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与美国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_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与美国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 二O一二年十一月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总论 1.1 项目由来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淮汽车”),是一家集商用车、乘用车及动力总成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汽车厂商,公司占地面积460多万m2,具有双班年产60万辆整车、50万台发动机及相关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能力。目前公司主导产品有6~12米客车底盘,0.5~50吨重、中、轻、微卡车,星锐多功能商用车,瑞风商务车(MPV),瑞鹰越野车(SRV),C级宾悦、B级和悦及和悦RS、A级同悦及同悦RS、A0级悦悦轿车。2011年,公司销售各类汽车超过46万辆,实现了多年连续快速增长。
2007年8月,安徽省发改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万辆中重型载货车项目的备案》,并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备案审查。项目新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车间及检测、装箱和车架联合厂房,并配套建设了公用辅助设施,并于2008年7月14日获得了环境保护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2年6月29日,江淮汽车与美国纳威司达共同出资组建的安徽纳威斯达柴油发动机有限公司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发的批准。
江淮汽车中重卡项目实施后,由于产品品种比较单一,产品研发能力不足,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慢,产量一直未能达到预计的4万辆生产能力,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为了通过引进新的产品、技术和管理,整合利用优势资源,盘活国有资产,迅速做强重卡业务,全面提升江淮重卡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江淮汽车决定实施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利用江淮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生产厂区原年产4万辆重卡汽车的生产能力,对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和车架车间以及与其配套的辅助部门、仓储、公用动力设施、全厂性设施等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研发中心,在利用现有设备基础上,新增部分研发设备;合资后生产纲领不变,为年产4万辆重卡。产品的品牌和结构有所调整,在原产品的基础上增加纳威司达公司重型载货汽车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 建设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
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以北、始信路以西、紫蓬路以南、天都路以东,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卡厂现有厂区内
2.2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合计3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143756万元,流动资金156244万元。
2.3 产品及生产纲领
拟建项目产品方案主要有改进江淮格尔发重型载货汽车并采用迈斯福发动机、引进纳威司达先进空气动力性能长头卡车ProStar车型。达纲年将形成年产40000辆重型载货汽车的生产能力,其中引进车型500辆/a。2.4 工程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
利用江淮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生产厂区原年产4万辆重卡汽车的生产能力,对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和车架车间以及与其配套的辅助部门、仓储、公用动力设施、全厂性设施等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研发中心,在利用现有设备基础上,新增部分研发设备;合资后生产纲领不变,为年产4万辆重卡。2.5 工程占地面积
拟建项目厂址利用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卡厂现有厂区,厂区占地面积289180.7m2,此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建筑面积24480m2。2.6 主要公用设施 2.6.1 给水工程
依托现有工程,厂区水源为市政自来水,目前已有自来水公司引入一条DN200给水管,供水压力0.30MPa,可以满足拟建工程的需求。2.6.2 排水系统
依托现有工程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分别排入车身涂装车间污水站、车架涂装车间污水站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后排入全厂污水处理站,与厂区生活污水一起经生化处理后部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冲厕,剩余部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6.3 循环冷却水系统
驾驶室焊装工段冷却循环水量为360m3/h,循环水量增加了104m3/h,在循环水泵房内增加循环泵150 m3/h,将原有屋面冷却塔拆除,并更换为循环量400 m3/h,全自动过滤器流量更换为500 m3/h。
驾驶室冲压工段冷却循环水量为40m3/h,循环水量未改变,设备均为原有设备,循环水泵房内循环泵50m3/h,屋面冷却塔60 m3/h,全自动过滤器流量更换为50 m3/h。
总装车间淋雨试验室,循环用水量为50m3/h,循环水量不变,利用现有的10m3蓄水池一座,循环水泵,2台,1用1备,可以满足拟建工程需求。
研发中心冷却循环水量为130m3/h,在辅房内新建循环水泵房,泵房屋面设200m3/h冷却塔一座,泵房内设150m3/h循环水泵2台,1用1备。2.6.4 动力供应 2.6.4.1 天然气供应
依托现有工程天然气供应系统,车身涂装车间及车架涂装车间烘干室用天然气作为热源,天然气由合肥燃气集团公司提供,由开发区城市管道引入,天然气热值为8679×4.187kJ/m3。厂区已建有天然气调压站,可以满足拟建工程需求。2.6.4.2 总装供油站
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工程已建成2个20m3埋地卧式罐,可以满足拟建工程需求。2.6.4.3 制冷系统
依托现有工程,在车身涂装车间、车架涂装车间分别建有1座制冷站,为各生产线提供7℃/12℃冷冻水,制冷站制冷机采用溴化锂,可以满足拟建工程需求。2.6.4.4 纯水站
依托现有工程纯水站;在车身涂装车间设有纯水站一座,能力20m3/h,采用二级反渗透工艺,反渗透产生的浓盐水直接排放。2.6.4.5 二氧化碳保护气供应
焊装车间生产用CO2采用瓶装供应,经汇流排用管道送至用气设备附近。2.6.4.6 供热
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拟建工程所用天然气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服务中心提供,依托现有工程供热系统。
2.6.4.7 电力供应
依托现有工程,厂区电源由市政高压站引入,采用两回路电压为35kV的电源,厂区内现有一座35kV高压配电间。厂区设变配电所6个,共有11台变压器,变压器总容量为16500kVA,可满足拟建工程的需求。2.6.5 原材料的贮运方式
沿用现有工程原材料贮运方式,主要外协件在厂区配送中心储存;有毒有害物料均为桶装,贮存于各车间内,各种物品分类存放。2.7 职工人数、工作制度及年时基数
拟建工程新增工作人员530人,主要为研发中心工作人员;全厂采用每周5天工作制,一班制生产,全年工作250天。3 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及治理措施 3.1 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拟建工程达产后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是车身焊装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及有害气体、车身涂装车间产生的含二甲苯有机废气、总装车间下线及检测处、车架焊装车间产生的抛丸粉尘、车架涂装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3.1.1 车身焊装车间
