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党支部工作规范_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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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规范
二OO九年一月
目录
1、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2、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规范
3、干部考核工作规范
4、后备干部工作规范
5、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
6、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规范
7、党费管理工作规范
8、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规范
一、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一)基本任务:按照党在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每年发展新党员1-2名。重点发展年轻的大学生和生产一线的职工。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基本要求:党员发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路子,有领导、有计划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根据他的条件和表现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名单报所在党支部。党支部根据党小组建议名单,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2)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每季度进行一次,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内。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重点是考察在“*”期间和制止*、平息反革命*中的表现。(2)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和共产主义信念。(3)工作表现。主要有工作态度,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4)组织纪律观念。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勤政廉政,道德品质,社会公德等。
(3)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认为其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提交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为发展对象。
(4)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人政治历史情况;②现实表现;③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5)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具有两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约请与自己有联系的和对自己了解的同志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缓期登记、限期改正的党员不能作介绍人。
(6)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的各栏内容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填写时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7)支部大会讨论。大会的程序是:
①入党申请人介绍本人的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表明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
②介绍人介绍培养、教育的过程、申请人有关情况及对其能否入党提出明确的意见。
③支部委员向大会报告申议的情况。④到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⑤申请人表态。
⑥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大会通过了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报党委审批。支委会还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8)党委审批。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审查《入党志愿书》,并同申请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相应的栏目内。在党委审批后,将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相应栏目内。
(9)举行入党宣誓。
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规范
(一)基本任务:对预备党员进行考核,对具备党员条件、符合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二)工作目标:预备党员转正率达到100%。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2、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应及时组织讨论,并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所在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报告,党小组和介绍人的意见、党内外群众的反映,以及在预备期间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分析,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讨论通过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报党委审批。
5、党委审批。
三、干部考核工作规范
(一)基本任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做好干部考核工作。
(二)工作目标:按照干部“四化”条件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地对被考核人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不掺杂个人的恩怨和情感。为公司党委合理使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
(三)干部考核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1、制定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的目的和内容,确定相应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并通知有关方面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2、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以往的考核材料、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方面掌握的情况。
3、考核方案的实施。考核的方法一般为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专题调查、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同考核对象面谈等。
4、综合分析考核情况。考核人员根据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公司干部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核组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在此基础上对考核对象作出评鉴。
5、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6、向考核对象反馈和同有关党组织交换意见。根据需要和考核情况,向考核对象反馈,进一步听取本人意见,同时还要同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交换意见。
四、后备干部工作规范
(一)基本任务: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工作,拟定后备干部工作规划,建立考核档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1:1的比例(部党政一把手按1:2的比例),逐步配齐后备干部,建立一支数量充足、政治业务素质高、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工作程序:
1、对公司党委正职后备干部的确定程序为:由现任党委一把手主持,经过中层以上干部的推荐,党政联系会进行无记名推荐,最后由党政主要领导确定上报。
2、对公司党政副职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后备干部的确定,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推荐,党委集体研究确定。
3、对行业公司的副职后备干部的确定,由行业公司推荐,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报公司党委集体研究确定。
4、机关处室负责人后备干部的确定,由行业公司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民主推荐,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报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5、各行业公司和直属单位下属单位负责人后备干部的确定,由行业公司和直属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推荐,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党政工联席会研究确定,并报公司组织部门备案。
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
(一)基本任务:
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对党员进行合格党员教育,检查和评议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
1、参加评议党员达到100%。
2、每个单位和每个党员的主要问题得到解决或落实了整改措施。
3、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处置。
4、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制定民主评议党员方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实施方案,对评议时间、评议内容、评议重点、评议方法等问题要作出明确安排。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步骤。
(1)学习教育。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合格共产党员教育。学习教育要密切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注重教育效果,务求使党员提高觉悟,增强党性。
(2)自我评价。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党的理想、宗旨、廉洁自律、加强纪律性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对党员的民主评议,一般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对每个党员作评议和评价。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员的评议情况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评议意见,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党委审批后,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3、材料归档。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经各级党组织审查盖章后,归入本人档案。
六、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规范
(一)基本任务。
1、负责组织基地建设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2、负责收集职工群众对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
3、督促检查与落实本单位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4、负责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意见报公司党委。
(二)工作目标:
1、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应达到100%。
2、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以及对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有分工负责。
3、民主生活会档案齐全,传阅记录内容详实。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会前准备工作。(1)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提前发给参加会议的人员。(3)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要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和职工反映的问题拟定发言题纲。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做到原则问题不含糊、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地提出同志的缺点和错误,真正解决班子内部存在的问题。
3、对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4、填写《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单》,上报上级党组织。
七、党费管理工作规范
(一)基本任务:
负责****党员党费的收缴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专人负责、专立帐户、严格管理、及时上交、定期公布。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党员个人应自觉按月按规定的标准到党小组或支部交纳党费。
2、负责收取党费的人要坚持党费交纳标准,在党员收入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数额。
3、党费收取后,收缴人员要按期全额逐级上交到公司组织部门。收缴时,收取人员要在规定的凭据上签名。
4、对党费收缴要定期检查,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收缴和使用情况。
八、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规范
(一)基本任务:
负责党员在调动工作、学习等单位变动时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手续完备。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党员因工作单位变动时,党组织关系要随行政工资关系、工会关系一并转移。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时,应由党支部开出证明,党员个人持证明到上级党组织部门办理接转手续。
组织部门在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要按以下规定办理:
1、要使用统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
3、要注明党员党费交到何时(月份)。
4、在介绍信上要注明有效期内办理完转移手续或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
5、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