会的广泛热议。现实生活中,随意横穿马路、践踏草坪,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许多人一边痛恨这些陋习,一边在自觉不自觉中“随大流”。
这些陋习看似无足轻重,但是却对社会环境和国民形象有着破坏性影响。几年前,就有媒体将中国游客在海外随地吐痰称作为“民族的灾难”。那么,还有多少“中国式陋习”我们司空见惯?
司空见惯的“中国式”陋习
“中国式过马路”一词是网友对集体闯红灯现象的调侃,“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只要我们大家一起过马路,就没有车敢撞我们”。
“这样的场景实在太熟悉不过了,只要是有了“带头大哥”,大家就可以过马路了。”网友“娜时花开”说,红灯行,绿灯更行!“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典型的“随大流”现象。
这样的陋习还有很多:在遇到红灯或者拥堵时,我们经常发现,只要有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者对侧车道朝前挤,立马就会有更多的车辆跟过来,造成更大程度的拥堵;本来没有路的草地上,只要有人从上面走,立马就会有更多的人踩出一条路来„„有网友循着“中国式过马路”的思路,将翻越马路护栏称为“中国式跨栏”,将开车强行变道称为“中国式并线”,将逆行造成的堵车称为“中国式堵车”,将随地吐痰称为“中国式吐痰”„„
很多时候,不管有意无意,各种随大流的做法成了一种自然选择,人们甚至认为,不这么做反倒不正常、不便利。
陋习折射三种“中国式心态”
为什么我们一边痛恨这些陋习,一边却在重复着这些陋习?在新华网一项互动调查中,许多网友认为,诸如“中国式过马路”式的陋习反映了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
手机号为152 XXXX 6541的网友说,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有种“从众心态”,觉得别人都走了自己再等的话就是傻,“随大流”最终造成了红绿灯形同虚设。手机号为159 XXXX 2934 的网友认为,一些人规则意识淡薄,一人不敢行事,人多了就天生有一种从众心理,即便违法也心怀侥幸,只希望别人做到,对自己则网开一面。
“某些人在马路上违反规则之后,会获得相应的利益,比如插队走得快了,另外一些人不由自主受其影响,也就同样去违反规则。有不当行为获利的榜样,那么其他人也就照办了。”华南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系副教授迟毓凯说。
一些网友则认为“中国式”陋习中蕴含着一种“成长的烦恼”心态,“自己开车时责怪走路的,自己走路时责怪开车的,大家想想是不是都有这种感觉?”一位有着9年驾龄的网友表示,开车时总是很讨厌行人闯红灯,自己走路时,却很讨厌汽车为什么不让一下行人,“如同做女儿时讨厌妈妈的管束,等当了妈妈,又讨厌女儿的叛逆。站在自己的立场,总是别人的错。”
还有网友指出许多人的“从众”源于“鸵鸟心态”。“在东方文化中,人之所以不犯错误,是因为怕别人瞧不起,丢脸,尤其在熟人面前。这种心态在熟人社会中运作良好,因为大家彼此熟悉,都能彼此看到对方表现,彼此监督。然而,在马路上,明显是一种生人社会,大家都是陌生人,犯了错误,一走了之,谁也不知道,所以更可能犯错误。”迟毓凯指出。
迟毓凯说,种种“中国式”陋习和我们的规则意识、从众心理、环境影响、习惯养成都有关系,我们从小偏重于宏观方面的教育,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强调得太少。
向“中国式陋习”说不
由“中国式过马路”引起的讨论正在互联网上持续发酵,许多网友由此及彼地开始检讨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点滴“错误”,齐声向“中国式”陋习说不。
手机号码为138 XXXX 7024的网友说,法规是一定要遵守的,不讲规矩,只言利害,甚至只看到眼前的蝇头小利,或者自己的小方便,就毫无顾忌,抛弃规则,最终造成的一定是大不便、大麻烦。
“你是什么样,中国就是什么样。维护良好的公序良俗,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网友“思潮如涌”说,“中国式过马路”是社会生态的一个缩影,当我们在埋怨别人素质不高时,也应该想象自己是否也有某些行为被别人埋怨素质不高,每一人文明的中国人才构成一个文明的中国。
“向“中国式”陋习说不!衷心的希望种种陋习永远都是极个别现象。”网友“成长的阶梯”说,“我们的心应当安静下来,但愿我开车时不要再讨厌行人,走路时也不要讨厌汽车,我将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
不仅很少有人知道行人闯红灯要依法处罚,而且也很少看到被交警处罚的情形。
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人违章”问题不仅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虽然我们无须一味地照搬其他国家的做法,但新加坡和欧洲国家在治理行人交通违法方面的理念,确实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
本周央视在黄金时间段对“中国式过马路”做了专题报道,概括为“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喜欢“凑够一撮人”一起破坏规则,报道中分析了众人可能抱有的心理,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记者当即采访了违章行人,显然,他们也都明知行为不很光彩。报道后,“中国式过马路”立即引发网友共鸣,在各大论坛网站热议。
