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历次党代会_历次党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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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历次党代会
第一次(1921年7月23日至31日 上海→南湖)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正式开幕。会址设在李书城、李汉俊兄弟住宅,大家围坐在客厅长餐桌四周,室内没有特别布置,陈设简单,气氛庄重。出席者有上海的李汉俊、李达;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广州的陈公博;留日学生周佛海以及陈独秀委派的包惠僧。陈独秀和李大钊因公务在身未出席会议,而在代表们心目中他们仍是党的主要创始人和领袖。
《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
第二次(1922年7月16日至23日 上海)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2名(有一名代表姓名不详),代表全国195名党员。这些代表是:中央局委员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上海的杨明斋,北京的罗章龙,山东的王尽美,湖北的许白昊,湖南的蔡和森,广州的谭平山,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代表李震瀛,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中央局代表施存统。
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关于议会行动议决案》、《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等9个决议案。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邓中夏、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另选出三名候补执行委员。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负责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第三次(1923年6月12日至20日 广州)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现恤孤院路3号)召开。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陈潭秋、恽代英、瞿秋白、张国焘、李立
三、项英等来自全国各地及莫斯科的代表近40人出席大会,他们代表了全国420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了会议。陈独秀主持会议并代表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报告。
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等文件。
大会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大钊、谭平山、王荷波、毛泽东、朱少连、项英、罗章龙等9人为中央委员,邓培、张连光、徐梅坤、李汉俊、邓中夏5人为候补中央委员,由陈独秀、蔡和森、毛泽东、罗章龙、谭平山(后由于谭调职,改为王荷波)5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担任会计,负责中央日常工作。
第四次(1925年1月11日至22日 上海)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出席大会的有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谭平山、周恩来、彭述之、张太雷、陈潭秋、李维汉、李立
三、王荷波、项英、向警予等20人,代表着全国994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参加了大会。陈独秀代表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
大会围绕当前的中心工作,通过了《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对于农民运动的议决案》等11个议决案,并选出了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新当选的中央执行委员共9人: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项英、瞿秋白、彭述之、谭平山、李维汉;候补执行委员
5人:邓培、王荷波、罗章龙、张太雷、朱锦堂。在随后举行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陈独秀当选为中央总书记兼中央组织部主任,彭述之任中央宣传部主任,张国焘任中央工农部主任,蔡和森、瞿秋白任中央宣传部委员,以上5人组成中央局。
第五次(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 武汉)
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毛泽东、任弼时、刘少奇、邓中夏、张国焘、张太雷、李立
三、李维汉、陈延年、彭湃、方志敏、恽代英、罗亦农、项英、董必武、陈潭秋、苏兆征、向警予、蔡畅、向忠发、罗章龙、贺昌、阮啸仙、王荷波、彭述之等82人,代表着57967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罗易、鲍罗廷、维经斯基等出席了大会。
大会通过了《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土地问题议决案》等,选出了由31名正式委员和1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党的中央委员会。随后举行的五届一中全会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维汉、瞿秋白、张国焘、谭平山、李立
三、周恩来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苏兆征、张太雷等为候补委员;选举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陈独秀为总书记。大会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由正式委员7人、候补委员3人组成。第六次(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 苏联 莫斯科)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近郊兹维尼果罗德镇“银色别墅”秘密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42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代表为84人。
瞿秋白代表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作《中国革命与共产党》的政治报告,周恩来作了组织报告和军事报告,李立三作农民问题报告,向忠发作了职工运动报告,共产国际代表布哈林作了《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政治、军事、组织、苏维埃政权、农民、土地、职工、宣传、民族、妇女、青年团等问题的决议,以及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
六大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23人,候补中央委员13人。随后召开的六届一中全会选举苏兆征、项英、周恩来、向忠发、瞿秋白、蔡和森、张国焘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关向应、李立
三、罗登贤、彭湃、杨殷、卢福坦、徐锡根为政治局候补委员;选举苏兆征、向忠发、项英、周恩来、蔡和森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委员,李立
三、杨殷、徐锡根为常委会候补委员。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选举向忠发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周恩来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秘书长。
第七次(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 延安 杨家岭)
在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夜,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出席七大的代表共755名,其中正式代表547名,候补代表208名,代表全党121万党员,分为中直(包括军直系统)、西北、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华中和大后方8个代表团。在七大代表中,年龄最大的近70岁,最小的才20岁左右。第八次(1956年9月15日至27日 北京)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到会代表1021人,请假5人。列席代表107人。大会通过了《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大会选举了由97名委员和73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邓小平为总书记;选举了由17名委员和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第九次(1969年4月1日至24日 北京)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2人。当时全国有2200万名党员。毛泽东致开幕词,林彪作政治报告。政治报告的核心内容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八大党章作了错误修改。大会选举了由170名
委员和109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九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林彪为副主席。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第十次(1973年8月24日至28日 北京)
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249人。当时全国有2800万名党员。周恩来作政治报告,王洪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和经修改的党章,选举了由195名委员和12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周恩来、王洪文、康生、叶剑英、李德生为副主席。十大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
第十一次(1977年8月12日至18日 北京)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应到大会的代表1510人,除刘伯承等8位同志因病因事请假未能出席预备会议外,实际出席会议代表1502名。代表全国党员3500多万。华国锋作政治报告,叶剑英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邓小平致闭幕词。大会宣告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重申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的任务,但没有能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大会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党的章程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201名委员和13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副主席。第十二次(1982年9月1日至11日 北京)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
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210名委员和13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7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13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邓小平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第十三次(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 北京)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赵紫阳作《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大会提出并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各项改革任务。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175名委员和110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200名委员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69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三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赵紫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陈云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乔石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第十四次(1992年10月12日至19日 北京)
1992年10月12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作《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大会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大会选举了由189名委员和130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08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四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第十五次(1997年9月12日至18日 北京)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2048人,特邀代表60人,代表全国5800万名党员。江泽民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概念,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规划了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大会通过了《关于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193名委员和15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15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五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第十六次(2002年11月8日至14日 北京)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大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198名委员和15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21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六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吴官正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第十七次(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 北京)
吴邦国宣布,十七大应出席代表2213人,特邀代表57人,共2270人,今天实到2237人。他对列席大会的党外朋友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胡锦涛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报告共分十二个部分: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二、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
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五、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七、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八、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九、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十、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十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
十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