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报三资示范县通知_随县三资管理办法
关于转发农业部报三资示范县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随县三资管理办法”。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上报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有关情况的函》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经局(办、中心、站):
现将农业部《关于上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情况的函》(农(农综)函[2012]10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上报内容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上半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验、做法、成效,指出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写出三资管理总结材料;准确填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调查表》。
二、上报时间与要求
各县(市、区)务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上半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总结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调查表》上报市经管站电子信箱lfnjxx111111@163.com。
临汾市农业经营管理站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关于上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情况的函
农(经综)函[2012]102号
关于上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情况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林、农牧)厅(委、局、办)经管处(站):
为全面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总体情况、大力宣传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典型经验,请你省(区、市)上报以下材料。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上报全省(区、市)上半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结合实际情况,填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调查表,提供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财政资金投入与补助、清产核
资、计算机管理与网络管理平台建设,以及机构建设情况的数据资料。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典型经验。为宣传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典型经验,请你省(区、市)推荐上报的首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乡镇,全面总结本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重点总结2009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亮点、管理方式的创新、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当前“三资”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形成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省(区、市)要对各示范县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修改和提炼,统一上报我部。
请各省(区、市)于7月30日前,将以上两方面的材料报我司,并将材料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gszcc@agri.gov.cn。联系人:胡顺平 电话:(010)59191861
王刚 电话:(010)59191910(兼传)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调查表
注:填报数据截止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