拟建工程车身焊装车间不新增CO2保护焊机,新增焊装线均为接触式点焊,利用现有车身总成调整线,CO2气体保护焊机在工作时产生少量焊接烟尘和有害气体。
拟建工程完成后CO2焊丝耗量及废气处理方式不变,采取全室通风措施,经车间屋面排放;白车身总成调整打磨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车间采取全面通风的措施。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烟尘及有害气体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3.1.2 车身涂装车间
3.1.2.1 喷漆室及晾干室
拟建工程车身喷涂在现有的中、面涂喷漆室进行,将中涂、面漆由现有的溶剂型漆改为水性漆,罩光漆仍采用溶剂漆,喷漆室仍采用上送风下抽风的文氏喷漆室,漆雾经文丘里管与水充分接触而被水吸收,净化效率98%以上。喷漆室和晾干室工作时产生含二甲苯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和漆雾有机废气采用一座40m高排气筒排放。3.1.2.2 烘干室
中、面涂烘干室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均自带直接燃烧装置净化,净化效率大于98%,燃烧后废气分别通过2座18m高排气筒排放。
电泳烘干室产生的含非甲烷总烃废气,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与现有相同,经直接燃烧装置净化后,通过1座18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车身中、面涂及电泳烘干室热源采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后的烟气分别经3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各烘干室排气筒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以及各燃烧器排气筒烟尘、SO2、NOx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3.1.2.3 无组织排放
涂装车间含二甲苯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为喷漆室、烘干室、底漆补漆室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经排风系统抽入车身涂装车间车间换风系统后经屋面排放,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3.1.3 车架焊装车间
车架主副梁塞焊、纵梁合件焊接时采用CO2保护焊,产生少量焊接烟尘和有害气体。本次技改不新增CO2保护焊机,焊丝耗量同现有,对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全室通风措施,污染物经屋面排放。
车间内有一台纵梁清洗抛丸机,生产时产生金属粉尘,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除尘,除尘效率95%以上,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同现有,产生的粉尘由1个16m排气筒排放。3.1.4 车架涂装车间
3.1.4.1 电泳烘干室
电泳烘干室产生含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与现有相同,采用直接燃烧装置净化,净化效率98%,净化后非甲烷总烃经1个18m高排气筒排放。3.1.4.2 天然气燃烧废气
电泳烘干室热源采用的天然气用量不变,燃烧后颗粒物、NOx、SO2排放量不变,燃烧后的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3.1.5 车身总装车间及检测返修车间
总装车间整车下线时有少量含NOx、HC尾气产生,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不变,采用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排风地沟方式将废气经2座15m高排气筒排放。
检测返修车间产生少量含NOx、HC尾气,车间采取全面通风的措施。3.1.6 研发中心
新建研发中心,新增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样车制作产生的焊接烟尘、样车涂装车身的有机废气及发动机、整车试验产生的尾气。3.1.6.1 试制车间
A.焊接区
该区气体保护焊机工作时产生少量焊接烟尘和有害气体,采用全室通风措施,经车间屋面排放。
B.涂装区
样车制作喷漆在喷烘一体室内进行,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玻璃纤维漆雾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漆雾过滤和活性炭吸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效率为85%,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烘干阶段产生的含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活性炭吸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效率为85%,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1.6.2 发动机及整车试验废气
发动机耐久试验台2个,发动机性能试验台5个,试验阶段发动机尾气排放可达欧Ⅳ标准。对于发动机耐久试验和性能试验每个台架设置一个抽风装置,尾气经收集后共同经由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
整车耐久转毂试验室设排烟地沟,尾气经排烟地沟收集后经由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2 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2.1 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次技改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车身、车架涂装车间排放的涂装废水和全厂生活污水(同现有),新增废水为研发中心1台CNC定期排放的乳化液和1台通过式清洗机定期排放的清洗废水和研发中心新增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2.2 污水治理措施
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技改项目废水排放处理体系仍沿用现有工程及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后的处理体系,车身、车架涂装车间产生的涂装废水分别依托各车间污水站进行处理,其中预处理后的磷化废水(液)中镍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技改项目新增定期排放的废乳化液和清洗废液排入车身涂装车间涂装废水处理系统废液池,与车身涂装车间废液一起定量投加到涂装废水池中进行处理;经各车间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与全厂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全厂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SBR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总磷达一级标准),部分经砂滤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冲厕,剩余部分通过厂区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3 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拟建工程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研发中心新增的空压机、水泵、风机、冷却塔、拆卸噪声等,发动机、整车试验噪声,源强为65~105dB(A)。
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设置单独隔声间,建筑隔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新增各噪声源室外噪声可降至50~75 dB(A)以下。
3.4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措施
技改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研发中心新增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新增一般固废主要为金属废料、废木条、废泡沫以及新增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其余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
