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才规划_海南建设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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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为海南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琼发〔2003〕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2008—2012年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决定力量。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不断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人才培养吸引力度,人才总量稳步增长,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截止2006年底,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8.24万人,人才占人口总量的比例由2001年的6.25%上升到目前的8.22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人才工作仍然存在人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偏低,区域分布失衡,结构性矛盾突出,工作体制不健全,相关政策不配套,发展平台狭小,吸纳聚集人才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既是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化经济竞争、人才竞争的迫切需要,又是构建和谐海南、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海南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五次党代会的精神上来,围绕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今后五年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面部署,紧紧围绕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今后五年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建立起系统开放、功能较全、层次衔接、主体多元的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与科学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环境;着力打造一支总量稳步增长、结构基本合理、产业和区域分布趋于协调、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在我省优势产业领域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与竞争能力、整体实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人才队伍。到2012年,我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约100万人,年均增长7.8%,人才占人口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6.5万人,年均增长3.8%;技能人才16.7万人,年均增长6.8%;农村实用人才7.1万人,年均增长5.0%;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达到50万人,年均增长11.5%,占人才总量比例达到50%以上。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我省优势产业、高科技企业拥有的人才量有大幅度增长。区域行业分布趋向均衡,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人才匮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4、今后五年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既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需要,并根据海南人才队伍的现实状况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培养、引进、使用好各类人才。
——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原则。既要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逐步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人才与用人单位两个主体进入市场;又要从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分布不平衡的现实出发,根据产业战略调整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政策引导,促进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人才工作,改善对重大工程项目的人才服务,支持社会公共事业领域的人才工作,落实关系重要领域发展的人才保障。
——坚持加强培养与积极引进相结合原则。坚持把培养作为我省人才工作的基本立足点。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紧迫的战略任务摆在人才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引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与智力。
——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相结合原则。既要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要注重业务能力培养。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促进人才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倡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拼搏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精神,取得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的双重成效。
——坚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资源整体开发相结合原则。立足于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优先发展教育,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把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作为人才队伍的主体,以培养、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
二、以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提高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5、扎实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培养造就一支能担当新时期特区建设重任的高素质党员领导干部队伍,要着眼于提高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引导和督促党政干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加强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政治鉴别能力、形势判断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与行政执行能力,努力使其成为能充分履行职责、合乎岗位要求的合格人才。以新进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青年后备干部为培训重点,争取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党政人才普遍培训一遍。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五年内参加累计三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县处级以下干部参加年均12天的脱产培训。从党政领导干部中分批、分层次培养100名左右MPA或MBA人才,选派500名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到国外进行中短期培训。注重开发培训课程菜单,推行自主选学制度,增强干部接受培训的自主性,提高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注重人才实践锻炼。制定挂职锻炼实施方案,通过有计划地派往上级工作部门培养、基层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方式,为各类人才特别是优秀中青年人才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对长期在领导机关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安排他们到下级机关或基层、企事业单位任职或挂职,使其了解民情,磨练意志,增长基层工作经验;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他们到上级机关或经济较发达地区工作,使其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增长领导机关工作经验。从2008年起5年内,选派500名省直机关干部到市县、乡镇以及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150名市县领导干部和省直机关厅、处级干部到经济发达省份或中直机关挂职锻炼;选派250名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市县中层干部到省内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或省直机关挂职锻炼。
7、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积极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扩大视野,加大选拔高知识层次人才、优秀年轻干部尤其是长期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进班子的力度,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高
度重视选拔、配备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不断优化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结构。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要求,适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建立能出能下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三、适应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经济结构的需要,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8、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把培养造就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企业家作为培育大批创新企业的战略重点和关键来抓,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具有战略眼光、市场驾驭能力强的高素质企业家。适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和全局意识、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利益的出资人代表;培养一批具有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职业经理人。加大知识更新和国际化培训力度,拓宽引才渠道,抓紧培养和吸引企业自主创新急需的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项目实施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制定政策措施,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实施项目与人才引进相结合,推动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向优势企业、优势行业汇集。
9、积极为发展非公经济提供人才支持。适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大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人才支持的工作力度。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消除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成长、引进和发挥作用的体制障碍,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教育培训、成果申报、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纳入人才培训总体计划之中,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合理流动、自我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保障合法的个人权益,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人才交流。
