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商贸城拆迁事件分析_湖南嘉禾拆迁事件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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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商贸城拆迁事件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2002年9月,经原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批准设立的全国商业网点建设示范项目,是嘉禾县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2.5亿元,占地189亩,第一期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占地面积89亩,拆迁涉及居民372户。2004年5月8日开始,新闻媒体陆续报道了嘉禾珠泉商贸城在拆迁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包括株连公职人员家属、拘捕拒拆群众等。6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了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认定“这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事件”。

一、嘉禾拆迁事件始末

(一)项目的背景及由来

2000年曾因高考舞弊丑闻而出名的嘉禾县,2004年又因为拆迁而再次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

嘉禾县地处湘南,属于郴州市,699平方公里,全县34万人口,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生态环境差,经济不发达。2003年,全县可用财力只有约9000多万元,保工资就要花去7500万元。从支出结构就可以看出,县里基本上拿不出钱用于发展公益事业和公共保障。与相距不到4个小时汽车路程的长沙县相比,当嘉禾县委县政府还在为30万元、50万元的微薄税收号召全县干部努力奋斗时,长沙县已经考虑引进税收过千万元的企业了。经济落后,财力匮乏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前些年,一些乡镇政府卖干部指标,交3万-4万元就可以当乡干部,导致乡镇严重超编。有的开发区没钱给干部发工资,就发1亩开发区的土地。2003年全县税收只占可用财力的47%,大部分收入要靠职能部门收费、罚款,从而更加损害了经济环境和干群关系。

最近几届县委县政府都在为嘉禾解脱贫困想办法,为形成支柱产业努力。但是,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基础设施差,很难找到像样的大项目。2002年9月,经原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批准,在嘉禾建设嘉禾县珠泉商贸城,作为全国商业网点建设示范项目。这是嘉禾县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2.5亿元,占地189亩,第一期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占地面积89亩,拆迁涉及居民372户。2003年元月,此项目在嘉禾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此后获得郴州市政府批准成为全市重点工程。对珠泉商贸城建设,县领导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很多干部认为珠泉商贸城建设可以为嘉禾县的发展带来诸多好处,其中最大的好处是预计每年能够有1000多万元的税费收入。开发商珠泉商贸城臵业有限公司是北京的一家公司。

(二)拆迁过程

嘉禾县城仅有人口3万余人。商贸城选址在城核心地段人民路、中华路,将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原珠泉农贸市场扩大一倍,新增步行街、以珠泉亭为中心的广场、中华日用百货市场等。珠泉商贸城所涉拆迁房屋,其中20世纪80-90年代建的占49.1%,90年代后建的占21.3%,而70年代前建的只有26.6%,70-80年代建的仅2.96%。受拆迁牵涉的县政府干部李滔说:“许多建不久的房子都成片地拆掉,太可惜了。”

1.政府决心很大

2003年7月,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在县城新建的体育馆举行。当地居民所提供的照片显示,当天在体育馆旁,几条醒目的横幅上有如下字样:“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不动摇。”“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捅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尽管政府决心很大,但是拆迁工作进展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一些被拆迁户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认为补偿标准过低,而不愿意拆迁。为了使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办于2003年8月7日联合下发“嘉办字(2003)136号文”,这份文件提出了具有株连性质的“四包”“两停”政策。文件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臵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136号文件规定,不能认真落实“四包”责任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这一政策出台到后来被废止的9个月里,至少有4对夫妻离婚,6名公职人员被降职、解聘或调离工作岗位,另有4人接到了“调令”。

2.媒体介入

2004年4月底5月初,一些媒体介入此事。2004年5月8日,《新京报》率先以《拆迁引发姐妹同日离婚》为题,报道了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拆迁事件。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时空连线》、《经济半小时》、《共同关注》等栏目组的记者也先后进驻嘉禾县,就此事展开调查报道。

