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建设_检察院基层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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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三区人民检察院基层院 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08年来,红三区院党组按照自治区检察院、赤峰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准确定位、科学谋划,按照“办案质量上档次、单项活动夺名次、科室工作提层次、全院工作升位次”的工作目标,坚持精力向基层集中,工作向基层延伸,力量向基层凝聚,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红三区检察院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全院编制47个,全为政法专项编制。现有内设机构14个,即一队(司法警察大队)、两局(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三室(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监察室)、八科(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行科、技术科、监所科、控申科、预防科),14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其中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
(二)队伍情况。全院编制47个,现有干警46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共8人,检察长1 人,副检察长3人,纪检组长1人,政工科长1人,反贪局长1人,反渎局长1人。
二、基层院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以来,我院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以科学发展的观念,坚定不移地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通过抓好检察业务、班子、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树立了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创一流工作业绩的信心。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业务信息化”的建设目标。
(一)坚持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遵循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治院的原则,几年来,在构建管理机制上,努力突出“新”、“本”、“强”三个字,即一是坚持制度创“新”。院党组从业务工作、队伍管理、到行政管理三个方面,制定了各种新规章制度25项500余条,并汇编成册,干警人手一册,使检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如《五好科室达标量化标准》、《中层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标准》、《干警日常考评标准》、《红三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均为本届党组首创。新制度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健康、科学、有序发展。二是坚持以人 为“本”,实行人文化管理。院党组十分注重对干警的爱护和关怀,实行人文关怀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制定了《欢送、探视、慰问制度》,对离退休干警定期走访,对患病干警进行探视和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以定期召开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增强干警的自信心和集体荣誉感。
既有铁的纪律规范,又有人文关怀的和谐工作氛围,使全院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干警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喜人局面。三是用科学的手段“强”化管理。如针对以往在车辆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着费用高,使用效率低下,以及八小时以外警车乱停乱 放,损害了检察机关形象的问题,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八小时以外及节假日公务用车集中定点、有序停放,此举不仅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节约了成本,使院务管理上了一个台阶。
“徒法不足以自行”。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在提升干警的自我约束、自我塑造能力的同时,成立检务督察组,对所有涉检事务进行公开监督。院领导带头遵守,全院干警认真对照,互相监督执行,使广大干警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得到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全体干警的精神风貌有了显著的变化,逐步形成了积极向上、勇于进取的人员素质结构,一个纪律严谨、工作态度认真、工作热情饱满的检察队伍正在形成。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健康、科学、有序发展。
(二)坚持崇法厚德,加强文化建设
检察文化建设是实现检察宗旨的载体,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院训。本着“文化育检、文化强检、文化亮检 ”的理念,以多种形式的活动为依托,树形铸魂,打造精神,培育干警“院荣我荣,院衰我耻”的团队价值观。经
过几年多的培育、发展,已形成具有本院特色的文化建设框架,使检察文化建设与单位、个人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将文化渗透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一是通过办工楼装修建设为干警提供良好的环境文化氛围,设计浮雕、院训、廉政文化长廊,使干警在办公、办案时耳染目濡接受熏陶,开展设立荣誉陈列室、电子阅览室,购买书籍等一系列 “文化福利 ”活动,改善了干警的工作、生活环境。二是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和文体活动小组,利用重大节日,组织健康向上的群众文体活动,通过开展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育检活动,陶冶了干警情操,激发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增强干警的文化底蕴。通过购臵健身器材,设立乒乓球、健身房等活动场地,为干警加强体育锻炼创造条件。三是以文化建设为推手,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几年来,各类新闻稿件被《检察日报》、《赤峰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日报》、等媒体采用 300余篇,提升了检察院的知名度。四是着力培养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结合国家重大节日和争创先进检察院的目标,开展了主题演讲赛、歌咏比赛等一系列活动,逐步形成以节日文化、干警生日文化、文学创作、楼宇文化等为内涵的检察文化建设体系,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形成了团结、向上的氛围。实行两个文明一起抓,推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形成一把手全面抓,主管领导专门抓。各科室负
责人具体抓,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的工作格局,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参与争创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坚持“数质”并举,加强业务建设
维护和谐,保稳定。依法严厉打击辖区内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2008年以来,依法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76件677人,提起公诉466件609人,批捕准确率和结案率均为 100%。特别是针对社会危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的多发犯罪,用准用足法律,有力打击 了犯罪气焰,遏制了犯罪势头的上升,维护了社会稳定。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红三区检察院坚持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臵,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惩治腐败。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反贪、反渎两个自侦部门的办案力量,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集中优势兵力,形成办案合力。在积极推进自侦办案的同时,高度关注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和当地有影响案件,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经常听取汇报,亲自勘查案发现场,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从源头上保证了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减少了涉检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红三区院连续多年涉检进京访和赴省集体访“零记录”。几年来,红三区院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多
