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题_环境资源法考试论述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环境资源法考试论述题”。
一、简答
1、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1)从属法律性(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强制性
2、简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特征。
答:(1)听证是由行政机关主持,并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程序。(2)听证公开进行.(3)听证程序适用于行政处罚领域,但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可以适用听证程序。(4)听政证程序的适用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
(5)组织听证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
3、简述行政复议的概念。
答: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
4、人民法院不受理对哪些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答:(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行政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5)刑事司法行为
(6)调节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7)行政指导行为(8)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5、简述行政诉讼的一般条件。
答:(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具体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实施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哪些特点?
答:(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3)行政法规具有明显的易变性。(4)行政法渊源的复杂性。
7、简述行政程序的内涵及其特征。
答: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的总和,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1)行政程序的法定性。(2)行政程序的多样性。(3)行政程序的分散性。
8、简述行政复议的原则。
答:(1)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包括如下要求: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及时原则(5)便民原则
9、简述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答:(1)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任何赔偿制度都是针对损害而设定的,行政赔偿也不例外。(2)侵权行为主体,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分两类,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4)因果关系,是指可引起行政赔偿的损害确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所造成,即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
10、行政法律关系有哪些特点?
(1)主体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内容事先由法律规定;(3)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4)解决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的方式有特殊性。
11、简述行政指导的特征。答:(1)行政性(2)非强制性(3)事实行为性(4)单方行为性(5)灵活多样性
1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何区别?
答:(1)性质不同;(2)审查范围不同;(3)审查力度不同;(4)审理依据不同。(5)审理程序不同。
13、简述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
答: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行政补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
二、判断分析
1、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答:对。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禁止为内容。
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答:对。联系: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制裁行为,同属行政制裁。
区别:(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2)制裁的对象不同(3)采取的形式不同(4)行为的性质不同(5)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3、行政强制就是行政诉讼中的强制。答:、错。
4、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错。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的民事纠纷居间调解或者仲裁,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服从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仍然不服,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最后判决。
5、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后,一律向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追偿。答:错。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金。二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违法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6、行政主体可以依职权主动实施行政许可。
答、错。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仁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7、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是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答:错。当发生行政争议时,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只审查合法性,一般情况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
答:对。行政诉讼法考虑到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法院一般不予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9、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当事人必须参加 答:、错。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听证会,也可委托1至2人代理。
10、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都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两者是一样的。
答;错。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有相似的地方,主要在于二者都是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秩序而作出的行政处理,并且,在这两种行政行为中,都带有非常明显的国家强制性权力的因素。
11、行政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民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是相同的。
11、答:错。行政合同且有的行政目的性,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处分权所受到的限制,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具有的行政优益权等因素,决定了有关行政合同的争议且有诸多不同于民事合同争议的特点,因而其争议的解决不宜与民事合同争议的处理途经相同,而应当遵循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即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
12、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同属于国家赔偿,二者没有区别。
答:错。两者区别在于:(1)两者的侵权主体不同。(2)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3)两者的归责原则不尽相同。(4)两者在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范围、赔偿程序等方面还有所区别。
13、申请行政复议只能以书面形式,不能以口头的形式。
答:错。《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三、案例分析题
1、陈某未经批准在自家墙外搭建临时建筑。。。陈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试分析:(1)规划局是否。。(2)在强制执行过程中。。(3)陈某是否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为什么?
答:(1)城建规划部门有权强制执行,也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否自行执行由城建规划部门决定。本案中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2)本案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程序上,行政机关应当通知行政相对人陈某或其家人在场,如陈拒绝到场,行政机关应当缴请基层组织人员到场作为见证人。(3)陈某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并侵害其合法利益,有权提出行政诉讼。
2、赵某1998年5月向某市郊区某村申请建房。。造成的损失12000元。问。(1)原告赵某是。。(2)原告提出赔偿。
答:(1)赵某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因为本案中赵某的合法财产权因违法行政行为受到了损害,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
(2)原告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合法。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原告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
3、2000年11月,某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厂。。工厂所造成的损失。问 :
(1)本案中,(2)如果甲不服,(3)甲欲先申请,申请复议? 答:(1)不是。工厂的处罚行为是企业对职工的内部处理,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公安机关对甲的处理,才属于行政处罚。(2)可以针对公安机关对于甲行政拘留15天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A区公安局。A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3)甲欲先申请行政复议,应该以拘留15天、罚款200元治安行政处罚为对象。向A区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村民陈某、吴某因拒绝缴纳所在乡政府的摊派款。。。才准许结业回家。问:(1)陈、吴不服乡政府办(2)陈、吴请求行政赔偿,应向哪个机关提出?答:(1)乡政府的行为明显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属于非法拘禁,对其侵害可以请求行政赔偿。本案中,乡政府办学习班的行为明显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可以要求乡政府对侵害行为做出赔偿。(2)向做出具体侵害的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即向乡政府提出,如被拒绝可以其上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或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5、王某与郑某是邻居,两家。。。王某仍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复议裁决。问:本案行政处罚些问题?答:(1)行政主体的权限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本案中派出所没有行使治安拘留权的主体资格,即派出所对王某处以拘留3天,属处罚机关不合法。
(2)行政执法程序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是:传唤;讯问;取证;裁判。本案中派出所违反上述规定,未经取证程序。由于派出所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对认定事实不清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完全有权依法撤销。(3)县公安局撤销某派出所的处罚决定错误。本案事实证明王某的行为尚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即不存在违法事实,因此,县公安局就同一事件对王某进行处罚是完全错误的。(4)复议机关对原处罚机关认定事实不清的处罚裁决能否变更的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认定主要事实不清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只能进行审查后作出撤销的决定,也可同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变更。
6、某县水利局根据《水法》规定。。限期清除障碍,改正违法行为。试分析:这三项决定是不是行政处罚?为什么?
答:、前两项决定是行政处罚行为,第三项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纠正违法是行政处罚应当适用的原则,而不是行政处罚行为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