报道中离婚的是李小春、李红梅姐妹。事实上,对李小春、李红梅姐妹而言,离婚只是她们为拆迁问题付出的第一个代价。离婚后,两姐妹并不能回避她们自己的“四包”责任。2003年12月18日和2004年1月9日,两姐妹先后接到嘉禾县人事局《急、难、重工作任务通知书》和《再次通知书》,要求在当月底做通父亲李刚皇的房屋拆迁工作。2月9日,两姐妹收到盖有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县长李世栋印章的一份督办卡,最后期限下达:“2月25日前签订拆迁协议,3月5日前腾空房子”。面对最后通牒,李小春反而认为:“上面这样不讲理,我们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还不如支持了父亲的决定。”后果随即产生,4月,两姐妹双双被嘉禾县教育局从县城调往偏远的乡镇。在嘉禾,最终受到处理的教师并非仅李小春姐妹。2004年3月3日上午,一次关于教育系统家属拆迁问题的专题会议,在嘉禾县人事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据其会议纪要,“珠泉小学的李静、李红梅等三位教师的家属,必须在3月10日前签好拆迁协议并搬迁,否则不仅房子按时拆除,而且这些老师会调离。”此后不久,李静调往泮头中学,李红梅和另一位教师从县城调到石桥乡。54岁的李翠凤曾任职于县城尊崇完小,这位已有34年教龄的老教师,同样因为未按时完成“四包”任务,4月19日被调往广发乡。丈夫李涌泉随后两次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拆迁自己的两栋房子。

当“四包”“两停”的政策公布后,嘉禾的工职人员曾一度认为,这样的政策具有株连九族的性质,不会真正实施。护士李静根本没有想到,在母亲明确表示对拆迁不满后不久,就收到了一份调动通知书,从原来的县人民医院被调到了乡下的一个卫生所。李静原本是嘉禾县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2003年9月29日,她收到了嘉禾县人事局下发的珠泉商贸城拆迁户“四包”责任工作通知书,10月份,她被停薪停职。不久,李静的丈夫也一而再,再而三的收到了同样由嘉禾县人事局下发的急难重工作任务通知书,和限期完成任务督办卡。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如此频繁的收到政府下达的措辞严厉的通知书,这是李静,以及嘉禾县所有工职人员从未遇到过的事情。李静说:当时就要离婚,但是离婚政府也不给办手续。我还是优秀工作者,调动就是对我的惩罚。

李湘柱于5月14日下午2时收到县检察院的“逮捕证”,称其父母李会明、李爱珍已被依法逮捕,罪名是“妨害公务”。此前的4月21日,嘉禾县政府对李会明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县人民法院出动200多人参与强拆行动。当天,李会明、李爱珍夫妇站在房顶上抵制拆迁,被警方带走,数天后,两人均被处以拘留。嘉禾县公安局局长刘贵荣当时接受采访时表示,李会明被拘留的罪名是“暴力抗法”和“妨碍公务”。据反映,陆水德的家属也在5月14日晚上7时许收到县检察院的关于陆水德的“逮捕证”,罪名则是“妨害公务”。

3.上级调查

在媒体报道之后,湖南省和郴州市的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和监察等省市两级部门,派出联合调查组进驻嘉禾县,展开全面调查。

为了应对调查组,中共嘉禾县委、嘉禾县人民政府于5月12日出台了《关于我县县城珠泉商贸城建设的情况汇报》,对这一事件作出解释。《情况汇报》对珠泉商贸城的表述为,“是县城防洪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是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龙头项目”,“充分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据该材料显示,截至5月9日,珠泉商贸城项目已签订拆迁协议333户,占拆迁总户数372户的89.5%,其中选择货币补偿145户,选择产权调换188户。《情况汇报》称,“目前,整个工程平稳有序推进,可望于2004年5月完成拆迁任务。”

《情况汇报》指出,珠泉商贸城项目的拆迁工作,“从未有任何一名单位职工因做拆迁工作而停职、停薪。”

报纸对此事进行了曝光之后,嘉禾县委、县政府于5月11日联合下发“嘉办字[2004]37号”通知,宣布取消“四包”“两停”政策。但是,李湘柱、李静等因“四包”“两停”政策被调离或开除的公职人员,没有立即恢复原职,直到5月19日11个被调离的公职人员陆续官复员职。嘉禾县政府一位官员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5月14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明确表示拆迁工作要继续下去。嘉禾县县长李世栋在5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会因为目前的问题终止珠泉商贸城项目的拆迁与建设。

4.嘉禾县领导的反应

(1)嘉禾县领导对于5月初媒体调查的反应

“我们调动有血缘关系的党员干部去做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一来这些干部了解县里的政策,二来他们更容易取得拆迁家属的信任。他们已经成为县里拆迁工作的一支有生力量。”4月29日,县政法委书记、珠泉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周贤勇如此解释嘉禾的“四包”政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志平说:“在需要你的时候,组织当然有权力临时调动你的工作。比如哪里遇到突发事件、水灾等,我们当然有权力调动干部去做工作。谁要玩忽职守,谁就会被因此免职。”当记者问 “拆迁也是突发事件?”时,黄志平解释道:“虽然算不得突发事件,但应该属于急、难、重工作的范畴。这个问题省纪委是有明确规定的。”周贤勇则说:“我们都是党的干部,流血牺牲的事都要做,拆迁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呢?现在看来,我们这个方法是行之有效的。都搞了8个月了,局势比较稳定,也没有集体闹事,也没有集体上访。” 2003年10月30日,湖南省建设厅向郴州市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公函透露了另外一种信息:

