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农村财务管理办法_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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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财务管理办法
为适应农村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进“村有资金、帐目镇双代管”工作,依据《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会计法》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农村各项集体收入都属于“双代管”范围,包括:1.一事一议农民集资款;2.村集体收取的耕地、果园、坑塘承包费;3.村出租集体房屋设备费用;4.集体资产变卖资金;5.各项集体借款、贷款;6.拨付到村的转移支付资金、扶贫资金和其它各类专项资金;7.土地补偿费;8.深井浇地村提取的电费;9.村民以资代劳款等其它各类途径得到的应由村集体接纳使用或接纳安排分配的资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支出票据应交镇农经站审核、记帐,农经站为各村单设帐目,记录各村的经济往来。
二、管理制度
(一)事前报告制度
各村每半年编制本村财务计划,包括生产经营、基本建设计划等,上报镇政府农经站。对1000元以上的开支,各村要提前10天报农经站审核预批。对项目所用的每种材料和配件的材质、等级、产地、规格、数量、单价,以及施工费一一列清,以备农经站到有关部门咨询审计。对事前不报告的一律不准签批。对偶然发生的开支情况,及时向镇分管农经站的领导报告。
(二)事前报告制度
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予以立项。集资额度要控制人均20元标准内。开支较大的工程
项目必须组织招投标。严禁私请工程队,无预算报告、实施方案和群众监督不准施工。
(三)资金签批制度
各村申请资金必须事先填写代管资金申请单,标明所办事由和明细账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经办人和村支书签字后,再由镇政府审核批准。1000元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000元以上由镇长批准。
(四)票据管理制度
各村向农民征收款项必须给农民开具县委农村部统一制式的专用发票,严禁向农民打白条。开支票据应做到票据规范,内容齐全。票据规范,指凡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开支项目如交通费、招待费等必须使用正式发票报销;各村兴办各类公益事业如打井、办电、装自来水等必须由工程承包者到秦村镇地税所开具正式发票才予报销;对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且数额不大的开支项目,如给农民付用工款也必须使用县委农村部统一标准的付款单,严禁白条入帐。内容齐全指开支必须注明经办事由,经办人必须签字,开支项目应有明细。
(五)招待费管理制度
对外跑项目、跑资金必须的招待,必须注明事由,由镇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方可报帐。镇直部门、机关干部下乡原则上回镇政府就餐。招待费总费用额严格控制在本村人口的人均3元以内。对发生的费用及时政务公开。
(六)电话费管理制度
各村确定一部电话为村集体的联络工具,每月持有效的电信收费票据到农经站核报,报销标准为每月100元。低于标准规定的,按实际电话费用额支付。
(七)村用工管理制度
提倡各村积极使用义务工,尽量减少有偿雇工的次数和规模。各村有偿使用劳动力日工资暂定30元。每次用工村干部应详做记录,每月制出明细表一试两份,本村和农经站各存一份。
(八)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各村每月上报“帐外登记三表”,即每月发生的不能取得票据报帐的赊欠债务,按类别系统在三个表上(即帐外用工登记表、帐外招待费登记表、帐外其它债务登记表),一试两份,农经站和村各持一份。该表也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支书签字、年终按此还帐。凡当季未能按要求上报的用工款项,年底一概不予支付。
(九)民主理财制度
各村两年申报一次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是一个群众监督、审计村财务的群众组织,由3—5名威望高主持公道的非村班子人员组成,成员不享受干部补贴。民主理财小组一般每季度活动一次,在村会计报帐日的前2—3天集中审核村当月收付票据。
(十)集体财产管理制度
村集体财产的报废、转让、出租、变卖、抵债处理由村委会提出意见,镇农经站审核登记,村民代表会后方可处置,否则无效。
(十一)严格报账程序
村集体任何收入按报账制度必须及时全额交存农经站
并填写收入单据(包括:承包地、出租转让、以资代工款等),入账不准坐收坐支或小金库体外循环等违法行为,否则移交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处理。
村集体支出单据必须每季度下月10日前汇总报农经站,票据背书事由经手人签字;正面支书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签章,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账。各村不得无故不报账、缓报账,包村干部积极督促村会计及时报账。村干部确有原因不能报账的,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各村的收支票据这在报账时应及时整理齐全,切实做到当季度的收支票据当季度申报。镇农经站每季末向书记、镇长报告各村财务收支情况。
三、严格审计监督
镇纪委、农经站联会组成审计组,每年对各村账目进行一次审计,对在审计过程和村级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进行调整,所属片应配合农经站完成对村干部的离任审计和债权债务的移交。
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如确需其他村干部上门收款的,要及时上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现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镇纪委、农经站畅通各类监督渠道,在村务公开栏设立举报电话:7790710,积极受理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镇农经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