交通违章是道路安全的一大隐患。在醉酒驾车方面,我们可以拿血泪来控诉之前的醉驾惩罚之轻;在交通肇事方面,我们可以要求以新规来结束对“马路杀手”的间接纵容。但说起行人违章,总是令人难以下狠心惩戒。“中国式过马路”的热议,再次把行人违章惩戒的问题推到法律面前。
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有地方官方曾提出“行人违章罚月工资1/3”的建议。该言一出,受到各方质疑,是否被采纳执行后来却不得而知。实际上,现行的法律中恰恰缺乏对行人违章的严厉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行人违章的处罚上限是50元,这是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的最高处罚。
而实际上,不仅很少有人知道行人闯红灯要依法处罚,而且也很少看到被交警处罚的情形。我们可以善意地理解为,交警对待行人的违章行为采取了以批评教育为主的人性化执法。
但是,当行人违章行为成为交通事故主要原因之一时,批评教育显然已经不适用这样的背景下,继续批评教育或者对行人违章依然视而不见,无疑就是纵容。
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人违章”问题不仅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虽然有地方也采取了各种宣传,曝光了很多违章行为,但短时间内奏效后,时间一长又恢复了原态。而在从众和侥幸心理的促使下,“中国式过马路”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和示范效应,甚至从境外也常能听到对这一行为的谴责。在这样的状况下,我们不妨参考其他国家的有益做法。比如新加坡和欧洲国家的处罚力度就比较大,新加坡法律规定,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1年的监禁。虽然我们无须一味地照搬其他国家的做法,但新加坡和欧洲国家在治理行人交通违法方面的理念,确实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因此,在加大法律处罚力度的同时,我们不妨一同重视在交通事故中的行人违章责任认定,从法律层面上让出行的每个人重视自己的步子,并为此负责。
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汽车所有人、驾驶人一样,都是交通环境中的主体。法律要“保护弱者”,也要保障更多的守法者的出行环境,因此对“红绿灯”和交通法规视若不见的行人,予以严惩从而倒逼他们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虽很无奈,却不失为一个可行之举。
行人违章处罚措施好比交通法规的“底座”,一定要坚若磐石。
新华网兰州10月15日专电(记者屠国玺)近日,网友们调侃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将其称之为“中国式过马路”,认为只要“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许多人认为,这种做法是因为大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所致。
诚然,这种现象几乎不间断地在每个城市的街道上出现,许多行人的安全出行意识也很淡薄。大家都知道,和汽车等机动车相比,行人肯定是“弱势群体”。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可以让大家集体“违法”,将自己的安全置身度外呢?
行人“闯红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了。“只要我们大家一起过马路,就没有车敢撞我们。”“就是这一半次,应该不要紧的。”这是记者听到的关于“中国式过马路”主要的原因,只要一个匆忙的理由,就可以置交通法规不顾,横闯红灯而去,而许多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不小心翼翼对“闯红灯”行人进行避让。
大家都知道,近些年我国对机动车安全驾驶的要求更加严格,在许多城市大量“高清摄像头”的“监督”之下,司机对于闯红灯可以免于处罚的侥幸心理已经越来越少,特别是在一些重点路段,机动车都要严格按照标志线通行,否则都会受到处罚。
那么由此而发,我们是不是考虑可以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呢?想说明的一点,这种处罚不能只是罚款了事,更重要的是加强对行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形成全民安全出
行的氛围。在兰州市许多路口安排了交通协管员,每当有行人“闯红灯”时,协管员就会吹响清脆的哨声,许多闯红灯的行人“不得不”在众目睽睽之下停下自己违法的脚步。
“开车的时候骂走路的,走路的时候骂开车的。”随着汽车时代的来临,人车矛盾凸显,除了行人加强自身的安全出行意识之外,为行人创造安全出行的环境更不可少。
在一些城市,行走已经变成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一些城市的非机动车道变成了事实上的机动车道,路边的人行道变成了汽车的临时停车场,有的红绿灯时间间隔太短,来不及让行人通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一些行人“闯红灯”之类的行为,是客观上由于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不足造成的。
“文明过马路,安全你我他。”这是记者小时候就看到的一条标语,但几十年后直到今天仍然很难良好地实现。但我们依然希望从“你我他”做起,不久之后让“中国式过马路”成为安全通行的代名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