“嘉禾县陆水德、李中林、李干德、李永德、李土亮等到北京、省会上访,反映嘉禾县在珠泉商贸城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拆迁、侵害被拆迁人权益的行为。请你局认真调查事实,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情况函报我厅。” 2004年3月23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公函的形式,要求嘉禾县政府“应纠正错误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但2004年五一前,县政府仍向余下的拆迁户下发强行拆迁通知--5月10日将对拆迁户停水停电;5月15日如有任何个人不在协议上签字,将实施强行拆迁方案。

此前的4月21日,嘉禾县政府对李会明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县人民法院出动200多人参与强拆行动。当天,李会明、李爱珍夫妇和陆水德三人站在房顶上抵制拆迁,被警方带走,数天后,三人均被处以拘留,罪名分别为“暴力抗法”和“妨碍公务”。李会明之子李湘柱,原广发乡政府公安特派员,因未完成“四包”任务已被免职。(2)嘉禾县及有关人员对于五月中旬调查的反应

5月13日和14日,央视《时空连线》栏目接连两天播出了关于嘉禾拆迁一事的报道,其中报道了关于医生李静因未完成“四包”任务被远调县城的事实。但在央视记者准备往北京转送节目内容时,郴州市有关部门下发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协助央视转送节目,以至于他们不得不连夜驱车赶往广东。

一份署名为“嘉禾县老干部”的呼吁信写到:“近日,《东方时空-时空连线》、《经济半小时》、《共同关注》栏目对我县珠泉商贸城拆迁进行了采访,采访工作仅听信少数人的意见,而对嘉禾大多数人民群众意见充耳不闻,我们认为,这是不公正的,已给嘉禾的发展和嘉禾人民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从嘉禾采访回京的央视记者表示,他们刚到嘉禾,县委、县政府就已驻守宾馆等着他们,以至于此后的采访“全是在政府官员的‘监督'下进行的”。

(3)北京媒体的有关报道 《北京青年报》:

5月13日和14日,央视《时空连线》栏目接连两天播出了湖南嘉禾县在商贸城建设中实行“株连”政策以促拆迁的报道。据了解,报道涉及的嘉禾县县委书记周余武已于前天赶赴北京。

记者在北京某宾馆见到了周余武。据他说,他此次来京是专程向中央电视台和有关栏目组“汇报自己的感受和县里群众反响强烈这一新情况”的,央视的报道“没有失实”。

周余武解释说,嘉禾县有一条河穿城而过,连年水患不断,最严重时还冲走过两个小学生。政府想对河道防洪工程进行改造,却拿不出钱来。

“这种情况必须要借助外力,但拿纯公益性的工程去招商引资是招不到的,怎么办?当时我们的想法就是通过建设繁华的商业区,一并把河道防洪工程改造和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周余武多次强调,该工程项目的整个程序都是依法执行的,只是在拆迁中“四包”、“两停”的具体做法欠妥当。

对记者针对“政府权力介入商业拆迁”提出的质疑,周余武解释说基层工作有很多“苦衷”。“在地方、在基层,如果政府不介入,开发商能自己做得了拆迁这样的事吗?”周余武摇摇头说,“做不了。很多事,不能单纯从理论上解释。”

周余武告诉记者,2003年8月7日县委、县政府联合下文要求实行“四包”、“两停”;8月29日,他在有关商贸城建设的政府工作会上就已经意识到不妥,“要求停止这一做法”。

记者在周余武提及的那份“8〃29”会议纪要上,看到有关“两停”的段落是:单位干部职工有被拆迁户直系亲属的,该干部职工可以作为工作小组的成员,暂停其在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将其工作任务调整为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教育及宣传发动工作,其工资可不停发,但必须将其工作情况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定期考核,对工作绩效突出的予以表彰。

这样的表述和要求确实能够阻止“四包”、“两停”的做法吗?周余武说,因为“‘8〃29'会议纪要及时下发”,“绝对没有停过任何一个人的工资和职务”。

记者问,那么报道中提到一名护士因此被调离原工作岗位是怎么一回事?

