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改革与保障状况调查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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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改革与保障状况调查

摘要: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家乡重庆市合川区骑龙农村医疗改革与保障状况。表明在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改革深得人心。但同时,其推行期间存在问题。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保障状况

一、调查背景

寒假期间,我们团队在网上调查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并利用寒假对家乡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况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已有4.01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8.3亿人。6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基本完成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大规模开展适宜人才培养和培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开展社区首诊试点,推动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功能区分合理、协作配合、互相转诊的服务体系。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坚持基本医疗的公益性方向,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医疗卫生改革与保障改善民生两者从来都是相互的,改革可以促进民生,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民生的发展反之又能加快改革的进程,检验改革的成果。医疗改革的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健康快乐,这从本质上就是改善民生,民生取得了进展就意味着改革的成功。综上,面对医疗卫生改革中出现的系统推进,公立医院定位,社区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出现的问题,应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围绕体制创新推进医改政策的制定,切实保障民生。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含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共济医疗保障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由合作医疗基金组织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医疗费用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程序

1、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门诊帐户诊帐户现有的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超出部由参合农民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2、参合农民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助金额。

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乡(镇)农医 所审核报销,2000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3、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4、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5、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 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学生除外)。

6、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四、我国医疗改革及对民生改善的保障现状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有效资源配置不合理。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总费用的2%左右。医疗资源大多集中在中心城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大医院,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不强,发展严重滞后。

2、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比例过高。医疗新技术设备、药品的不断更新换代,费用上涨是不可避免的。据统计,近5年来医院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分别增长15%和12%,大大高于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中国的卫生总费用主要由居民个人负担。

3、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疗机构以药补医,公益性淡化。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投资比例仅4%,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国家每年给医院的补贴不到位时常被各级政府截留导致医疗机构公益性质淡化,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4、医疗保险覆盖面小,保障体制不健全。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农民工以及少年儿童等群体基本没有参加,职工自费部分也比较高。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口尚不足农民人口的30%。

五、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成效

2003年以来,重庆市为了有效推动新农合制度改革,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先后出台了《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指导方案》、《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多项管理办法或措施。在坚持新农合基金由区县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建立了分级管理,总额控制的基金管理使用机制,有效的控制了医药费不合理增长;通过采取目标管理、加强内部监管、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等

措施,强化了资金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密切配合,从制度、管理和监督层面加强协调,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互联互补的运行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新农合的发展。

一是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新农合的投入,为推动重庆市新农合制度的发展提供保障。2004年至2007年新农合筹资总额累计达到13.17亿元,以年均181.77%的比例增长。其中:中央、重庆市和区县财政共计投入10.08亿元,占76.56%;农民自筹3.03亿元,占23%;其它渠道筹集523万元,占0.44%.同期支出新农合基金9.75亿元。

二是新农合覆盖面已达100%,受益人口逐年上升。截至2007年,重庆市40个区县中,除已无农村人口的渝中区外,39个区县均推行了新农合制度,比2004年净增33个区县,新农合制度覆盖面已达100%.参合农民的受益人次由2004年的126.09万人。次上升到2007年的1737.29万人。次,年均增长139.73%;农村人口死亡率和农村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从2004年的7.47‰和9.25‰下降到2007年的5.1‰和6.74‰。

三是新农合制度深受农民拥护,农村人口参合比例迅速增长。由于新农合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使农民切实感受到了政策的好处,农村人口积极参加新农合制度。2007年全市参加新农合人口1807万人,是2004年参合人数205万人的8.8倍,农村人口参合比例也由2004年8.71%迅速增长到2007年的76.63%,年均增长比例达106.44%.六、探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宣传方法不够合理并且宣传力度不够

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府宣传和阴道工作尚不够深入。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首先是在向农民宣传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我们团队通过调查得出这样的结论:宣传的方式不应该书面和官方化,而是通俗易懂些,贴近农民。因为农民文化水平毕竟有限,他们不会关心合作医疗制度是什么重要手段,是什么最终体现,是什么重要内容;他们只关心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事情,比如它能够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切身利益。如果在宣传中没有让村民们真正了解它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切实好处,那么村民的参与积极性肯定不高,反而认为又是政府在以什么名义敛财,往往会以抵触的心理对待。

其次通过与村民访谈,我们还觉得相关工作人员在宣传这种新型制度的力度不够。村民还不是很清楚这种制度的内容以及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假如村民在符合报销的情况下由于不懂具体的操作过程,导致医疗费用报销不了,这反而会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而农民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缺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新型的制度推广肯定只会昙花一现。

因此,在向村民做宣传工作时工作人员应多向农民宣传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并且时时刻刻以农民利益为重,让他们清楚实施新制度的每一个过程,让他们在参加合作医疗过程中真正体会到它确实能够带来好处。

2、资金监督管理不够透明,参与农民应该有知情权

资金监督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但是事实上不免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农民代表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种种压力,从而失去应有的监督权。所以应该让全体参与农民都拥有知情权,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使得农民相信并拥护这种新制度。一种较可行的方法是在各方面的监督下定期公布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资金使用渠道彻底透明化。

3、报销的范围不够大,参与农民受益空间仍受限制

对目前实行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群众普遍反映过低。部分农民家庭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筹集困难,无力支付医药费用。

从不列入报销范围来看,农民从中得到的好处还是较小的。比如交通事故,这种事故农民损失将是很严重的,但没有列入报销范围。经过采访了解到,交通事故一般有赔偿方,就没有列入报销范围。但是假如没有赔偿方呢?

七、关于医改与民生的建议

1、积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市非就业人员、低保人员及儿童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操作。

2、强化及改善政府职能。坚持政府主导,在医疗服务体系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实现医疗服务机构及资源的合理分布,防止过分向特定地域集中;重视基层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等。

3、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支出力度,帮助公立医院切断靠“药品收入”弥补医务人员收入、维持医院发展的局面,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

4、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提高药品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治理药品审批、生产、流通混乱局面及腐败现象。

5、构建完善的公立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社区医院的双向转诊程序,两者各自服务与面向的群体合理引流,起到分流的作用,从而根本上解决看病难。

6、为农村社会中低收入者提供更优惠的医疗政策,渐放宽报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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