新增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树脂、废手套及废抹布、废油漆桶、含漆渣过滤棉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在厂区内危废库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代为处理或处置。4 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位常规监测因子SO2、NO2、CO、PM10日均浓度,及SO2、NO2、CO小时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物苯、二甲苯未检出,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居住区大气污染物最高容许浓度”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值范围为0.51~1.20 mg/m3,可满足参照的“环境空气中2.0 mg/m3的限值”要求。
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项目拟建厂址厂界无组织排放苯、二甲苯监控浓度均未检出,甲苯监控浓度范围为0.119~1.950 mg/m3,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范围为0.96~3.87 mg/m3,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常规监测因子、特征污染物浓度以及拟建厂址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均可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好。4.2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2.1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经监测,1#、2#监测断面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镍、铅均未检出,总锌部分未检出,除总磷外其余各水质监测因子浓度可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Ⅳ类标准的要求,总磷最大超标倍数5.2倍,超标率83.3%。4.2.2 地下水质量评价
经监测,东厂界靠近涂装车间绿地地下水监测点监测因子铁、氟化物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3.47倍、0.28倍,其余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4.3 声环境现状评价
由监测数据可知,敏感点南郡明珠小区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西、北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各厂界噪声监测点可满足4类区排放限值要求。由此可知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4.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由监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土壤各监测因子浓度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三级标准的要求。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5.1.1 环境空气污染预测因子确定
通过分析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故本评价选取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作为预测因子。5.1.2 预测结果及分析
按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进行预测,技改项目完成后,在所有气象条件下,各污染源排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放的二甲苯最大地面浓度不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可满足参照的“环境空气中2.0 mg/m3的限值”要求。从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来看,技改项目实施后污染源排放的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经预测,技改项目实施前后项目污染源对各敏感点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贡献情况对比增减值与现状监测值叠加后,可分别满足TJ 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和参照的“环境空气中2.0 mg/m3的限值”要求。
采用大气估算模式预测技改项目实施后车身涂装车间及检测返修车间无组织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对厂址各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最大浓度贡献,预测结果显示贡献值很小,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根据导则推荐模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技改项目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无超标点,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1.3 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
合肥市年平均风速为2.8m/s,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重卡厂生产能力不变,仍为4万辆/a,对照《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GB 18075.1-2012),二甲苯卫生防护距离应为300m(距离车身涂装车间外沿边界)。据调查,3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区等敏感点,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5.2 水环境影响分析 5.2.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达453.73m3/d。技改项目新增生产废水及车身、车架涂装车间废水经各车间污水站预处理后(其中磷化废水中镍可达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与全厂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全厂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SBR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总磷达一级标准),部分经砂滤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冲厕,剩余部分通过厂区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12年8月份运行数据,污水厂平均进水水量为18.5万m3/d,设计处理能力为20万m3/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仅占污水厂剩余接纳废水能力的3.02%,项目废水排放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冲击,因此合肥经开区污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次技改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废水排入巢湖支流派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5.2.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在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拟建工程对地下水的影响因素是生产废液、废水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可能的泄漏。地下水污染的风险源主要为事故状态下污水处理站和供油站的泄露。