万元,为服务红三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创新机制,促发展。
院党组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有效措施,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一是为发挥控申部门窗口作用,息诉息访化解纠纷,在坚持以往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了检察长预约接待、点名接待、联合接访、建立上访信息横向和纵向的预警等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此举不仅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上访群众因检察长能够随叫随到,当面倾听他们的呼声和诉求,增加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二是为整合检察人力资源,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凡是具备检察官资格的干警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经领导批准 可以到业务部门办案,此项改革不仅缓解了一个时期案多人少的矛盾,弘扬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检察精神。同时,也成为队伍岗位练兵的有效载体,促进了人员横向交流,提升了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三是实行阳光检务工程。阳光检务是检务公开的进一步深化。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参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全方位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消除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神秘感重要举措。红三区院不但在办公、办案环境上体现公开、透明,还设立检务接待室,提供案件查询服务,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确保检察权了在阳光下运行。至今为止来我院参观、咨询的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300余人。
(五)坚持从优待检,加强检务保障
检务保障是检察事业和检察工作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基层院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保障不足,是长期制约红三区院检察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受地方财政财力所限,红三区院每年人均经费一直不足4000元。随着“两房”综合楼的建设和检察工作任务的不断加大,经费缺口进一步递增。针对这一情况,院党组不等不靠,积极争取旗委、旗政府的重视支持。在党委重视和政府的支持下,2003年新建了办公楼,更新了办案用车,现有车辆7台,其中越野2台,轿车4台,面包车1台。购臵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摄录机和现场勘察等设备,装修了计算机主机房,全面开通了三级检察专线网和局域网,具备了电视电话会议和警务区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初步搭建起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与此同时,制作了自己的网页,为宣传法制、检务公开和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创造了条件。从2007年起,旗财政已经将办公经费按每人2万元标准列入预算,同时旗财政还将根据红三区院的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安排专项
工作经费支持检察工作,至此红三区院的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得到全面落实,从而既保证了“两房”建设债务清理偿还工作的有序进行,又为下一步全院业务工作的较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注重对干警的爱护和关怀,坚持从优待检方针。建立了关心干警健康机制,坚持为干警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随时掌握干警健康状况。为舒缓干警的工作压力,让干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及健康体魄投入到检察工作之中。几年来,有2名干警晋升检察委员会委员、7名干警晋升为中层干部、7名干警晋升检察员。细致入微的人文关怀,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使全院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干警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凝聚力和战斗力大为增强的喜人局面。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几年来,检察院的面貌和干警的精神状态发生了可喜的转变,各项工作已经步入平稳、务实、和谐的发展轨道。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结合我院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情况,基层院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基层检察干警培训方面,形式相对单一。多年来,基层检察干警只能通过学历教育等单一途径或者从工作实践中学习,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这些学习往往是单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总是相互脱节,从而造成干警业务素质有
缺失。反映在办理案件上,就表现为对案件吃不准、办不好,在办案程序上不规范。干警的业务素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础。上级检察机关应当有一套长期的行之有效的培训计划,做好基层检察院广大干警的培训工作。一是明确必须的培训程序,如在新录用检察人员时必须进行一定时间的相关的业务培训才能上岗工作。二是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组织专题的知识培训,如反贪污贿赂侦查部门组织侦查方法、侦查谋略的培训;公诉部门组织法庭辩论技巧的培训等等。注重培训内容的实战性,抓住基层检察院工作的特点,及时发现基层检察院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有针对性地不定期地组织相关培训。
(二)在业务考评机制建设方面,缺乏科学统一的考评机制。一直以来,基层检察院管理考评机制,都是根据自身的实际在制定,在运行,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考评目的定位不合理,考评指标设定不科学,考评方式不规范完善等问题。因此,检察机关建立科学的、统一的考评机制不仅能从根本上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更能够激发、调动广大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上级检察机关应根据各项业务工作的特点和现行的刑事司法政策,重点规范基层检察院考评机制,明确考评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推进。
(三)在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方面,基层院工作流程应
全区统一制定。多年来,各基层院的工作流程都是各院自行制定,但各院间的流程不尽一到。我们觉得,既然是规范化建设,就应是规范的,一致的,所以基层院工作流程由自治区检察院统一制定为宜。同时,我们在网上了解,辽宁等省市都是省院制定的。
(四)在检务保障方面,基层检察院仍然面临困难。检务保障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正视和解决检务保障问题,有利于调动检察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有利于促进办公现代化、办案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建设,从而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近两年,随着检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极大的解决了基层检察院经费紧张的困难,缓解了负债清偿的压力。但是从目前看,过去确定的保障标准明显过低,随着三位一体的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检察院的检务保障仍然捉襟见肘。一是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投入;二是办案用车、办案设施仍需进一步投入;三是法警队装备仍需进一步投入。为解决这些困难,除了基层检察院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外,上级检察院应把中央和地方转移支付的经费尽量向基层检察院倾斜,从经费上保障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推进。