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知识_外贸知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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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基础知识
(1)买卖双签定的为CIF合同,结汇方式为信用证。
(2)卖方备好货后,找到承运人办理运输手续。
(3)取得信用证规定相应的单证后,向银行递交,收回货款。
(4)卖方根据国家外汇规定,到外汇局办理核退税手续。
(5)买方在得知卖方备好货后,到银行开立信用证。付款并取得信用证规定相应的单证。
(6)凭提单到承运人处提货。
二 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外文缩写来表示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责任的划分。现在依据的标准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贸易价格术语
组别 国际电码 交货地点
卖方责任
E组(启运术语)EXW 商品产地,所在地 卖方在自己的处所把货交给买方F组(主运费未付)FCA 出口地承运人接货地 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FAS 装运港船边
FOB 装运港船上
C组(主运费已付)CFR 装运港船上 卖方承办运输,必要时代办保险但不承担启运后的任何风险或额外费用
CIF 装运港船上
CPT 出口地承运人接货地
CIP 出口地承运人接货地
D组(抵达术语)DAF 出口国边境 卖方必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家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DES 卸货港船上
DEQ 卸货港码头
DDU 卸货港保税仓库
DDP 进口国买方指定地点
主要分类
;;;;按术语的性质分;;;
(1)待运合同(E组)卖方无需运输装运。
(2)装运合同(F、C组)卖方仅负责装运,不保证买方收到货物。
(3)到货合同(D组)卖方需保证买方收到货物。
;;;;;;;按交货方式分
(1)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也叫单证交货。卖方可通过向买方提交货运单据来完成其交货义务。CFR、CIF、CPT、CIP组属于此类。
(2)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卖方必须按规定的方式将货物交到指定的地点,实际地交付货物。其他组属于此类。
三、常用术语介绍
1)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这一术语通常译为装运港船上交货,简称船上交货,也就是常听到的离岸价格。
《通则》解释为: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
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此开始承担全部费用及货物丢失损坏的风险。同时要求卖方付出口的货物清关。
★ FOB术语的变形
在具体的运用中,与装船有关的费用,主要是理舱费和平舱费等装船费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需要在合同中做详细的规定。
(1)FOB line terms(班轮条件)
(2)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
(3)FOB stowed(理舱费在内)
(4)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
2)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这一术语通常译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也就是常听到的到岸价格。
解释为: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装运后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和租船订舱,支付保险费用和从装运港到目的地的费用。
★ CIF术语的变形
对于卸货费用的负担,各国港口有不同的做法。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对此又有详细规定。
(1)CIF line terms(班轮条件)
(2)CIF ex-ship’s hold(舱底交货)
(3)CIF landed(卸到岸上)
★ 买卖双方对FOB和CIF的取合。在实践中提倡卖CIF,买FOB。
(1)提高贸易的灵活性和盈利性。
(2)减少或避免损货差甚至被诈骗的危险。
3)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这一术语通常译为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通则》解释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目的地向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另一人交付,但无需将货卸下,即卖方是在目的地的运输工具上交货的。买方自行卸货,办理进口请关,并承担货物交付起的一切费用。
4)DDP 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这一术语通常译为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通则》解释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进口目的指定地,经进口请关,交由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另一人支配。货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进口请关的捐税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所以当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取得进出口许可证时,不应采用此术语。
