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征求意见稿_特级教师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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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征求意见稿)
“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是市骨干教师,且任期考核称职; 3.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至少有三年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经历。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近5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地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县区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教育教学(教研)方面
(一)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内能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同一项教育教学成绩不能重复使用(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1.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名列市(县、区)同层次学校前五分之一(省示范高中第1名)。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国家级二等奖1人或省级一等奖1人或省级二等奖2人(农村教师1人)或市级一等奖5人(农村教师3人)。
3.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
5.近5年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市模范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交一篇对本学科教学具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近5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教师在县、区范围内)上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须附示范课(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并有过程记录和阶段性成果。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近5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公开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教科研能力较强,近5年内能具备下列一条(教研员具备两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交流(评比),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注: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为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四)应邀在全市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
(五)主持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七)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农村教师在全市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市一等奖2次)。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近5年内,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区)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区)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有学科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教师一起研究。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学科带头人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省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附件2: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征求意见稿)
“马鞍山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表彰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马鞍山市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是校骨干教师,且任期考核称职;
3.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至少有三年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经历。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受到教师好评。5.近5年来,学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优秀等次或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如: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工、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等)”。
三、教育教学(教研)方面
(一)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内能具备下列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1.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名列市(县)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省示范高中前2名)。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一等奖2人(农村教师1人)或二等奖3人(农村教师2人)。
3.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级教坛新星称号。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三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或县(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注: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为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5.近5年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6.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一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近5年来,在全市(县、区)范围内上过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年能在学校上1节公开课(须提供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4.近5年内主持县(区)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是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的骨干成员。
【教研员】
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主持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并有过程记录和阶段性成果。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近5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县(区)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公开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5年内具备下列一条(教研员具备两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
(二)参加市级论文交流(评比),获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三)应邀在市(县、区)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五)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二等奖1次)。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等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近5年内,所辅导的教师在县、区或学校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县、区、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评课人的评价意见)。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骨干教师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市骨干教师,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市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附件3: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征求意见稿)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是市骨干教师,且任期考核称职;
2.具有相应系列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近5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地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
三、教育教学(教研)方面
(一)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近5年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
1.在毕业会考或学科统考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名列全市(县)第一名或单科成绩合格率达90%以上。
2.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
3.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省级一等奖1人或二等奖2人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4.本人取得相应专业技师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5.本人在参加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或教学能手评选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须提交一篇对本学科教学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
4.熟悉所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内容、岗位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要求。提供一篇4000字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并有过程记录和阶段性成果。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须参加市职教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公开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近5年内具备下列一条(教研员两条):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交流(评比),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
(四)应邀在全市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
(五)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编写2次或教学软件编制1次。
(六)主持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高级工考评员,并承担高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劳动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八)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内进行新产品研发推广,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近5年内,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专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有学科(专业)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专业)教师一起进行研究,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附件4: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征求意见稿)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是我市为表彰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是校骨干教师,且任期考核称职;
3.具有相应系列的中、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3年以上(中学高级教师2年以上);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受到教师好评。5.近5年内学年度考核结果至少1次优秀。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
1.在毕业会考或学科统考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名列全市(县)前2名或单科成绩合格率达80%以上。
2.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70%以上。
3.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1人或二等奖2人或团体二等奖以上。
4.本人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5.本人在参加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或教学能手评选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教育教学能力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须提交一篇对本学科教学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地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须参加由市职教研究室专门组织的公开教学。
4.熟悉所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内容、岗位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要求。提供一篇3000字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近5年来具备下列一条: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参加市级论文交流(评比),获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三)应邀在市(县)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五)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劳动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等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近5年内,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或学校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县、区、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评课人的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