周余武说:“她的个人情况我不了解。现在我们县里正在开展清查,如果发现她的事确实与‘两停'有关,我们纠正;如果是正常调动,我们再听取她本人的意见。”

《新京报》:

5月14日,也就是嘉禾宣布废止“四包、两停”政策第二天,嘉禾县委县政府将在县委礼堂召开了一个全县党员、人大代表、居委会组长参加的有关拆迁的大会。因记者无法参加会议,只能找参加会议的群众帮忙搜集到了整个会议的录音。会上第一个讲话的是嘉禾县政法委书记、珠泉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周贤勇,他在当天的会上如此评价媒体的报道:“从这个事来讲,电视上反反复复地报,基本上揪住的焦点是两个,大家看清了没?一个是县委县政府为了把拆迁工作搞好,推出了一个四包两停的文件,就是揪住这个不放;第二个就是揪住几张标语不放,抓了一些人,有些人离婚,就是揪住这几条不放。”

“要搞些什么公益事业也要政府投资,记者会给你投资吗?现在这段时间抓了几个人,找记者有用吗?判决不服找二审嘛,但是有些人就好像找到了宝......你要看清形势,对于那些违法犯罪,想趁这个机会作乱,我们一定要积极劝慰;如果劝慰不成,蓄意违法犯罪,恶意和政府作对的,要严惩不贷!严惩不贷!”

周贤勇对已被废止的“四包两停”政策的评价是:“四包这是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一个国家干部能知晓上面的政策,起码来讲他不会骗自己家的亲戚。另外一个来说他是拆迁人的亲属,从某个方面来说,他可以代表被拆迁人的意愿,容易把被拆迁人的意见收集起来。成为党和人民联系群众特别是联系被拆迁人的桥梁和纽带。总的说来,珠泉商贸城这件事我们前段时间的工作,决策正确、程序合法、补偿合理、工作到家、安臵到位,所以后一段我们要按照这个思路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它搞好。”

(三)竞标

1.5亿元的项目,只有一家公司参加竞拍,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轻松取得土地使用权。

5月12日,嘉禾县县长李世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珠泉商贸城项目的审批程序是公开的,而且接受了我们不同方面的监督,不存在问题。”

按照国家的规定,像珠泉商贸城这样累计投资上亿元的项目,其正规审批步骤是:嘉禾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土地挂牌出让的消息,然后3家以上的具有开发资格的公司进行竞拍,最终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据周贤勇介绍,此项目仅在郴州某网站上贴出了招标公告。

“就我们一家来竞拍,没有别的公司,我们就得到土地了。”珠泉商贸城臵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普军如是说。

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嘉禾县珠泉商贸城臵业有限公司轻松得到了这12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县里有政策,县外的资金投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周贤勇解释。

耐人寻味的是,珠泉商贸城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时间为2003年9月30日,但是该工程的正式开工时间却是2003年7月,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未拥有土地合法使用权就已开工建设。对此,周贤勇说:“项目是招商引资引来的,我们就后补了一下招投标手续。”

(四)土地出让价格

据《嘉禾县县城规划区基准地价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规定》,嘉禾县珠泉商贸城一期工程用地所在位臵,是嘉禾县一类用地,其商业用地基准价是1500元/平方米,最低的每平方米也是900元。

但一些拆迁户提供给记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显示,该项目一期工程每平方米土地的成交价是808元,比市面上的最低价格每平方米降低了92元,如此计算这片土地总价格是4808.576万元。

而根据嘉禾县的另一份文件,政府把这片土地的出让金按照售房底层占地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价格,包干收取。换言之,开发商每平方米又少交了708元,原来是4800多万元的总地价,一下只有210万元。

“地价从808元减到了100元,其差价部分让开发商用到当地居民的拆迁费用上。”嘉禾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夏社民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如是解释。据嘉禾2003年8月5日印发的《关于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出让金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取后,上交县财政,再返还给嘉禾县珠泉商贸城臵业公司,投入拆迁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而夏社民证实,上缴给县级财政仅占210万元的30%,即63万元。这相当于原本价值4800万元的1.3%。这样算来,每平方米只是100元的转让金,这个土地就给了开发商,而最后100元当中的70%又返给了开发商,也就是说,他拿了30元钱就买到了1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二、事件处理

对嘉禾县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中央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组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基本查明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调查表明,这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臵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

