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工作12条红线_瓦斯防治十二条红线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瓦斯防治工作12条红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瓦斯防治十二条红线”。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

为进一步强化国家、省有关煤矿瓦斯防治规定的落实,切实做好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工作,省煤炭工业厅制定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对所有煤矿瓦斯防治实行红线管控。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十、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一、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十二、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导致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瓦斯防治工作12条红线.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瓦斯防治工作12条红线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瓦斯防治十二条红线 瓦斯 红线 工作 瓦斯防治十二条红线 瓦斯 红线 工作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