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全面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_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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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将全面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北京将从5月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者进行处罚。北京将从5月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者进行处罚。现在是规范缓冲阶段,经过一个月的缓冲教育。5月6日开始执法:
“不看红绿灯,凑够一拨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将被重点治理。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将纳入下一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点,通过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交管部门将全市主要干道的150处路口列为重点治理路段,行人违反交通信号将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将处以20元罚款,罚款需现场缴纳。
行人违规出事故
自担大部分责任
扎堆闯红灯、不走人行道„„海淀法院近年来审理了多起“中国式过马路”引发的民事赔偿案,这些案件因为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法院均判决死者或伤者自担绝大部分责任。
案例一
骑车闯灯被撞 自担七成责任
郭某骑自行车行经海淀区一个路口,交通指示灯由黄转红,赶时间的郭某继续向前骑行,不料被右侧驶来的小轿车当场撞致重伤,医治无效死亡。交警认定,郭某骑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郭某的父母将小轿车司机起诉,法院最终认定郭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骑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判决其自担70%的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现实中很多行人无视信号灯,凑够一拨人后就扎堆闯红灯,这是一种典型的“法不责众”的思维作怪。郭某的遭遇是一起典型的“中国式过马路”悲剧。
案例二
不走人行横道 母子双双被撞
在海淀区莲花池西路,王某推着轮椅车带腿脚不便的母亲去马路对面办事,当二人横过马路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和母亲双双受伤,王某的母亲最终伤重不治而亡。事发时,二人距人行横道仅仅只有几十米。交警认定,王某横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违反交通法规,认定其与轿车司机陈某承担同等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横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