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村民民主自治加强农村群众工作_农村的村民自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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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村级民主自治
加强新时期农村群众工作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曾科唐勇
做好新时期农村群众工作,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在农民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落实村级民主自治,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主动性、积聚更广泛的力量,也能培养群众自主责任意识,减少、化解社会矛盾。米易县以落实“村官民选”、“村务民决”、“村财民管”三项制度为重点,理顺农村“人权”、“事权”、“财权”,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切实做到大事让村民知晓、议事让村民参与、要事让村民做主、做事让村民监督,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党员群众主体意识和作用。
一、健全“村官”民管制度,夯实干群信任基础
做好群众工作,群众信任是基础。让村民直接选“村官”、管“村官”、评“村官”是建立信任基础的有效途径。一是民主选“官”。全面推行“三荐两评一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即采取组织推荐、联名推荐、个人自荐方式产生初步人选,由组织全体党员和不少于党员1.5倍的群众代表进行民主测评,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
和委员。全县通过“三荐两评一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书记76名,委员238名,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夯实了村干部民意基础,干群信任关系在源头上得到巩固。二是严格管“官”。建立村干部诫勉制度,在出现“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够解决的正当要求,久拖不决,使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等五种表现时,启动村干部诫勉程序,明确乡镇党委派员调查核实、集体研究、专人诫勉谈话、制定整改方案等诫勉程序;建立村干部廉政述职报告制度,每年年终作述廉报告,接受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评议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村干部选任、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依规评“官”。制定《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每年组织召开全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作年度述职报告,参会党员和村民进行公开质询、评议。对“不称职”达到三分之一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由乡镇党委进行组织调整;对“不称职”达到三分之一的村委会成员,由村党组织提出调整建议,提交村民会议按照《村民自治章程》罢免。
二、完善村务民决制度,规范干群议事规则
做好群众工作,利益协调是关键。建立规范、公开、民主利益矛盾协调规则,是村民有序参与、决定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有效方法。一是明确职责权限。各村普遍建立《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明确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落实村党支部(总支)在村
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村“两委”联合议事制度、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每季度将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向村党组织报告1次。二是坚持“七步议事法”。建立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民主评议监督”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决策“七步议事法”,保证村党组织领导权、村民会议决策权、党员审议权、村委会执行权和群众监督权有机衔接,让村民积极参与村务决策,有效表达了诉求。县级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明确,对不按“七步议事法”程序决策的项目和资金一律不予审批,突出村民自我决策、自我管理。“七步议事法”推行以来,各村对涉及村中公益事业、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普遍进行了“一事一议”,共议1753件,其中否决21件。事项虽有被否决,但村级党组织的威信却更高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热情更强烈了。三是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出台《村党务公开制度(试行)》、《村务公开制度》,明确党务、村务公开范围、内容、形式、途径、时限。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吸收普通党员、群众分别参加监督小组,落实监督保障。建立村党组织双向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全体党员的双向汇报会,由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联系户、责任区的工作情况,反映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党组织向党员通报季度工作、下一阶段工作打算和对群众意见的落实反馈情况。建立党务村务公开定期检查通报制
度。监督小组每半年对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1次检查,并向乡镇党委专题汇报。乡镇党委每半年向县委书面报送党务、村务公开情况。
三、推行村财民管制度,厘清干群重大关切
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关切是突破。实行民主理财,保障群众直接利益是解决群众关切、赢得社会民心的有效手段。一是规范财务审核。实行村财乡管,村级各项现金收入缴存银行帐户,规范支出票据入账手续,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入账、统一报销。实行民主理财,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村党组织分管纪检工作的委员担任组长。每月确定民主理财日,由村委员会相关成员或村会计汇报上月财务活动情况,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核,对有疑问事项进行质询,并提出民主理财意见。非经民主理财程序,乡镇不予入账或报销。二是实行财务公开。村支两委每月将村集体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下一步资金使用计划向村民公布,公开、广泛地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接受村民监督。成立由村支两委成员、县乡党代人大代表、村民小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全期跟踪监督村级村务使用情况,同时重大的财务支出要通过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资金使用方向。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离任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审计工作组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实行集体管理。村集体资金对外投资经营,集体资产拍卖、转让或租赁经营的,由村支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
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村办公设施、道路、桥梁、农业设施等公益项目建设的,实行公开招标承包,成立村质量监督小组,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随着村级民主自治制度的深度落实,米易县农村社会发展着悄然变化,乡村党组织、村干部与农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更加顺畅,干群之间双向理解得到加强,农民主人翁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得到增强,积极性得到有效发挥。“以前做事总认为是给别人做,现在终于明白,做事就是给自己做,劲头更足了”。正是这种个体细胞活力的激发,米易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县域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县域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5年翻了一番多,地方财政收入连续6年超过亿元,2011年达到7.5亿元,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县域经济发展20强”;特色产业和新农村建设初具规模,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冬春蔬菜重点区域基地县、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等;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5平方公里拓展到5平方公里,相继荣获了全国文化先进县、省级卫生县城、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省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