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信息办文件_中国科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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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信息办文件
科信字„2010‟1 号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网站群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中国科学院网站群管理工作,保障网站群的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了《中国科学院网站群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中国科学院网站群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国科学院网站群(以下简称院网站群)以“发布信息、传播知识、服务公众”为宗旨,是宣传展示中国科学院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为保障院网站群体系建设及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院网站群由主站和子站构成。主站为中国科学院门户网站,子站为院领导、院机关各部门及院属各单位门户网站。
第三条 院网站群按照集中建站、分级管理、制度约束、服务保障的原则,通过统一策划、统一标准、统一资源、统一平台来实现集中建站。
主站与子站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主站要保障重要信息发布资源管理和安全性;各子站由子站主管单位各自负责信息发布、资源管理和安全性。
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及本办法,确保院网站群体系高效、安全、有序运作,形成制度约束机制。
建立院所两级运行维护体系,并明确各网站内容管理与系统维护岗位职责,提供支持服务,保障院网站群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提供高效实用的服务保障。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 建立院网站群管理体制。中国科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院网站群内容宣传工作的指导机构。其中,办公厅负责院网站群中文版内容规划,主站改版策划,主站重要信息发布等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国际合作局负责院网站群英文版内容规划,主站改版策划,主站重要信息发布等事项的决策和协调。
第五条 中国科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院网站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机构,负责院网站群规划、建设与运行维护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协调。
第六条 中国科学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门的运行管理机构承担院网站群系统运行管理、主站内容维护和资源建设、子站系统运行技术支持、运维队伍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子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并建立子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机制。由各单位领导、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中文内容负责人、英文内容负责人(建有英文版的单位)、网站系统管理员等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子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设立子站建设工作综合协调人,负责子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
第三章内容管理与审核
第八条 主站内容框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子站内容框架按照通用栏目和扩展栏目设置,通用栏目要与主站栏目相对应,主要反映院属各单位共性需求、扩展栏目主要反映本单位个性化工作需求。-3-
第九条 各站点内容管理要求内容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安全保密、文责自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院的有关规定,主动将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上网发布,并保证不断充实和及时更新内容。
动态信息应及时上网,各栏目信息应及时更新,真实准确。各站点内容文责自负,并建立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审核程序发布信息,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第十条 主站内容管理实行总编辑负责制。
院领导子站内容管理由办公厅负责。
院机关各部门及院属各单位子站内容管理由子站主管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在院网站群中建立内容同步机制,保障主站与子站资源共享。
在主站上发布的子站信息需先在子站发布,再由子站主动推送到主站相关栏目,经主站审核后发布。院属机构子站中的科研进展、工作动态等信息可推送到对口的分院子站和院机关部门子站对应栏目中,由接受推送信息的子站审核发布。
第十二条 各站点负责受理公众留言等互动信息。
各站点的主管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互动栏目管理制度,网上回复的信息须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三条 在主站及子站上转载已公布的信息,须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审核后发布,并保障有原信息转载授权。在主站和子站上设置的其它网站或网页链接,必须与院网站群信息宣传定位相符,所有链接须经审核并批准,并建立监督管理机制。-4-
第四章系统管理与维护
第十四条 院网站群系统管理工作,主站、院领导子站及院机关各部门子站系统维护工作由院网站群运行管理机构承担,确保稳定运行,维护服务及时高效。
第十五条 在院网站群系统平台上建设子站的院属单位,负责各自子站的系统维护工作。子站页面维护、栏目调整、专题制作等工作原则上由各主管单位自行承担,院网站群运行管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五章安全与保密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网站群安全管理制度。主站及各子站需建立应急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随时检查网页,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加强对网站维护人员和系统账户管理。规范上岗、培训、离岗流程,严格管理好账户密码。凡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 主站及各子站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
第六章监控与评估
第十九条 建立院网站群运行监控机制,对各站点运行状况、信息维护情况进行监控,向院属单位定期发布运行报告。
第二十条 建立院网站群运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子站信息更新频度和发布量、向主站推送信息量、在主站上发布信息量及-5-
在重要栏目中发布信息量,站点访问量等指标,均作为网站绩效评估的参考数据。
第二十一条 对信息维护不及时、内容保障不到位的单位督促改正。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科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题词:网站群△ 管理 办法 通知
中国科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