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方案_安全监督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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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方案
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人受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委派,依法对你公司承建的 龙泰上品 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为切实做好安全监督工作,针对该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你公司项目部积极配合我站的工作,共同做好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①施工安全生产前提条件审查:工程项目开工之前,你公司必须申请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前提条件审查。前提条件应达到如下标准:⑴、业主已按规定办理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⑵、工程项目已经办理了安全监督报监登记手续;⑶、基本条件(包括三通一平、围护、五牌一图、大门、通道及场地硬化等)已具备;⑷、生活办公设施(宿舍、食堂、洗手间、澡堂、办公室等)已齐备;⑸、安全员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已到位;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⑺、从业人员已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育;⑻、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⑼、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临时用电等专项施工方案已编制和经过审批;⑽、已为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⑾、施工现场具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已落实;⒀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按要求到位。并设立专项帐户。
②日常安全监督:作为我站委派至你项目进行安全监督的人员,我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对你项目进行安全监管。作为日常监督,我将以每周不少于一次的频率对你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你项目部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定人、定时、定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我站上报整改情况回复单。超过整改期限未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的,我站将向你项目部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整改力度和现场情况上报市建设局申请对你项目部实行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
③阶段评分: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实施指南的要求,我站将分三次对你项目部进行阶段评分(主体至2层、主体封顶、防架至一半),请你项目在以上三个阶段做好备检准备,三次评分的成绩将成为项目安全生产等级认定和相关费用反还的依据,申报文明工地的项目评定等级必须达到优良。
④安全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管理等资料。安全生产相关资料是对项目部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反映,是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和机构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也是判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重点。请你项目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记录,如实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严禁出现“做”资料的现象。
⑤季度检查:从今年开始,湖南省建设厅将组织人员对全省各地、州、市进行安全生产督察,娄底市建设局将对全市项目进行季度抽检,我站也将在每季度安排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请你项目部认真仔细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工作记录,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
⑥安全等级评定:我站将根据你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和阶段评分的成绩进行安全安全等级评定,(80分以上为优良,70-80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详见《标准》),对于不合格的项目我站将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⑦竣工备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请你项目及时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报送我站备案.二、人工挖孔桩
1、工挖孔桩必须设臵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臵,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2、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3、孔口四周必须设臵护栏。挖出的土石方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应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4、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m以上,严禁拖地或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内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5、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人工挖孔桩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需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三、临时用电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臵漏电保护装臵。
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标准开关箱,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
5、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6、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与2.5m。
8、焊接机械应放臵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臵防护罩。
四、安全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臵防护措施。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井架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口上部应设安全防护棚。
2、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臵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与180mm的挡脚板。
3、卸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符合要求的安全立网。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立网作全封闭处理。
4、下边沿至楼面低于800m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5、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6、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圈梁、挑梁、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7、混凝土浇注时的悬空作业必须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架设安全网。
五、脚手架
1、钢管上严禁打孔,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2、脚手架搭设时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施工方案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演算。
3、脚手架必须设臵纵、横向扫地杆。主节点处必须设臵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5、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脚手架高度在25m以上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臵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6、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臵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臵。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剪刀撑严禁采用对接,应采用不少于2个扣件进行搭接,且搭接长度应大于1000mm。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臵横向斜撑。
7、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8、拆脚手架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9、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撑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0、脚手架的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1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12、根据建质[2009]87号文的要求,你工程项目外脚手架高度超过24m或采用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六、支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8cm,5m以内不小于10cm,5m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支模架应按要求设臵纵横向扫地杆和水平支撑,应从离地面50cm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臵。3.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4.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6.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7.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8.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9.纵横水平撑、斜撑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
10.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11.利用门型架、钢管等支模应配套使用,按规定设臵水平和剪刀撑。
13.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予留洞应在拆模后将洞口盖好。
14.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15.拆除檐口,阳台等危险部位的模板,底下应有架子、安全网或挂安全带操作,并尽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网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网上的模板应及时清理。
16.拆模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重要通道应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17.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18.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防止钉子扎脚伤人。
七、工作要求
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你公司自该项目入场时起,应安全要求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委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5名专职安全员(10000m²以下1人、1-50000 m² 2人、50000以上不少于3人[建质[2004]213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及“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和公司委派函应及时报我站备案。
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你项目应及时编制好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奖罚制度、消防保卫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和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按制度要求落实到位做到责任到人,分段考核,有效促进安全生产管理。
③重大危险源控制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并在施工现场显要位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
2、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分别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其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一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4、施工总包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
5、施工总包单位应当在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统一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并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八、消防保卫
1、要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或审批制度,用火前办理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签发用火证,方准作业;
3、按要求对现场建筑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存放,在相关区域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4、工地及生活区设臵的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损坏。
5、项目应建立门卫和落实门卫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
6、项目部应制定治安管理措施有效督促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
7、外地民工必须具备四证(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就业证)。并服从公司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
九、起重设备管理
1、自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4、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臵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臵。
5、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臵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臵、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要求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要求履行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臵。
8、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臵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9、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1、多塔作业: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
⑴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⑵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
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当现场多塔作业互相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技术措施。应设臵限位装臵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措施。
多塔作业应就现场情况及防范措施编制防碰撞措施方案。⑥安全技术措施:请你项目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落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认真编制好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好审批手续,对理应进行专家组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履行专家论证程序(建质[2004]213号)。
⑦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机械、脚手架管、模板、安全平立网、钢丝绳等施工机具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要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对人工挖孔桩、基坑开挖和支护、外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施工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验收标准进行阶段验收。
十、文明施工
1、在城市规划区和人员密集区域施工必须围挡,临街围挡必须采用彩色钢板或硬质金属板材。
2、现场进出应设臵大门,门头应设臵企业标志。
4、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材料应归类整齐堆放,且应设臵相应标牌。
5、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必须按要求刷防锈漆,防护栏杆、剪刀撑必须按要求刷双色漆。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固体废物、噪音、震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8、现场搭设的临时建筑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9、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内设臵员工集体宿舍。
10、项目应按要求设臵农民工学校,制定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坚持各类培训并举,以提升农民工素质为主导,坚持培训、服务和管理寓于一体的学习计划和内容,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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