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责任书(全文)_项目工程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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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项目部开工前应实行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项目经理或项目书记与项目副职签约,项目副职与主管部门签约,签约书范本如下:
1、项目施工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保证安全。保证主体工程与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同时施工,确保各项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满足要求。要求分包单位执行施工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审查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并通知项目安全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需要进行验收的施工项目在完工后,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验收。组织项目的生产例会,并保证例会中必须提及施工安全问题和整改措施。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
项目经理: 项目施工生产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工作,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进度与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参与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查劳务分包或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资格证以及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在施工前,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监督项目各项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资金投入落实情况,抓好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审查安全交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地下、地上管线保护的落实情况,对于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负责组织本项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的调查辨识工作,形成相应清单,对本项目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提出控制措施并监督落实。监督并参与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对项目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明确项目相关安全责任人的职责。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反馈信息。
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技术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本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并监督执行情况。施工时未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未采纳专家论证意见要立即予以制止。负责向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主持制定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从事特殊过程施工的人员组织培训。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物资、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负责本工程的项目部和外施队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和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做好办公区、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卫生防疫制度,并检查监督生活区的安全情况。建立项目部生活区宿舍或监督外施队建立生活区宿舍时,应保证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禁止使用水泥板活动房。监督和检查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饮水处、垃圾站等重点部位的卫生,落实各项制度,并派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食堂三证(即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员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的齐全和有效性。主管本项目部生活区和外施队生活区的安全情况,发现电气、火灾、爆炸、中毒等各类安全隐患时,应立即组织整改,并监督落实情况,对于违规严重的,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制定本项目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事件,应立即报告,并按要求组织救援。根据项目部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在开工前准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药品、器材等。
项目经理: 项目行政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劳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负责本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履行劳务分包单位的准入制度,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本工程选用劳务分包单位时,应严格从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名册中选择。使用零散人员或在合格供方名册外的劳务供方,应先经公司或控股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劳务分包单位进入本项目施工前,应审查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并备案,证件不齐全、失效或与承包工程不符的,不予准入。负责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通知安保部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人员备案工作,分包单位入场时,及时收集该单位施工人员花名册和相关身份证明备案,并按时地将备案注册资料上报上级单位。将分包单位花名册复印给项目安保部,组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项目安保部。做好实名制卡管理工作,按时发放分包单位人员工资。
项目经理: 项目劳务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工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负责本项目各自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所负责工段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违章指挥,不盲目抢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保证所负责工段的施工生产安全。施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要有针对性,要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范和施工方案。作业前,必须将交底所要强调的安全注意要点和措施传达给施工人员,经全体施工人员签字后,将交底复印三份,自留一份,交项目安保部和施工队各一份。变换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施工环境时要进行重新交底。指挥施工人员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防护措施、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生产条件未能达到时,不得进行施工。在进行可能破坏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时,应提前做好保护措施,防止发生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应遵守环境保护各项规定,防止大气、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事件。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报告项目部,保护施工现场,采集相关证据,积极参与救援。
项目经理: 项目工长: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安全防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负责本项目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施工项目的脚手架防护、基坑槽防护、模板施工防护、机械设备防护、高处作业的临边防护、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环境下的防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发书面的整改通知单,责令作业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参加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对于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给予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监督本项目部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并建立管理台帐。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防护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保卫消防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负责本项目的保卫消防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市政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规定(试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施工项目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参与制定本项目的各种保卫消防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本项目的保卫消防工作方案、火灾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消防协议书,对项目保卫消防相关责任人及义务消防队、明火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制定防范措施,在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安排保卫值班人员值班巡查,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对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做好施工保温材料和灭火器材的进场验收工作。在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灭火器材,并设置消防标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履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协助项目行政负责人做好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本项目相关人员定期进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保留文字和照片记录。做好本项目保卫消防资料的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项目经理: 项目保卫消防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电气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负责。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项目的临时用电安全进行管理。编制本施工项目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参与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与各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和供电协议,对分包单位电工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交底。对新进场的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入场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负责向分包单位的施工区域提供电源,参与对临时用电系统进行验收。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安排好电工值班,并每天填写电工值班巡检记录。按规定进行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保护装置检测,确保电气设备、电缆线路、电闸箱、照明设施等的安全运行。
项目经理: 项目电气安全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机械设备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负责本工程自有及租赁机械设备(包括大型和小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取各项措施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在合格供方中选择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对于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机械设备(自有或租赁)在入场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入场验收,检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年检,其工作、安全、环保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填写表格《现场设备技术状况检查记录表》,验收合格的,可以入场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严禁入场使用。每月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机械设备带故障作业或在安全防护措施为落实情况下作业。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特种机械设备操作或指挥人员无证上岗。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施工前对机械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等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现场帖挂机械操作规程,并明确责任人。事故应急响应工程中保证机械设备的供应,参与机械伤害事故的调查,从专业上分析事故原因。
项目经理: 项目机械设备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材料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负责本工程各种施工材料和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物资(例如安全防护用品、临时用电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施工保温材料、脚手架钢管扣件等)的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做好材料的购置、租用、进场验收和存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购置材料必须在合格供方中选择供应商,购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严禁购置假冒伪劣产品。因工程需要需租用材料时,应先经公司主管部室批准。购置或外租材料,要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并进行入场验收,保留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以及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生产许可证等,资料不齐不得进场使用。如进场材料需要检验试验时,应及时通知项目技术部门。进场材料要做到妥善保管,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派专人管理,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施工现场的材料应码放整齐,标识明显,并有成品保护措施。
项目经理: 项目材料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管线保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负责本项目地上、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取措施保护本工程地上、地下管线不受损坏以及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做好与建设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的沟通,以便在必要时获取帮助和及时反馈信息。必须熟悉本工程地上、地下管线的种类、位置、走向、埋深等情况,在技术负责人编制管线保护措施时,给予意见。审核工长对施工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交底,对于交底中未明确管线具体情况、管线保护措施和人员防护措施的,要责令其补充或修改。组织管线权属单位配合会,明确地上、地下管线的拆移、加固及保护措施,并参与项目部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的验收。现场有涉及可能破坏管线或造成人员伤害的施工时,必须旁站监督,必要时邀请管线权属单位一起旁站监督。施工完毕将管线复位。在施工中如果发现管线资料有未标注或标注与实际不符的管线,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报告,并停止施工,做好标识。发生管线断损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按照项目部预案的要求参与组织救援,提出救援意见。做好管线断损事故后与管线权属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
项目经理: 项目管线保护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经营合同、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项目合同负责人负责与本项目工程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并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并备案,证件不齐全、失效或与承包工程不符的,不予准入。
项目经营、财务负责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结合具体工程项目,提取专项安全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根据本项目的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到位和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作用。依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奖惩记录,对受到奖惩的人员,按规定提取奖励金或扣除罚金。
项目经理:
项目经营合同负责人:
项目财务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项目实验、测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负责本项目涉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实验、测量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验负责人应依据程序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工程使用的部分物资进行检验、试验,或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部门检验,并保留相关材料。未能通过检验、试验的不合格物资,要及时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与在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混凝土强度测定、地基承载力测定、基础压实度测定等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实验,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或相关标准,对于实验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必须及时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测量负责人应负责工程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测量工作,包括深基坑、顶管、浅埋暗挖、大型吊装等工程。应保证测量的项目、方法、频率、标准符合施工方案或相关要求。测量数据显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实验负责人: 项目测量负责人:
昌怀北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