嘉禾拆迁中的问题经上访群众反映后,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曾多次责令纠正。但嘉禾县委、县政府对上报告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纠,实际却继续加大行政介入力度。在媒体对拆迁事件曝光后,嘉禾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依然一意孤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南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已责成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撤销周余武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撤销李世栋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职务,并依法撤销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给予李水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引咎辞去中共嘉禾县委副书记、嘉禾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职务;给予中共嘉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贤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雷知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嘉禾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城关镇党委书记职务。对涉嫌触犯刑律人员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调查后做出决定。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将由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处理。

三、善后工作亟待解决

“嘉禾事件”的遗留问题并没有因为国务院处理决定的出台而得到解决,事件所造成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仍在加剧。珠泉商贸城已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烂摊子”。原来热闹繁华的市场变成了一片瓦砾,周边的门面也变得冷冷清清。

“工程还搞不搞是我们现在最关心的。”居民刘丽说。“这个烂摊子现在是一下雨就成灾,一天晴就发臭,政府不懂法,犯了错,不能老百姓跟着遭殃吧!”刘丽气愤地说。不少居民认为,尽管地方政府在商贸城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拆迁上都犯了严重的错误,但商贸城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项目,应该继续搞下去。

湖南省和建设部联合调查组在《关于湖南省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报告》中也提出,“鉴于一期工程大部分房屋已经拆迁,为避免重大损失,保证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建议在完善现有规划设计方案,依法依规完善拆迁安臵补偿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实施。”2004年6月6日,在欢迎嘉禾县新任书记、县长到任的全县干部大会上,郴州市委驻嘉禾工作组正式宣布,珠泉商贸城项目将在完善现有规划设计和安臵补偿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实施。

然而,尽管加快处理珠泉商贸城遗留问题是嘉禾干部群众的一致心声,但面对仍是一片废墟的珠泉商贸城项目继续实施矛盾重重。“现在我们处于一个进退两难的局面。”嘉禾县县委常委王建球说。首先,部分未拆迁户思想难通。目前商贸城未拆迁的30多户与当地政府的对立情绪十分强烈。整个未拆迁户群体变成了“铁板一块”。其次,占被拆迁户大多数的已拆迁户的利益难保障。越来越多的已拆迁户开始找政府“讨说法”。此外,项目继续搞下去补偿标准难以确定,拆迁难度将更大,开发商和拆迁户的利益难以协调,商贸城项目也很可能成为一个收不了场的“半拉子工程”。

四、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重视民意的书记为什么却陷入了民意危机?

一位相当赏识周余武的领导干部,谈到这样一个问题:从种种迹象看,周余武是一个很看重民心、危机意识很浓的官员,但为什么最终会做出那种把整个事态、也把自己拖入不可逆转深渊的荒唐决策?

县委书记周余武一次下乡调查,一位老村支书对他说:“共产党好,‘三个代表'好,听起来人受鼓舞,但我看到乡干部就害怕。”周说当时听了这话当时很难受。嘉禾人都认为,周余武对自己特别苛刻、对有过失的官员下手毫不手软、对普通民众亲躬关注这三大特点,使他与官场浑噩状态有鲜明的区别。

周余武在嘉禾绰号“盒饭书记”。嘉禾财政虽穷,但吃喝风盛行,干部下乡办事一小时,经常吃喝两钟头,周对此深恶痛绝。他上任规定干部到县直单位一律不留餐,下乡一律在食堂吃盒饭,谁上酒由桌上最高职务者个人买单。他自己则经常吃盒饭。

身边人对周的“不近人情”时有议论。如他生病住院,消息绝对封锁,不准办公室和院方透露任何风声;一位局长晚上拎着两瓶酒,敲开了周家的门,第二天这两瓶酒上了常委会,那位局长也降为一个单位的副主任;周乡下70多岁的老父亲第一次到嘉禾县城看儿子,正在食堂公务接待的周当众掏出5元钱,叫老人上街随便去吃点,老人城转一圈,什么都舍不得吃,原封不拿着钱颤巍巍又折了回来。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当时他在一旁直想哭,搞不懂书记为何这么不通人情......周上任时有一个公开表态,在嘉禾上下影响很大:“我周余武在嘉禾当县委书记一天,决不在嘉禾安排一个亲属朋友就业,决不允许亲属朋友在嘉禾赚一分钱!”周被撤职后,嘉禾城关镇春陵宾馆老板李桐贵特意找到《了望东方周刊》记者说:“我家祖辈没人做官,和官场也不沾亲带故,和周余武更不认识。作为生意人,我有时甚至想共产党腐败一点,这样我的生意可能会更好一些。但这两年中,周余武没到我宾馆喝过一顿酒。就凭这一点,我这个老百姓信任他。”

但在民间褒奖背后,仍有一团巨大的疑雾无法解开。当三名被拆迁户以“暴力抗法”、“妨碍公务”遭抓捕,当一批无辜的工作人员泪眼汪汪受到牵连,当一些夫妻迫于空前高压无奈真假“离婚”时,那个爱民如已、剑胆琴心的县委书记哪里去了?民间供奉的神话,或者舆论审判的滥权酷吏,谁更接近真实?

