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学习问答_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学习问答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学习问答

一、《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的发布时间和施行时间?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经2012年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2月15日发布,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

二、《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分为几章,多少条?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分五章,共二十九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问责情形,第三章行政问责方式和适用,第四章行政问责程序,第五章附则。

三、《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的主要特色?

主要特色:一是问责对象的范围更广。除领导干部外,也将一般工作人员纳入到行政问责的范围。二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无论是问责情形的规定,还是程序规定都更具体,更便于操作。三是重点更突出。《规定》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作为行政问责的重点,是符合哈尔滨市实际的。

四、《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立法目的和依据? 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五、行政问责对象的范围?

第二条规定了行政问责对象的范围,包括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中的所有从事公务的所有工作人员。

六、行政问责的原则和要求?

行政问责应当坚持权责统一、公平公正、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七、什么是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包括哪些机关? 行政问责决定机关是指有权作出行政问责决定的机关。包括市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区、县(市)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

八、什么是行政问责实施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行政问责实施部门是指负责行政问责案件的受理、调查和提出拟处理意见的机关或者机构。包括市、区、县(市)监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监察室,没有监察室的,可以指定人事机构、机关党委或者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机关的行政问责工作。

九、市和区、县(市)监察机关办理行政问责案件的权限范围?

市和区、县(市)监察机关负责办理干部管理权限内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政问责案件,主要是办理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行政问责案件。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同级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或者下一级监察机关负责的行政问责案件。

十、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办理行政问责案件的权限范围? 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机关除监察机关负责行政问责的人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的行政问责案件,主要是办理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行政问责案件。

十一、监察机关在行政问责工作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一)指导、监督同级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和下一级监察机关的行政问责工作;

(二)研究行政问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相应建议;

(三)受理、调查行政问责案件,并提出拟处理建议;

(四)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的行政问责情况;

(五)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行政问责工作。

十二、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在行政问责工作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负责受理、调查本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案件,提出拟处理意见,并接受同级监察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十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命令、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决策,或者决策失误,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依法应当决策而不作出决策或者不及时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超越法定权限进行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损害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四)作出的决策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命令相抵触,损害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五)决策失误,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发现决策错误、失误或者失当,不及时纠正、改正或者调整,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违反规定决策或者决策失误的情形。

十五、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命令,拖延不办、顶着不办,有令不行的;

(二)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影响城市管理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监管不力的;

(三)对涉及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公共安全领域,未履行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检疫等职责,引发安全事件的;

(四)应当履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的;

(五)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或者解决不力的;

(六)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野蛮执法、随意执法的;

(七)乱检查、乱收费、乱征收、乱摊派、乱罚款的;

(八)对行政相对人勒拿卡要,或者要求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以及承担其他非法定义务的;

(九)违反规定,采取打招呼、批条子、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

(十)截留、滞留、挤占或者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代管资金的;

(十一)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连续发生事故、事件、案件的;

(十二)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的;

(十三)对上级机关确定的工作目标、交办的事项和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者行政机关之间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

(十四)对应由几个行政机关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行政机关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行政机关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

(十五)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公共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疫情、灾情或者其他重要情况的;

(十六)执行上级机关的指示、决定、命令或者履行职责时,弄虚作假,欺骗上级机关或者社会公众的;

(十七)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机关生效的决定的;

(十八)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情形。

十六、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不力,对行政机关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或者对群众反映的本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改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未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三)对内部管理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对本行政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的;

(四)授意、指使、纵容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阻挠、干预、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内部管理和监督不力的情形。

十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行为规范,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办事拖拉,敷衍塞责,对领导的指示和命令置若罔闻的;

(二)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或者因言行不文明导致冲突的;

(三)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懈怠、纪律涣散,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欺骗领导和行政相对人的;

(五)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六)其他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形。

十八、行政问责的方式有哪些?

(一)责令限期整改;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责令公开道歉;

(四)通报批评;

(五)诫勉谈话;

(六)停职检查;

(七)调离工作岗位;

(八)引咎辞职;

(九)责令辞职;

(十)降职或者免职;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问责方式。行政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十九、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重问责?

(一)拒绝改正错误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干扰、阻碍行政问责工作的;

(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的;

(四)在共同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五)一年内被给予行政问责两次以上的;

(六)其他按照规定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二十、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轻或者减轻问责?

(一)主动交代应予行政问责的行为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按照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二

十一、行政问责的案件来源有哪些?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投诉、检举、控告;

(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问责建议;

(四)上级或者同级人大、政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问责建议;

(五)政务督查、政府绩效考核、政府法制、安全生产、审计、信访等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提出的问责建议;

(六)司法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

(七)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当予以行政问责的事件;

(八)其他行政问责的案件来源。

二十二、行政问责应当依照哪些程序进行?《规定》第四章对行政问责程序作了专门规定。行政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决定、送达、公开等程序。

二十三、市和区、县(市)政府如何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市和区、县(市)监察机关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或者通过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案件来源,发现干部管理权限内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行政问责情形的,应当向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提出问责建议,经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行政问责程序;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发现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行政问责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二十四、市和区、县(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及其他组织如何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或者通过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案件来源,发现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行政问责情形的,可以向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问责建议,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启动行政问责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发现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行政问责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二十五、市和区、县(市)监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在调查行政问责案件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监察机关根据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的指示,应当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根据本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指示,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听取被调查人员的陈述和申辩,并予以记录。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二十六、行政问责机关如何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在行政问责案件调查终结后,应当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拟处理意见,提交本级政府或者本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后,作出给予行政问责、免予行政问责或者不予行政问责的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的,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二十七、行政问责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一)被问责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应当予以行政问责的事实;

(三)行政问责方式和依据;

(四)不服行政问责决定申请复核、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问责决定机关的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二

十八、行政问责决定书送达期限?

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行政问责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问责决定书送达被问责人员。二

十九、行政问责处理结果应当在哪些范围公开? 行政问责处理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被行政问责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其行政问责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十、被调查人员或者被调查行政机关领导阻挠或者干预行政问责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的,应当如何处理?

被调查人员或者被调查行政机关领导阻挠或者干预行政问责案件的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可以提请政府或者有关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被问责人员同时违反政纪党纪、涉嫌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被问责人员同时违反政纪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处理;违反党纪的,移送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被问责人员对行政问责决定不服,申请复核或者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被问责人员对行政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问责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行政问责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复核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收到行政问责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十三、复核、申诉受理机关作出复核决定和申诉决定的期限?

复核受理机关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申诉受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诉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和原行政问责决定机关;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十四、复核、申诉受理机关对复核、申诉申请审核后,应当如何处理?

(一)原行政问责决定正确的,维持原行政问责决定;

(二)原行政问责决定所列事实不存在,或者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的,撤销原行政问责决定;

(三)原行政问责决定违反规定程序,影响公正处理的,由原行政问责决定机关重新调查处理;

(四)原行政问责决定事实清楚,但对问责行为的情节认定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可以直接变更行政问责方式。

十五、被问责人员受到错误问责的,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被问责人员受到错误问责的,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应当及时纠正;造成名誉损失的,应当在公布行政问责决定的范围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学习问答.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学习问答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 行政 哈尔滨市 问答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 行政 哈尔滨市 问答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