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街镇中心学校晋升高级教师_培训学校教师晋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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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街镇中心学校晋升高级教师(小学)晋级评选方案
根据职称试点相关工作的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高级教师晋级经验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校际间师资均衡发展;力求晋级评选全过程的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科学透明,使教师的劳动价值得到真正体现,特拟定以下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教师晋级的若干规定和中心校相关制度执行。对符合规定晋级基本条件的教师,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坚持以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综合量化的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全方位进行考查。
二、操作程序
1、健全教师晋级评估考核组织机构。中心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中心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组对复核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及结果必须由教师晋级评估领导组集体讨论,共同研究决定。
2、各完小将符合晋升高级教师的人员(学历、成绩、继续教育分数、近三年有优秀、履职年满月足等)报到中心学校,中心学校进行考核、公示。
三、具体量化评估标准
符合文件规定晋级条件的教师,中心校按下列规定对申请晋级的教师考核积分,根据给定的指标数,按得分多少,择优推荐。
政治思想素质方面
1、近三年内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取消当年晋级资格。(此项以相关部门文件或通知为依据)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十不准”、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观念更新,思想健康,作风正派,心态纯正,顾全大局;承担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积极主动,能保质保量完成者得10分。
3、团结同事,尊老爱幼、待人诚实、能妥善处理并协调好各类关系,保证政令畅通者得10分。否则不得分。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中共党员得2分。(近三年成绩均居县前三名的党员教师)
教育教学和业务能力方面
1、近三年内,必须从事语文、数学、思品、科学中的任意一科(音体美等专业教师除外),否则不予推荐。
2、近三年内,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每学年得1分。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教师每年次得2分。(此项以本人提供的优秀证书为依据)
4、近三年内,学校规定应完成的各类材料(如:计划、总结、稿件、教案、听课记录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符合规定要求的教师总得10分。若某类某项不符合规定要求,每项次扣2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此项分值由教导处提供)
5、近三年内,认真完成教学业务的教师得3分。如被中心学校通报过一次则此项不得分。
6、近三年以来参加县教学质量检测,视教师取得的教学成绩给予加分。(近三年内出现县倒数第一的教师不予推荐,近三年必须有一年县期末统测达县前三才进入评选资格,成绩考核近三年,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的2分,第三名的1分,三年累加的得此项得分)
7、任现职以来,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或论文在各级教育学术刊物准刊号发表或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晋级认可),县级1分,州级2分,省级以上3分。(以原件为依据不重复计算;两人以上署名不予认可
8、任现职以来,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指导教师得分为镇级2分,县级3分,州级4分,省级以上5分;(主管部门组织承认,同一项次不重复计算,以获取辅导奖证书为准,多人指导不予计算)。
9、任现职以来,宣传学校的新闻、信息稿件,每则县级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以发表报刊原稿件为依据)
10、任现职以来,承担镇或镇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上公开课一次得3分;(以书面通知为依据,同一课时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
11、学历达到大专得1分,本科以上得2分。(以证书原件为依据)工作量方面:
承担本职教育教学工作外,视承担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的繁杂程度及履行本职工作情况,校长每学年得1.5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每学年得1分,其他岗位(少先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电教员、“普九”资料员、图书管理员每学年得1分(以上职务必须在岗履职,兼职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算)。
工作业绩及荣誉方面:
1、任现职以来,教师获各类荣誉称号(政府、主管部门、人事部门):镇级1分,县级2分,州级3分,省级以上4分。(以文件或证书原件为依据,同一年度以最高级别计算,不累计重复计算)
2、任现职以来,教师取得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获评名师等称号,得分为镇级1分,县级2分,州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以文件或证书原件为依据,以获取最高级别计算,不累计重复计算)
其它方面:
1、教龄以任现职以来时间计算,每年以1分计算。(以技术职务聘任书年数计算)
2、男教师年满50周岁,女教师年满45周岁其总分加5分。(以其身份证原件年龄为依据)
3、在羊街完小、安吉完小任教的教师在总分上加3分,在田心完小、桂新完小、普渡完小、古富完小任教的教师在总分上加2分,在龙街完小、上村完小任教的教师在总分上加1分。
本方案的几点说明:
1、本方案中兼项均以最高分计算,意向晋级人员以考核小组核查分高低为序排列,作为晋级依据。(按县教育局给的名额,从得分最高的教师开始推荐)
2、“近三年来”指从申报晋级的年份向前推的三年。
3、“任现职以来”指被聘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
4、对考核小组核定本人分数有异议的,可以依据本方案规定及中心校的解释,在公示期内申请考核小组复核本人分数。
5、本方案在职称试点期间适用
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街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龙街镇中心学校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