(二)“能干书记”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执政败笔?

周余武被撤职后,一场民间“地下”反思也在自发进行。嘉禾一位县领导说,嘉禾上一届党政不和,弄得两败俱伤,新一届汲取前车之鉴,可能主动维护内部团结多、统一认识不搞杂音强调多,但对声音过于一致的危险放松警惕,统一意志与集体决策的关系处理不到位。一位常委说,周余武没有私心,想干事,会干事,个人威望很快如日中天,上下左右广泛认同。在这种情况下,班子开会时真正讨论问题少,提不同意见少,到最后,决策过程出现“一呼百应”现象,往往一把手拍板,其他人执行。

因拆迁事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并被撤职的原城关镇党委书记雷知先说,周是一个演说家,善于把每一个部下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富有个人魅力,在他手下干事很轻松。但他自己认定的事很难改变,热情高但有时缺乏冷静,性格急躁,而且核心决策圈太小。

周与许多官员最大的不同,在于他是一个有抱负、有理想的人。周在嘉禾主政两年,是极端理想主义的,他推动嘉禾经济发展的杠杆是“大棒+奶酪”。

种种信息表明,吞刀吐剑的周余武短时间在嘉禾确实获得巨大的成功,百姓和同僚都对他心生敬服,一片唯诺。天降嘉禾之地的英雄崇拜,曲折表达了百姓对湖南政治生态的某种期待。这种热切是否同时滋养、放纵着周余武精神深处的救世情怀?伟大的抱负和不加节制的权力相结合,会产生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说,周余武的个人悲剧,既是体制性的,又不完全是体制性的。这决定了嘉禾拆迁事件的必然结局。

(三)相同的事件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结局?

“如果不是出现这件事,凭着自己的业绩和能力,周余武很可能会进市级领导班子。”这不只是嘉禾一个干部的看法。

其实,和嘉禾一样,江苏沭阳县在旧城改造时同样使用了“铁”的手段。据媒体报道,一位干部回忆当时拆迁的惨烈,“铲车、吊车开路,公、检、法,加上沭城居委会的干部,一共出动了300多人,居民限时必须搬完;有个妇女家里的柜子太大了,搬不出来,铲车上去了,轰,房子倒了,埋在里面,这个妇女一下就昏了过去”。

实际上,嘉禾县委县政府所使用的激进手段比不上沭阳。然而相比嘉禾县的干部而言,沭阳县委书记却幸运多了:官升宿迁市长,再至宿迁市委书记。嘉禾很多人想不通,为什么做同样一件事情,有的一路绿灯,有的就遇红灯,有人因此升迁,有人反被撤职。有人说,这就是不发达地区永远的悲哀,区位劣势决定你永远慢半拍,到最后变成又是人家斩尾巴、我们掉脑袋那个老问题。

(四)怎样认识“多数人”与“少数人”的关系?

“多数人”与“少数人”--这一对矛盾就像一根甩不掉的绳子始终纠缠在珠泉商贸城9个月的拆迁进程中。嘉禾县的领导干部认为,开工这个项目的合理性在于,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代表了30多万嘉禾人民群众的利益。由此,县委县政府才开始了对372户居民的拆迁工作。经过各种“软硬兼施”的手段,到2004年5月,拒绝拆迁的居民余下37户。嘉禾县委县政府认为,如果余下的37户不拆,等于说少数人的利益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于是采取了拘捕3人,将11名干部撤职或调离的粗暴行为。

建设部、湖南省调查组认定嘉禾强制拆迁违法违规问题之一是:“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查阅建设部从2004年3月10日起执行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其中第七条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臵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书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嘉禾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说,湖南省人民政府还没有据此出台细化的拆迁管理规定。县委县政府当时认真研究了这条行政法规,认为300多户中只有“少数”未达成拆迁安臵协议,不能算作“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所以认为没必要在这个环节搞听证。

中国科技大学MPA中心试卷

[嘉禾县商贸城拆迁事件问题讨论]

1.嘉禾县珠泉商贸城项目上马,功利算计的过程是怎样的?功利主义道德判断的缺陷在本案例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