项目建设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途径主要为渗透污染。为防止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在特殊的生产、贮存场所设置专门的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污水处理站各污水池均为钢筋砼结构,设置防渗、防腐层;废料间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地面及内墙采取防渗措施,地沟及集水池做防腐处理。
采取以上防渗措施,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影响很小。除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外,还应做好厂区的地下水监控工作。以便及时准确的掌握项目区地下水水质变化状况。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5.3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技改工程新增高噪声污染源在采取设置减震基础、独立隔声间以及加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
综合考虑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因素,经预测,新增噪声源及续建工程噪声源对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与现状监测值叠加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南厂界可满足4类标准要求;对敏感点南郡明珠小区、安徽天禾农业研究院噪声贡献值与现状值叠加后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增加值很小。
因此,技改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5.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除新建研发中心新增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外,其余固体废物仍同现有,处理处置措施不变。
新增一般固废金属废料、废木条、废泡沫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新增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树脂、废手套及废抹布、废油漆桶、含漆渣过滤棉以及废活性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炭等,在厂区内危废库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代为处理或处置。
因此,在采取以上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技改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6 产业政策及区域规划符合性分析 6.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6.1.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的格尔发系列、Protar系列重型载货汽车,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禁止类,为允许类。
6.1.2 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定)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拟建设的研发中心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的鼓励类;生产的格尔发系列、Protar系列重型载货汽车,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的限制类、禁止类,为允许类。
6.1.3 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产品格尔发系列产品是由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拟建工程实施后,通过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作,利用其技术,改进江淮格尔发重型载货汽车,并采用迈斯福发动机,有助于提升自主品牌重型载货汽车的产品性能;项目配套建设研发中心,建成后将具备自主的造型设计和CAE分析能力,配备转鼓试验台、发动机试验台架等设备和各种零部件强化试验室等各种基础研发设施,配备了自行制造样车的能力;Prostar系列重型载货汽车是引进的美国纳威司达公司的先进技术,均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并适应国际汽车技术规划的强制性要求发展的需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的规定。
6.1.4 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拟建工程实施后,通过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作,改进江淮自主研发的格尔发系列重型载货汽车,通过引进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Prostar重型载货汽车,消化吸收其先进的技术,有助于自主品牌重型载货汽车的建设、汽车产品的结构升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6.1.5 与《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江淮汽车通过与国外先进公司的合作、联合开发,有助于自主品牌的培2012.11
—SCIVIC—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育、产品的升级换代,因此本项目符合《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6.2 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在产业定位、产业布局、用地规划、入区项目管理和基础环保设施等方面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是符合的。7 环境风险评价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物质是油漆及稀释剂中所含的二甲苯、柴油、天然气等,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HJ/T169-2004辨识标准,本项目所使用的含二甲苯有机溶剂、柴油、天然气均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项目厂址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因此,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8 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分析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公司合资生产重型载货汽车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生产具有先进技术的乘用车产品,尾气排放指标达到欧Ⅴ排放限值,项目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采用天然气、蒸汽等清洁能源,在减少物料、能源消耗的同时,对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采取了技术成熟的治理方案,使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涂装工艺及装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的行列,清洁生产指标整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根据环境保护部“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技改项目污染物产生特点,在坚持“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原则的前提下,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SO2、NOx。9 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技改项目的建设是评价区域整体环境可以承纳的,具备环境可行性。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012.11
—SCIV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