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经济补偿、社保问题汇总_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经济补偿、社保问题汇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经济补偿、社保问题汇总

案情:

小钱是某环保科技公司员工。2015年7月开始休产假,期间单位一直没有给她发工资。小钱问单位领导这是为什么?领导说公司给你买了生育保险,你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保部门来核发,等你产假休满以后一次性发给你。

时间过得很快,小钱的产假休完了。她按公司要求将产假手续和必要证明交给公司以后,就听公司的话安心等待产假工资。但一个月过去了,公司还是没有发给她。

在这期间,小钱因为某些原因与公司产生矛盾,又联想到产假工资迟迟没有发放,于是一怒之下以公司拖欠产假工资为由辞职,并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

1、立即补发产假工资;

2、支付离职经济补偿。

问题1 小钱的产假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放?

答:根据《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在职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变更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按月发放。

因此,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当在产假期间按月发放给小钱。

问题2 小钱的产假工资是否应当保持正常工资水平?

答:参考《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女职工日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日。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日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30日)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由上述法条可以看出:若女职工的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单位职工生育保险人平缴费基数,则以人平缴费基数由社保部门来核发;若高于人平缴费基数,则多出来的部分由单位补发。总的原则是就高不就低。

问题3 小钱是否能以单位没有及时发放产假工资为由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另,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要确认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性质是不是属于劳动报酬。我认为产假工资是劳动报酬。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生育津贴与工资是替代关系,又规定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劳动者自身正常工资水平,还规定应当按月发放。考虑到产假女职工一般没有其他收入,因此生育津贴是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唯一经济来源。因此生育津贴的性质应当认定为劳动报酬。

综上,单位没有及时发放生育津贴,就等于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小钱是可以以此为由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的。

问题4 产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答:由于产假期间,由生育津贴代替了职工工资,而生育津贴又是用人单位按月垫付的。因此产假期间职工社保的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生育津贴中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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