一、功利计算过程:

嘉禾县是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县,2003年全县可用财力不到1亿,财力匮乏已经为当地政府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更不要说发展公众事业和地方经济了。2004年嘉禾县委为全县财源建设“双百”竞赛下的“硬任务”是:全县投资100万元的新、扩、改项目达到100个以上,新增税收1000万元以上。而珠泉商贸城项目总投资2.5亿,仅第一期投资1.5亿,预计每年1000多万的税费收入。也就是说,仅珠泉商贸城一个项目已经超额完成了全县全年的投资任务。珠泉商贸城项目不但是嘉禾县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也是郴州市的重点工程。而引进该项目的代价仅仅是189亩的土地和对372户居民(事后扩展为1100余户)的拆迁。

该项目的利益已经是很清楚的了,关键是代价计算,土地的计算是很简单的,最后大约2万元每亩的地价虽然已经非常低,但还是政府完全能够接受的;关键在于对372户居民动迁的代价难以计算,因为这个成本开发商不承担(应该是事先谈好的招商引资条件),而政府又根本没有能力在经济上承担。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个项目自县委县政府决定引进时起,其暴力拆迁的总体思路就已经确定了,当然,这个决策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二、功利主义道德判断缺陷:

功利主义道德判断的典型缺陷有:为大部分人的利益损害少数人利益、不区分高级快乐与低级快乐以及动机与结果的不一致等。在本案例中最典型的莫过于被拆迁的372户居民以及与其相关的政府供养人员利益的受损,有什么理由让他们为嘉禾的经济发展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呢?这是典型的将政府成本向私人转移的例子。此外,尽管县委县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由于功利主义的价值指导,无法确保好的出发点能够得到好的结果,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2.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应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吗?为什么?在道德上如何处理多数人的利益与少数人利益的矛盾?

答:从功利主义的价值判断来说,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在特定情况下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功利主义追求的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然而,“不可避免”并非代表着“应该”。“不可避免”指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情况,而不是指任何组织或个人人为地将事情的发展推向“不可避免”的境地。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必须引入“共同体良善”的伦理价值。

3.嘉禾县在强行拆迁过程中损害了群众的那些权益?为什么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答:正如前文所说,主要受损的是被拆迁的居民以及与其相关的政府供养人员利益,这些利益涵盖经济利益以及包括个人自由在内的各种人权。

在道德上不可接受的原因是,即便以功利主义的价值判断来看,这种损害并非是“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而完全是一种人为之举。如果以共同体良善的价值判断来看,更是没有体现出执政者与民谋利、把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宗旨性思考。

4.从共同体良善的角度看,什么样的城市拆迁是可以接受的?

答:城市拆迁从共同体良善的角度看,就是要求地方政府从共同体良善的价值判断出发,切实为了全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领导个人政绩,为了改善当地的环境、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去进行经济发展,不是为了招商去招商,也不是为了投资去拆迁。

我个人认为,行政伦理领域的共同体良善,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为政者要让全社会的百姓大众感受到你做的一切,包括种种非常的手段(例如强拆)最终都是为了他们的切身利益,其核心在于“感受到”,故对于执政者而言,不能完全着眼于地方发展的长期利益,也要关注百姓眼前的短期利益。以仇和曾主政的沭阳为例,资料显示,1997年至1999年间,沭阳城每平方米建筑成本仅400多元,乡镇仅为250元。而到2000年沭阳城的房产价格已经涨到了900元/平方米,乡镇则涨到了300多元。当初的被拆迁户现在基本上都能得到就地安置,并因此而获利数万元。

5.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是一个有理想和抱负,想干事、能干事,且亲民廉洁的清官,为什么会在珠泉商贸城拆迁事件中一败涂地?

答:其根本原因在于功利主义价值判断,功利主义价值是以结果为导向的,且存在动机与结果的不一致。周余武虽然有着一身正气和政治抱负,也有着不含私心、志在发展的良好意愿,但在具体施政过程中简单以功利主义价值作为指引,单纯为了经济发展不顾及其他各种因素进行强拆,一意孤行,这本身就是一场未知结果的赌博,虽然结果未必一定是失败,正如有人评论说他“运气比较差”,但是偶然之中也存在着必然。所以说,仅仅有理想和抱负、为政廉洁、一心发展还并不够,还需要正确的价值指引和科学的方法论,这正是领导艺术的重要体现,也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原动因和本质诉求。6.同样是强行拆迁,为什么江苏沭阳县的砖块砌就了主政者升迁的台基,而嘉禾县强拆的瓦砾却砸伤了主政者的脚?在我国,处分不公有哪些表现?其危害有哪些?