T/T实际业务流程
(一)接到国外客户的订单
(二)做形式发票传国外客户,国外客户回签
(三)做生产单传国内客户,国内客户回签
(四)向国外客户要回唛头、彩图、条形码,把唛头、彩图、条形码传给国内客户
(五)紧追国内客户进行生产
(六)在离船期大约有10天左右,向国外客户的货代要订舱单标准格式,按要求填好之后反传船公司订舱
(七)船公司传出正式的S/O
(八)一般是自己的验货员去供应商厂里验货(如果客户在大陆有验货代表一般是要求供应商把货物拖回本公司,再让客户大陆验货代表进行验货)
(九)把S/O传给拖车行(在S/O面前注明拖柜时间、地点、时间,联系电话等前往拖柜)
(十)做出报关内容即“FAX MESSAGE”,向拖车行问清报关行地址,以方便外贸公司寄出全套单据(能够归类的尽量归类,目的是减少核销单)
(十一)在“FAX MESSAGE”上注明报关行地址,再把“FAX MESSAGE”传给外贸公司
(外贸公司会把报关资料传给报关行),同时给厂家下“装柜通知”
(十二)装完柜之后,把柜号、封条号等资料填好,(需要熏蒸的货物,把熏蒸格式填好)再传给报关行,进行报关
(十三)做出FORM A,把FORM A 传给外贸公司
(十四)做装船通知传给客户
(十五)要回报关单,加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交给财务陈会计(用9.18汇率来计算)(十六)做提单补料传给船公司
(十七)外贸公司反传正式FORMA
(十八)准备装船通知、产地证明(FORMA)、提单、发票、装箱单、(有时有消毒熏蒸证书),一起传给国外客户,要求国外客户付款
(十九)把提单、DEBIT NOTE(水单)的复印件交给财务,财务付完DEBIT NOTE的费用以后,船公司放行原始提单,本人再把以上原始单据直接寄给国外客户,以便国外客户提货付款方式 外贸出口主要的付款分为三种,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电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付款交单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较少。
我们先来介绍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每个做外贸的人早晚都将会接触到它。对不少人来说,一提起信用证,就会联想到密密麻麻充满术语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天书。其实信用证可以说是一份由银行担保付款的S/C。只要你照着这份合同的事项一一遵照着去做,提供相应的单据给银行就必须把钱付给你。所以应该说信用证从理论上来说是非常保险的付款方式。信用证一旦开具,他就是真金白银。也正因为如此,一份可靠的信用证甚至可以作为担保物,拿到银行去贷款,为卖方资金周转提供便利,也就是“信用证打包贷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信用证有的时候也不是那么保险。原因是信用证中可能会存在很难然你做到的软条款,造成人为的不符点。
第二种常见交货方式为电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
这种方式操作非常简单,可以分为前T/T,和后T/T,前T/T就是,合同签订后,先付一部分订金,一般都是30%,生产完毕,通知付款,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交付全套单证。不过前T/T比较少见一点,在欧美国家出现的比较多。因为欧美国家的客户处在信誉很好的环境,他自己也就非常信任别人。
最为多见的是后T/T, 收到订金,安排生产,出货,客户收到单证拷贝件后,付余款;卖家收到余款后,寄送全套单证。
T/T订金的比率,是谈判和签订合同的重要内容。订金的比率最低应该是够你把货发出去,和拖回来。万一客户拒付,也就没有什么多大损失。
T/T与L/C比较,就是操作非常简单,灵活性比较大,比如交期吃紧,更改包装,等等,只要客户同意,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是信用证,就相当麻烦,必须的修改信用证,否则造成不符点(discrepancy),客户就可以拒付。T/T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成本比L/C要低。银行扣费比较少,一般都是几十美金。而信用证有时会多达几百美金。所以有的工厂做T/T报价比L/C要低一点。不过一般而言,信用证如果单证做得好,比T/T要可靠,收款有银行担保,凭着信用证,就可以去银行打包贷款,资金压力很小。但是银行信用不好,或者外汇管制很严格的国家,信用证风险很大,如印度。
T/T和L/C各有优缺点,T/T和L/C如果结合起来做,那就相当保险,30%T/T, The balancee L/C.另外还有几种用的比较少的付款方式: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at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以上除即期交单(D/P at 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
D/P(即:付款交单)、D/A付款(即:承兑交单)等付款方式采用得较少。主要由于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也取决于出口商的信用。对于信用好的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的现象,遇到信用差的进口商,常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进出口商。
D/P分险很大,但是如果和T/T结合起来,也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交货方式。因为有些国家,有些公司喜欢用D/P.那么打个比方30%T/T in advance, 40% after shipment,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