10、大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科技创新与科技应用能力。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人才进入市场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人才尤其是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向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聚集,使企业真正成为培养和聚集人才的重要基地。积极实施“重大项目与企业人才对接工程”,探索以项目为载体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新模式。5年内,在海洋产业、石油化工、制药、食品、信息、热带高效农业、现代旅游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重点基地,培养造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和一批高级技术研发人员、技术专家;着力打造一支能够加快企业科技进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提升创新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以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设立首席专家制度,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继续实施“515人才工程”,研究提出加强入选人才培养的办法措施,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创新团队建设,为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条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组织实施“海外人才服务海南行动计划”,搭建海外智力服务海南的桥梁。根据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结合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培养一批扎根海南文化土壤、具有较强创造能力和项目策划、市场运作能力的文化艺术与宣传人才,促进我省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和大繁荣。
四、着眼于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11、抓紧培养经济结构调整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围绕我省发展工业产业集群和现代旅游服务业的需要,加快培养造就大批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整
合职业教育资源,集中力量重点建设一批符合海南产业需要的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科学设置教学专业与培养计划。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完善培养制度,有计划地培训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攻关、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等活动,促进岗位成才;开展名师带徒活动,通过名师带出一批高技能人才。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新技师培养行动计划,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到2012年,初步形成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结构格局。
12、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大力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培养一大批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乡村教师、乡村医疗卫生人员、乡村科技服务人员、乡村文化工作人员、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等各方面实用人才,重点培养热带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海洋捕捞,农、林、水产品贮运与加工,农产品批发贸易,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统筹协调各类农村教育,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和市场知识培训。加强农村科技示范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建设,通过科技示范和成果展示,引导农民自觉学习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积极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指导。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5年内完成全省2500多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第二轮培训,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对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组织实施“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不断完善农业科技“110”服务体系,推进现代农业技术的培训和传播。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扶贫培训“雨露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转产转岗就业。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55乡村医生培养计划”,利用海南医学院及各三级甲等医院,每年培养500名、5年共培养2500名乡村医生,为提高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
五、以促进和谐海南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人才资源开发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13、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人才工作。坚持把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我省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教育培训事业,加快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人才培养。抓好《海南省鼓励人才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工作的若干规定》(琼府〔2007〕43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配套措施,以合理的制度和灵活的机制,激发人才队伍活力,稳定现有人才队伍,鼓励各类人才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工作。继续实施好“双五百工程”、教育卫生人才智力扶持等一系列重点项目。进一步拓展人才智力扶持的专业范围,加大扶持力度,逐步建立起人才智力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高校——市县开展人才培养与科技服务双向互动工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充分利用省政府与清华大学等高等学校的全面合作关系,丰富拓展教育扶贫内容,扩大受训范围,利用远程教育手段为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培养人才,促进区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14、着力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调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明确社会工作人才范畴,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规划,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人才支持。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社会工作水平入手,调动各方面的教育培训资源,每年组织举办1期由市县和省直机关分管社会、群团工作的领导参加的社会管理知识培训班。
六、努力创新和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15、创新人才流动方式。坚持以“引智”为主要目标,以拔尖人才为引进重点,充分发挥我省产业优势、环境优势、体制优势和立法优势,探索以工作内容、工作项目为主导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和人才租赁等灵活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鼓励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采取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方式来我省服务。鼓励省内现有人才跨地区、跨单位之间柔性流动。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兼职办法。改革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增强户籍管理的灵活性,推行以引进人才为主导的人才居住证制度。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加大人才公共服务力度,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规范人才流动秩序,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引导人才流向。
16、健全人才评价分配激励机制。抓紧建立符合各类人才特点,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分类、动态、开放的职称体系,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探索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和办法。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有特殊贡献的各类人才进行激励,使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逐步实现人才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体现人才资本价值。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的有偿转移制度,构建科研成果的社会化评价体系,规范和明确人才资本各项产权的属性、适用范围、量化方法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创设“人才杰出贡献奖”、“人才创业奖”和“杰出技能人才奖”,对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授予相应奖项,给予表彰。逐步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
17、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任期目标,实行定期考核。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对“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认识,切实把人才工作提高到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的地位来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格局,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谋划好人才工作的大局,管好人才工作的大事,解决好人才工作的突出问题。从制度上保证、政策上支持、环境上鼓励各类人才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多育人才,广纳人才,善用人才。
18、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政策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人才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出台的原则,力争在今后五年内基本形成涵盖我省人才工作主要方面的相互衔接配套的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体系,把人才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近期着重抓好《关于加强我省人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制定出台工作。逐步加强人才权益保护、终身教育、评价激励、人才统计等制度的研究制定。统筹政策制度的相互衔接,提高政策体系的整体效能。
19、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税收、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省级财政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应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费用、农民培训教育费用等人才资源开发费用单独设立科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力度。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划出一定份额用于人才资源开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人才工作宣传月制度,加强人才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创新人才服务方式方法,改进人才服务质量,研究建立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制度,完善党政领导与人才联系沟通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在人才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中体现人文关怀,使人才在宽松、和谐的环境中全面发展,各尽其能,为构建和谐海南,实现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