答:周余武和仇和的主要差异有以下几点:

1、二人执政的基本价值指引都是功利主义,而功利主义本质上是结果导向的,所以“成者为王败者寇”是个非常重要的评价因素。

2、二人行为方式、执政理念固然相似,然而此地非彼地、此时非彼时。正如我们在课堂上讨论的那样,仇和的成功经验也就是所谓的“仇和模式”是不可复制的。在中国目前各方面体制仍不完备、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下,往往最先敢吃螃蟹的就成功了,而效仿者则因为公众理念、上层政策等外界条件的变化,就无法获得成功。

3、就行政伦理价值的理论范畴来看,嘉禾县委县政府虽然口头上说“代表着全县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然而对共同体良善的理解是形而上的,不能深刻认识什么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嘉禾县域全部人口是34万,表面上看受拆迁影响的群众不过数千人,比例较小,然而事实上此项目落户在嘉禾县城,县城人口仅3万,而最终受拆迁影响人数高达7000人,比例达到1/4。在如此大的影响面之下,仍使用强权进行拆迁,根本无法获得民意的支持。

4、仇和的手段虽然强硬,但毕竟是渐进式的,比如首先通过带领政府工作人员义务劳动来改善沭阳环境之举等来逐渐树立威信,而周余武上来就拣最难啃的骨头,进行大手笔拆迁,其阻力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5、仇和善于利用舆论,“仇和语录”在网上广为流传,这正是仇和本人认识到其强权人治必为人诟病而积极争取舆论和民众支持的重要手段。毕竟,能够获得人民群众支持才是改革最终能够获得成功的终极保证。

6、仇和善于统一体制内的力量为己所用,且获得了江苏省委的鼎力支持(2001年,江苏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出的第12号文件明确提出“允许和扶持宿迁市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采取更灵活的政策和做法,探索加快发展的新路子。”);而周余武在强权推动工作时急于求成,体制内都已经产生了反对其的力量,更不要说一致对外了。

综上所述,尽管二者都锐意改革、强权铁腕、为官清廉、胸怀抱负,除了在共同体良善的价值理解上不同,很可能还由于天时地利以及具体方式、方法、手段、步骤乃至对细节问题关注和处理的差异,而造成了结果完全不同。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处分不公的情况的确屡屡出现,由于近年来各地因经济发展而进行的强拆屡见不鲜,也是民怨较为集中、社会矛盾尖锐之处,故仅以土地违法为例来说明问题:

2011年7月7日,国土资源部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公布(即2010年度土地违法问责),73名涉事官员遭到处分。然而经过仔细研究发现,本次被问责官员主要是处级以下干部,厅级干部仅3人“入围”,无人被撤职,无人遭法办,8人已升迁。73人中均是三四线城市的官员,省会城市官员无一上榜。对于这样的问责结果,舆论哗然。最令人吃惊的是,土地违法成为升官捷径,多名被问责官员已升官,大多数都已经由昔日的副手晋升为县委书记、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等县市或重要部门的一把手,短短两年间,“进步”颇大。因土地违法被问责官员屡有提拔:

襄樊市樊城区区长项晓峰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后一跃成为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受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和顺县县委书记;辽宁省庄河市时任副市长赵兴基,受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庄河市政协主席;北票市时任市长肖森,受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建平县县委书记;临海市时任市长李志坚,受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天台县县委书记;阳春市时任副市长陈雄枢,受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阳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云南省师宗县时任副县长海建才,受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师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看到这里,我想读者对于我国现行体制的处分不公已经有非常深刻的了解了。

首先,处分不公让现行体制内的官员无所适从,在个人的抱负、改革的风险、百姓的权利、上层的意图等种种矛盾纠葛中踯躅不前,可能会导致官员的“不作为”。

其次,处分不公给予地方执政者一种错误导向,认为诸如强拆种种侵犯公民权益和人权的举措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的必有之举,都是些小问题,而所谓的“处分”也只是给普通老百姓做做样子看,也就是说可能会导致官员的“乱作为”。长此以往政府公权力侵犯私权利的行为必将愈演愈烈,最终导致政府与人民群众不可调和的矛盾。

最后,处分不公给国家政治体制的法制化、民主化进程造成了极大的障碍,同时这种朝令夕改、相互矛盾的态度和举动也会使中共政权逐渐失去民心,动摇我党执政基础,其危害之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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